先让他把那8万元付了,再与他去办理过户手续,否则有可能出现你说的情况. 至于贷款需要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才能办理,但你不用担心合同上的钱他不付给你,因为过户的时候需要公证处进行公证后才能生效,因此不用提心,但那8万元由于没有法律依据,因此需要在过户之前让他付给你.
1.由于作过公证,所以你们的合同是有效的. 2.诉讼期为两年,但是应从你们知道的那一天算起,所以仍在诉讼期内. 3,应该告买主,因为到目前为止他还是该房的产权人. 补充回答:是从产权征下来开始算.你应该告其继续履行合同,应为你购买的实际是房子的产权,他有义务协助过户.
房本上是谁的名字啊,不用的,他是第一顺序继承,其次建议尽快,国五条 已经在广东开始了
可以 不到场,你儿子在国外,可以让你儿子到所在国家的 中国领事馆办理手续(公证)书,然后在到房产大厅办理过户等相关的手续就可以了!
是有这么一个文件,不过就不知道当地的税务机关给不给你执行,因为文件里面规定是先卖旧房再买新房,现在你是先买新房再卖旧房。 对税务机关来说,程序是很重要的东西,程序不对就不行,比如说减免税,一定要先报告税务备案,然后才能减免,不能先自己减免才报税务机关备案。 原文件是这么规定的: 为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一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在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具体办法为: 1、个人出售住房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务机关在收取纳税保证金时,应向纳税人正式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纳税保证金收据”,并纳入专户存储。 2、个人出售住房后一年内重新购房的,按照购房金额大小相应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原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销售额应除已按规定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下同)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3、个人出售住房后一年内未重新购房的,所缴纳的纳税保证金全部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的。 4、个人在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时,应向主管纳税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方可办理纳税保证金退还手续。 5、跨行政区销售、购买住房又符合退还纳税保证金条件的个人,应向纳税保证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
你好!如果委托书上有他的签名,那就不是无效合同!因为该委托上有他的签名,在法律上是认可的!你凭他的委托书出售,签定的购房合同是有效合同!
首先说明你的房子手续是齐全的,房产证土地全有<br/>即使土地证对方不想给你估计是想要点钱,土地证不要也可以补办.所以不用担心.补办之前,你去土地局就可以把以前的挂失了.<br/>另外,纠正一点,公摊面积指你所在楼分摊楼梯管道井等的面积,与土地证无关.
1、?成交价3%的契税; 2、?手续费:5元/?的交易费,550元/套的登记费; 3、?成交总价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4、?差价30%-60%的土地增值税; 5、?差额的5.55%营业税以及附加; 6、差价20%的个人所得税。
未过户证明所有权属尚无书证,若卖方认可,入住应该无碍,但为了避免因“入住”导致的意外发生(如发现房屋质量问题)而影响责任认定,最好充分认识并尽快过户……!祝你好运!
