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从两个方面来说,第一,你是否领取了钥匙,并与物业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如果是,不管你住还是不住作为业主你有缴纳物业费的义务,因为物业费是多方面的综合管理费用,不会因为你没有住,物业就减少对小区的物业服务。第二,如果你没有领取钥匙,没有与物业签订服务合同,物业费应从你办理入住手续之日起收取。
你这是正常合同,不存在非法目的 不存在不公平 ,你签订合同时是自愿的,没有人强迫你的,你签订合同时应当看清楚条款,如果发现合同有问题,应该可以提出来,而你发现问题却没有和合同方(公司)说明,一旦签订,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而中介所说的一切都没有用,因为你不是和它签订合同,这些口说无凭的东西是无法律效力的。 中介你也清楚它们为的是什么?它们只要有钱进帐,其它的它才不管!不是吗?告你是告不到的,还是不要浪费起诉费了,就当是交学费吧!
按揭的房产不能过户。<br/>可通过以下方法办理:<br/>方法1、双方到房屋交易中介公司来处理。中介公司可以用钱帮他还债,然后把房产证要回来办理过户手续。<br/>方法2:办理预告登记过户。法律根据是《物权法》第二十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如果现在房子的产权证还没有办下来,可能会因为违反法律规定而被认为是无效合同,若房子是商品房性质,产权证办下来后,你们可以买卖,若学校自行规定了5年的期限,这个内部只对学校内部有效,并不能妨碍你买卖房屋。如果现在签订合同,因为产证及学校内部规定问题,风险还是比较大的,因为一旦卖方返悔,你们可能要面临合同无效退款的风险,建议你们找律师帮你们一起签订合同,并作一个见证。这样可能会更好的保护你们的利益。
如是押金,可以要求退还。如是定金,违约对方可以没收。
妮妮姐:你好! <br/> 可以在6月入住!装修房子三个月后再搬进去,一是屋子也晾的差不多了,污染少多了;一是那时候胎儿也7个多月了,神经等重要器官都发育良好。
试题答案:5-4-201表示5号楼第4门2楼1号;<br/>12号楼3门12层3号房间它的编号是:12-3-1203.
南边金桥开发区的基本就是2000出头,最多2600的样子。<br/>西边就多了,但旧城区的环境不如金桥开发区的好。
租个好点房子就是了50w买房子,可50w的利息一月都1800元如果认为房价继续涨,就买房
该合同无效!<br/>依据:建设部《房屋租赁办法》之规定,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必须到当地房屋租赁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不办理的不受法律保护,您签订的租赁合同因而无效!您可依次为法定依据维权!
没有合同,想维护自己的权益也难,你的房子主要还是漏水,请专业补漏的来自己出点钱整一下,原先的水管再好不要用了,重新自己管子改造,到这步了,自己花点精力整好了就行了。
房屋的所有权并未转移,不动产以登记作为权利转移要件,所以房子还是a的。<br/>a和b签的协议约定的房屋产权归属无效。<br/>你和b签的协议因涉及到第三人a的权利,属于给第三人增设义务的涉他性合同,应该取得a的同意,如果a认可并同意了这个协议,你就要求b继续履行买卖合同,要他交付房屋, 办理产权登记。<br/>如果无证据证明你们签合同时a同意并认可这个合同,且事后a也不追认的,b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效力待定,而a对b的行为作出否认,故你们的买卖合同效力归于无效,合同自始无效你起诉的话只能告b,以缔约过失责任起诉。<br/>另外你也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财产并未完成登记。
这种情况不会影响到你的家庭生活!如果您不打算住的话,建议您还是卖了比较合适!