那只有起诉要求确认权利一个途径,后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再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可以购买。没有问题的。房管局的电脑对不能交易的房屋进行了限定的。你要求卖家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一下该房屋的档案,就知道该房屋能否进行买卖了。房屋没有国土证是正常的情况,有的是因为历史原因。有的是因为政策原因没有办好。但这并不影响房屋的买卖
你好!我是湖南君子莲的律师<br/>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拆迁赔偿对象是房产证上的房主,<br/>2、买卖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应当合法有效,并受法律保护。根据我国现行的物权法,卖家的恶意欺诈行为是要受到法律惩处的。<br/>3、若甲乙方协商同意后,还需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转移,只有两证齐全才能最大程度的保护自已利益。
房屋产权以行政登记为准,这套房子被认可的业主应该还是A. 另:房改后,房屋产权已经转移到了职工个人名下,住宅与企业没有关系;企业单位的财务,在1998年(?)后,也已经取消了福利方面有关职工住房方面的科目;单位以停止供水供电等卡调离职工转让房屋的做法是不妥的。
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夫妻一起到场,足够多的钱…我们刚过了是这样子,据说有些地方不需要计划生育证明<br/> 先去大厅了解一下再正式办吧,很麻烦,跑一天
夫妻一方卖房,第三方善意取得,另一方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吗本案是一起由妻子携假丈夫卖房而引发的纠纷。一般认为,夫妻家事代 理根据其法律性质不同,可分为日常家事代理和非日常家事代理。本案中, 乙所进行的登记卖房、接待丙看房、以甲的名义签订合同等一些列出卖房屋 行为看,在未取得甲授权的情况下,乙擅自以共有人名义处分不动产,其行 为已经超出日常家事代理的范围,为无权代理。乙的无权代理行为构成表见 代理。从丙的行为看,丙主观上是善意的;另一方面,甲主观上存在明显过错: 因此,乙构成表见代理,甲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卖房为由对抗丙的交房 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 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 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 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 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 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 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 方式作出。第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 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可以,打赢的,至少可以再打回来包含定金共计10万,因为以前我们打赢过!但是凡事设计官司肯定房产交易暂时冻结,肯定不可能再次交易!而且会牺牲一些时间,你一开始提到要着急卖房子,这样不是很划算,建议赶快注销网签,急需出售才是首要任务!<br/> 关键是看你自己的时间和影响,哪个重要先考虑哪个,毕竟在中国官司没有那么快效率!
你的情况可以有两种方法进行过户: 1、如果这套房产以后不需要再次买卖,那么就选择赠与比较好,这样只需要缴纳:契税:3%的房款、测绘费:1.36元/平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150内、公证费:0.3%的房款。不过这个过户再以后需要交易房产时需要缴纳个税20%的房款。 2、如果该房产还会卖出去的话,那么你就选择交易过户比较好,交易过户只需要缴纳契税1.5%、测绘费:1.36元/平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150内、个税1%,营业税差价的5.5%。如果以原价过户可以不要缴纳个税。 希望可以帮到你
二手房是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具体办理的程序是: 1、 购房者(借款人)到房地产经纪公司,办理贷款委托手续,并交纳代理手续费. 2、 提交客户申请资料; 3、 到指定房地产评估所对房屋进行评估; 4、 到保险公司交纳保险金; 5、 银行对手续进行初审; 6、 签购房抵押贷款合同; 7、 到公证处办理合同公证; 8、 在贷款行存入首期购房款; 9、 过理房屋过户手续; 10、 办理抵押登记; 11、 银行审批后放款。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遗 嘱 <br/><br/>立遗嘱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 * 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br/><br/> 我今年78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刘应良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应良律师、陶小平律师进行见证。遗嘱内容如下: <br/><br/> 1、将我位于 * * * 市××路×号×室的房产一栋(房产证号:××××)由儿子李××继承。 <br/><br/>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br/><br/> 3、我指定刘应良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br/><br/> 5、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遗嘱执行人、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br/><br/>立遗嘱人:李×× <br/><br/>代书人:刘应良律师 <br/><br/>证明人:王××<br/> 在场人:张 * *<br/><br/>时 间:二00九年**月**日
对房产,要写明详细地点,日后归何有所有.<br/>对不动产,写明归何人所有就可以了,遗嘱的形式本身并不重要,建议进行公证,公证人员会帮助立嘱人完成,且,经公证的非经另一份公证不能撤消,其他形式的证明其是否有效是关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生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由原告一人继承涉案房屋。自书遗嘱所立程序及表现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故该自书遗嘱依法成立,应受法律保护。现已离世,原告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据生前所立遗嘱主张继承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的诉讼请求,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告在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较多,从有利于当事人生活便利、生活习惯等情况考虑,涉案房产归原告吴某1所有较为适宜,但应按被告应继承份额予以折价补偿,即原告应当按照涉案房产价值60000元的1/10折价补偿被告吴某3金额6000元。
法律上来说是不合适的,当然,你要考虑现在很多房产公司的操作都是有一定问题的。 而且,你是交付定金,不是交房款,而且你拿到的不是购房合同吧,应该就只是一个预付款、定金什么的一个协议。
协商解决不了的话,可以依法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如对方不履行合同,可追究他的违约责任,赔偿给你造成的损失。
签订合同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防止风险发生,如果没有过户应当在新政实施之前赶紧办理.
和房东谈谈,看房可以,有一个固定时间,必进谁也不能总在家
合理,是业主违约在先,你可以查查相关的法律,就是你已经租下了某地方,房东在售卖之前是要先知会你的,需要你的同意(因为按照法律规定你是有优先购买权的),时间久了我也忘记详细的信息了,你一查便知
楼主怎么会没有签合同就交了首付,这样会很被动。不管开发商承诺什么,只要没有写在合同内的都不能作为非常铁的证据。现在的情况楼主承担着非常大的风险,我建议退房,规避风险为上。你和开发商没有签正式合同吧,首付是可以退的,定金估计要不回来了。
合同已经签订就是法律依据,除非合同上写明相关条款。最佳选择是先不签订合同等着到时候贷款的时候一起签订。 不过,既然是有意买房,从长远考虑,不要斤斤计较那点儿利息,假设到时候房价上涨了5%或者是更多呢?真的是有的时候人算不如天算,还是平常心好一点。仅供参考。
合同已经签订就是法律依据,除非合同上写明相关条款。最佳选择是先不签订合同等着到时候贷款的时候一起签订。 不过,既然是有意买房,从长远考虑,不要斤斤计较那点儿利息,假设到时候房价上涨了5%或者是更多呢?真的是有的时候人算不如天算,还是平常心好一点。仅供参考。
可以是可以,但是他自己的房子应该有土地证啊,你可以问问,如果有的话可以去土地局办理登记。还有一点提醒下:不管办不办理的到登记,只要买卖了,都签署下文件,这样对你比较有保障。
专项维修基金足额归集到位,维修项目符合维修基金使用范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届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涉及一幢楼业主的,申请单位已事先征询2/3以上业主的书面同意;涉及物管区域全体业主的,已经业主大会书面批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请问收款条上是否有写订金或是定金?或是只写收到某某人多少钱?若是收款条上有写定金,则视为一种和约,如果房主不买房子,可向房主追讨违约金(由于你只是收款条肯定没有写违约金的具体数字,最终只能双方协商)。若是订金,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若房主不买房子,你也没办法。这和收条上只写收到某某人多少钱是一样的。
常规来说装修贷款为信用贷款,并非抵押贷款,所以跟你出售房屋应该没多大关系,不知道你所贷款的银行是如何跟你签订贷款合同的了。
具体要看你是那种情况,如果名下户口在所被拆迁房屋内的话,是可以安置的,如果不在所拆迁房屋内,肯定没有安置。各地情况都不一样。有的拆迁办只见户口名额安置,被拆迁房屋内没有你的名额就不给予安置。这就是为什么拆迁难,拆迁乱,拆迁起很多纠纷的原因。 <br/> 建议你最保险起见的方式还是把户口迁移至被拆迁房屋内,但是政府都很精明,在接近快要拆迁的时候是不给予迁入户口的,不过你也可以在他们所谈条件时让他们满足你的条件。否则也给他们来个钉子户好了。常州市文明城市,拆迁不敢乱来的。
迁户口进去没有什么限制的,但是这个户口如果迁进去,要是不愿意迁出,那您就麻烦了以后如果拆迁你哥也可以分到的
根据你上面说的情况,你的父母已经把产权证办理完毕了,那么除非进行过户,否则是不能对产权证得名字进行更改的,至于你说的继承比例,在你后母没有子女的情况下,你后母先去世,你可以继承房屋的100%,你的父亲先去世,那你就只能继承25%了。
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 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商用建筑用地,工业用建筑用地。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房子产权70年到期后怎么办 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简单一点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您拥有的房产产权是终身的,但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您只拥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但房产是建设在国有土地上的,所以所谓的多少多少年产权实际是指土地使用权。