以合同为准<br/>固定期内是默认不能随意涨租的,如果是没签合同,那便可以认定可能是非固定租期,他涨也没办法,如果可以看做是市场行为的话,你也可以再找房子
朋友你好如果你买一手房的话,时间会比二手房快一点。因为一手房没有卖家还贷款的步骤,会快10来天左右。其他步骤都差不多,全部办好一个半月就完事了。当然如果你要贷款的话,要看银行这边放款快不快,否则那就说不准了。
想要地段好的,而且价格也不是很贵的。你可以参考南关新发开的楼盘-忆江南小区。整体位置、坏境、价位都不错的。升值空间也大。或者西转盘往西的楼盘也行,不过就是贵点。可是往西的位置和升值空间会更大!你自己感觉呢
要是就是想买的话可以先签买卖合同 少付房主些尾款 等办理完过户在给他或者全部放在银行资金 先签买卖合同 等产权证下来了在过户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子有: 商品房 二手房 市场运作房 自建房 其中 商品房是开发商开发的房子,要具备七项证件。例如土地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等等······ 二手房是房子原来已经办理了房主的房屋产权证,现在通过买卖的形式过户到你名下。市场运作房是以单位为主体 寻找有资质的建设单位起房子。 自建房是 自己卖土地自己起房子 要有 土地使用证 建筑证 土地批文并且这些证件上的建房人必须是本人或者是配偶。以上房子才可公积金贷款。你说的这种房子可视为分割性质的。没办法贷款的
1、找个懂行的朋友帮你设计一下,很多买房人都有装修经验的,先确定家具的件数和摆放位置;2、多去宜家等家具城参看样品间,基本以小户型为主,很适合你;3、两个不同的房间可依主人的喜好选择不同的主颜色和风格;4、小户型适合简约型的风格,以多功能和储物为主。
如果是实体店的话,可以去传统的家具市场看看。可以看到实物,价格需要自己谈。也可以去一些大卖场看看,一般来说是明码标价。 网上也是可以购买家具的,现在很多家具都在网上开有店铺,购买的时候可以根据家具的材质介绍、销量,还有最重要的是销售口碑进行挑选。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规定,企业投产的固定资产,从投产的当月计提折旧。因此,可以计提折旧。对于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原值确定问题,可以按工程实际成本也就是帐面成本计价,也就是目前你单位认可的成本,对于与施工方的不一致的费用,待解决后,再调整入帐金额,建议以较小的成本数量先入帐,当施工方存在的差异最终按施工方的方案解决后,再追加固定资产原值,从而相应再调整相应的所得税。
大型工程如10万平方,大致在2-3元之间,其中包括了纸张、油墨等费用。(不包括安全)<br/>小型工程按一次性标准收费,比如2万平方以下的工程,具体价格需要协商才能确定。<br/>还有竣工资料制作,我记得那时候公司请档案馆的一队人马帮你来做资料,封装什么全弄好,花了20万,代价比较大。
是存在这样的问题,接近年关,要过年,要是剩的不多的话一般都是抢工期争取年内完工。工程要是工期紧的话开始就要抢工期。都是要接近年尾才完工。因为工期拖得越久造价就越高撒。接近年尾的时候也没什么需要再建工程,所以大多数工程都是累到年底完工。
这个你得去问开发办<br/>ZF部门统计才有这个数据
有关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已很明确和成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解释》第十四条规定: <br/> <br/>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br/> <br/>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br/> <br/>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根据2000年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br/>(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br/>(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br/>(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br/>(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br/>(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消费者所购房屋的具体保修条款可在房屋交付使用的时候,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中看到,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不得低于国家规定。
就去房屋管理所办理就行了 , 交一百多块手续费而已,哼简单!
问开发商能不能转名,如果开发商可以转名的话就可以直接去开发商那转合同的名字, <br/>如果不能转的话就只能等出房产证再交易
据我所知,现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分为,质量验收、规划验收、消防验收等等!<br/> 如像你所说的你是购买商品房出现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应该是先证实该开发商是否进行质量验收,其次是是否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br/> 如果该开放商所有证件齐全,那你就要到当地质检部门根据《行政许可法》要求听证。让他们告诉你该开发商的质量验收是怎么通过的。当然你最好有你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证明文件(有资质的鉴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当然可以是民间组织,只要又资质就OK!)。这样才能又说服力!如果是质检部门出现的问题,你可以要求质检部门按照《国家赔偿法》对你的损失进行赔偿。<br/> 如果该开发商没有进行质量和规划验收,他们是不可以交房的!毕竟买房是大事!希望可以帮到你!
新建房屋,防水有五年的保修期,开发商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必须给维修。
只知道换前期物业要招投标~也不是你说换谁就换谁~~额手续也一定要走滴而且是市房管局不是区里面的能解决滴
国家对商品房面积偏差有明文规定,如果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br/><br/>1、面积误差比(误差除以合同面积)在3%以内(含3%)的,据实际面积结算房价款;<br/><br/>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br/><br/>3、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br/><br/>4、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br/><br/>5、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br/><br/>6、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br/><br/> 你要根据你的合同面积与偏差面积计算一下(误差面积除以合同面积),看偏差是否在3%以内,如在3%以内,那就应该补还差价,如果超出3%,再按以上规定和开发商进行交涉处理.<br/> <br/> 祝你顺利!
是必须交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其中,“尚未交给买受人的物业”并不是他们不交房,而是通知了你,你不接房,一般是以通知的时间起开始计物管费。这点你可以再看一下你们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确定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