<br/>而土地使用权年限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br/>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br/>(一)居住用地七十年;<br/>(二)工业用地五十年;<br/>(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br/>(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br/>(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还是尽快办出房产证吧。现在学校要求实际去住满一年的。需要物业缴费单。
这个是个很复杂的问题。 首先,在过去,房子都是没有产权的。 在城市产权属于单位,农村产权属于集体。 后来开始出现产权房。 城市的土地收归国有了,然后将国有的土地再租赁给老百姓。 让老百姓掏钱买土地的使用权。 居住的是70年。 商业的是50年。 工厂仓库的是40年。 陵园墓地的是12年。 如此这般,收取土地出让金。 有土地出让金的,发放产证。 产证根据土地出让的性质,也同样分为商业的,居住的,或者工厂的,还有先人的。 除此之外,是没有产权证的。 那看看有产权证的房子是怎么管理的。 首先最常见的开发商通过拍卖获得土地的使用证。 然后盖好房子卖给消费者。 过程都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的电脑资料里一步步的保存着。 这个当然有产证。 其次是一些大型的企业,给职工的造的房子。 管理这些房子的原本是企业自己的物业公司。 房子属于企业的。 因为企业转制,倒闭,或者企业不想再管理房产了。也或者是居民希望获得产证。 原物业公司将企业造的房子的图纸,资料,户籍情况,实际房屋使用的情况,也就是居住者的信息等,大量的资料交付给交易中心,登记入他们的电脑资料库。然后交易中心就有了房屋的一手资料,就可以参与管理了。 管理中的很重要的一项就是房屋的买卖。 国家规定的,必须有产证的房子才可以买卖。 交易中心是唯一可以买卖的地方。 交易中心没有资料又怎么能买卖的。 只有有了资料才可以进行买卖,买卖其实也就是资料的变更。 变更房屋产权人的名字。 很多房子,交易中心的电脑资料没有。 那就不能买卖。 有些房子,不具有产权,但是交易中心的资料里有。 交易中心同意交易。 那么即使是使用权的房子,交易中心也是支持交易的。 也许会有一些限制,比如限制户籍什么的。 当然还有很多房子没有产证,也不给交易。 具体的情况分析有很多种情况。 有些房子,交易中心的电脑资料里是有的。 比如一些开发商的房子,但是因为建造的问题,没有达到标准,配套也可能没有跟上。 所以,交易中心不给他产证。 这样的房子,交易起来风险最大。 私自更换房东信息的话,跟交易中心的电脑资料不符合的话,会带来很大的麻烦的。 这些麻烦处理起来也不容易,建议最好不要买。 有些房子,电脑交易中心的资料里根本没有。 比如企业的单位房子。 资料不全,根本就没有办法交付给交易中心。 住的人员也已经很混杂了。 而且,配套设施彻底的不齐全,根本不具备变成产权房的条件。 那么就可以交易了。 就直接找到管理房子的物业公司。 直接变更他们的房子的记录,即使变更一百次,也跟交易中心半根毛的关系也没有,他根本不知道,也管不了。 有些单位很强大,叫做一个系统的。 比如,军区的房子,教育局的房子,或者某某强大机关的房子。 类似的房子只要交易中心的资料里没有的。 一样可以找管理这些房子的有关部门去商量。 他们也是一样的,变更无数次都是更交易中心没有关系。 是属于小范围内管理,不随大潮流。 这样的变更注意保留合同。 任何合同都具有法律效益。 虽然交易中心不认可,但是打起官司来,就很有用了。 既然这些房子都没有产权。那其实你们交易的就是使用权。 谁使用,就比产证更重要。 农村的房子大多没有产证的,因为土地都是村集体所有的。不是国有土地。 村里允许你盖房子的土地叫做宅基地。 你可以随便盖房子。 有些村里也给你的房子发放房产证。 这个房产证也是村里自己派发的。 不具有流通性。 通常你要卖掉也很简单,只要村里同意。 现在国家有规定的是,农村的宅基地房子,不能买给非农业户口的人来居住。 这条规定也够毒的,如此一来,农村的房子只能农民之间互相买来买去,只要村里同意,并更换使用者的名字登记就行。 这个也不管什么交易中心什么事。他们什么资料都没有的。 好了,现在你就可以根据你要买的没有产权的房子的性质自己对照一下。 觉得没有问题的就可以买了。 如果有问题的再接着问我
房子你是拥有所有权,不会过期,除非质量有问题不能住呢有时间限制的是房屋所占的土地在我国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我们个人只有拥有使用权一般住宅用地的使用权是70年,商业用地是40年,工业和其他是50年这个时间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开始算起,比如一个开发商06年买的土地使用权,3年开发,你08年买的房子,09年才交房入住,那么你的时间从06年算起70年到期后,如果房子没有质量问题,还能继续居住,那么就再缴纳房屋所占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的费用,一般高层房屋一套只分摊几个平方的土地,所以交不了几个钱。
想在固安入户口很简单啊,买房子到时让开发商帮你办。。这可不是个小事情哦。。<br/> 医煮添逛<br/><br/>永定河 美丽园还不错,免费送户口,它是固安第一大盘, 它为华夏集团(证券代码600340)在首都第二国际机场的又一力作,周边配套醇熟,紧邻固安商业街,涵盖商业、教育、医疗等十年巨制配套,以及百万平米八大生态主题公园。<br/>现华夏集团携手清华产业园区共同合作开发的孔雀城美丽园,以员工福利房的低总价入市,户型从60到150平米可选择性多。89平米经典两居室仅45万,均价5500左右,回归2010年。房源有限,预购从速。<br/><br/>现内部正组织活动,远低于市场价<br/>一一一一致一一电有一一更多优一一一惠一一一一或短信也可帮你解答一一一一 <br/> 马经里:l 3 7 l--- 8 9 ---l 9 5 6 6<br/><br/>免费送户口,不会耽误孩子上学的问题
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不行。 <br/>因为农村的宅基地的所有权是集体的,当初你要集体的土地上建房时并没有交土地出让金,也就是说,你用了集体的土地建房没有没有出钱,只出了手续费。这种房称“小产权房”。房屋从你拆掉后没有申请重建,就没有了使用权了到今天,你的上诉证件已成历史,只剩下收藏价值而已,土地使用权又归集体所有。 <br/>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还在该农村,上诉房基还是你的承包权范围内的土地,可以按承包地的现在使用性质进行补偿。
这还不容易,买房子送户口,拿你的房产证去弄个准迁证什么的。今年听说有好多地方都售馨了<br/> 这个有政策的吧美丽园还不错,机会不要错过,经典两居,89平米仅售46万起,合下来均价才5500左右,三居103平米到130平米不等55万起。性价比太高了,华夏地产,上市公司,品质没问题,百万平米低密大盘,机会今年只有一次哦。亲,固安县城里的小楼盘价格都7000到8000的,你还犹豫什么。记得联系我啊。孔雀城美丽园团购经理,马超,竭诚为您服务。<br/><br/>现内部正组织活动,免费送户口,远低于市场价<br/>。。。。。。致 电 会有更多的惊喜。。。。。。或短信也可帮你解答。。。。
如果已网签,并且在当地建委联机备案了,但是还没有交房,还是可以更名的。(需要跟开发商有很硬的关系。)<br/>如果已网签,在当地建委也联机备案了,并且您也收房了。那就更不了了。
这个要看你从哪里迁: 如果从外地迁到武汉市,买新房中心城区的必须同时满足面积超过100㎡,总价超过50万的商品房;远城区的必须同时满足面积超过90㎡,总价超过30万的商品房。 如果是本地户口或者本地集体户口,只要是商品房都可以直接落户,没有限制。
1、自动 <br/>2、估计当地房管局要求公证 <br/>3、可以领的,与拆迁办协商即可 <br/>4、可以 <br/> <br/>没土地证和房产证,其实都可以补偿,看协商。各地做法不一。 <br/>补偿比例不定,评估要看具体的房子状况。 <br/> 没有土地证肯定是有影响的,如果土地证下来,能给全额补偿款。
你这种情况肯定不影响补偿的,楼房户主是你本人,不管户籍的事。<br/>如果是农村拆迁,你户口迁走拆迁就没你的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