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还贷没有约束条件,根据贷款金额如果贷五万以下需找一个保人,如果贷五万以上需找两个保人。保人必须是正常缴纳公积金的人。如果你找不到保人,可以找置业担保公司给你担保。(须交纳担保费)
北京今年开始,经济适用房定向向拆迁户出售,如果不是拆迁家庭的话,很难购买到经济适用房。
找我借钱撒.我的电话一会给你发消息过来 另外叫单位打证明,两个人换也可以
我也认为如果没有好的投资渠道,高收益的项目,还是提前还了吧 个贷利率如今不停的上调,15年以上的贷款利率都到6.57%了,但是如果你有投资项目,收益率远高于贷款利率的,就可以考虑继续贷
首先要看你 每月缴存多少公积金,才能算出你能带多少钱,你可以直接到单位办公室问就可以了。
公积金是一个福利,类似于社保一样的。公积金的使用每个城市大体相同,主要是购房时使用,公积金的贷款利率比较商业贷款低。公积金的缴纳通常是公司和个人各缴50%,具体缴纳金额按工资比例来算。 但是每个城市在使用公积金的范围略有不同,有些城市装修房子也可以使用公积金,有些只能用于购买住房。这个要问一下当地有关部门了。还有一点就是公积金必须连续缴纳了1年以上才能使用。公积金的缴纳是有各个公司财务部门集中缴纳,个人一般不能缴纳公积金。公积金的管理是由专门的部门,即“公积金管理办公室”来管理,用人单位是不能管理的。
如果是上海的话,是20万,有一补充型的话可以贷30万. 公积金2006年最新的利率,月利率:3.825.年利率:4.59 最长的年限是15年,岁数不是根你年龄的,是根据你上班的时间, 如果你没有当中失业的就不行了,必须连续交满六个月才能贷款 如果以前贷过款的话,必须还清,才能贷,最多只能贷10万,补充的话最多20万. 楼上说的是商业贷款,根本不是公积金贷款,而且所说的年限也是错误,现在最多只能贷20年,男的最长年龄65岁,女的最长65岁,最高的只能贷七成,2006年6月1日,出来一个新政策,如果是卖来自住的,房屋的面积低于90平方,首付2成,就是贷8成,这个是自住,如果你已购了一套,在购一套话,贷款的就低了. 以上是上海地区. 楼上那个学弟根本不懂.你所说的是几年前的.也许我和你是两个城市的.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等于职工个人缴存与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数额之和。其中职工个人的月缴存额等于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等于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目前福州市职工个人缴存为8%,单位也给8%,则时存入职工的公积金帐户中。不过各地政策不一,而且必须考虑职工所在单位的经营状况,效益好的单位有的缴纳到18%的都有。 公积金可以提取,应符合如下条件: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及额度 一、申请条件。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住房自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企业兼并、破产后职工买断工龄的; (七)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末就业满2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八)调离本市的; (九)出国、出境定居的;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提取额度 (一)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一年内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额提取。 (二)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1、如职工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可在开始还款的1个月后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2、如职工申请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可在还款12个月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三)租赁住房自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部分租金的70%。 (四)职工本人账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其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但职工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三、提取方式 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和中心审批授权单到指定银行提取现金。 公积金还可以申请购房贷款(一般连续缴存1年以上(有些地方为半年如深圳)才可以申请) (一)程序 申请→审批→签约→抵押→放贷→还贷→清户 (二)步骤 1、申请人领取、填写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公积金中心收件、审批; 3、银行复核后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或担保合同; 4、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发放贷款; 6、申请人按期归还贷款; 7、清户。 希望我的回答会对你有所帮助。
二手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原件得复印件贰份; 2、合法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销售合同及复印件二份; 3、预交30%以上购房款的银行现金交款单(现金交款单加盖售房单位公章并注明交款人的姓名)及收据原件和复印件各贰份; 4、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申请人配偶一方在省直参加公积金的,需提供省直公积金中心出具的未贷款证明; 6、其他要求提供的证明或材料。
是因为这次政策调整还是开发商说算错了钱,合同金额有错误? 如果是合同金额错了的话,那主动权在你手上了;如果是因为这次政策调整,那就意味着你还没有放款,如果银行已经放款了,就表示已经在政策实施之前通过审批,应该不用补了。
如果说开发商是在首付款方面弄错的话,那你就要补交了,因为可能你贷款的金额下不来。
不需要,只要拿着你的公积金卡去公积金开户银行去划一下卡,银行就可以根据你的公积金月缴费及缴费时间算出你可以贷多少钱多少年(具体公式不明)。总房款和你能贷款额的差价就是你要付的首付。但需要注意的一点,你的首付最少两成!!然后期房找开发商,二手房找中介就行了,自己办太费时费力了!
个人住房担保贷款政策性贴息业务。这项业务是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运用自有资金向符合《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担保贷款政策性贴息试行办法》规定条件的借款人全额发放住房贷款,由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运用政府住房基金向借款人提供一定比例贷款额贴息,并由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进行担保的商业性贷款。 (金融时报)
垫款当然是在贷款前呀,贷款都下来了还用别人垫款呀。其实就是中介借给你钱,你把全款给了房主。贷款下来了给中介就可以。但是银行不允许,所以贷款的程序还是按照正常的买卖来做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根据以上各项费用您自己一算便知。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缴税费 一、买卖: 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成交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 (一)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 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 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 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 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 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三)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四)契税:1.5%,由买方缴纳; 二、出租: (一)土地收益:按出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5元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二)营业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事业发展费、基础设施建设附加费、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按租金收入10%的综合征收 率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三)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按现行规定征收; 三、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房产过户的费用有下列几项,但各地可能有出入: 一、政策性收费: 1、契税:普通住宅:评估价*1.5%;非普通住宅:评估价*3% 2、个人收入调节税:(评估价-原购入价)*20% 3、营业税:住宅购入不满两年的:评估价*5.55%;非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评估价-原购入价)*5.55%;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免交。 4、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 5、印花税:评估价*0.1% 6、房产证工本费:85元 7、土地证工本费:105元 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0.3% 二、如果通过中介交易,应支付的中介费: 1、交易中介费:成交价*1% 2、房产权证代办费:每证100元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根据以上各项费用您自己一算便知。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缴税费 一、买卖: 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成交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 (一)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 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 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 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 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 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三)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四)契税:1.5%,由买方缴纳; 二、出租: (一)土地收益:按出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5元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二)营业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事业发展费、基础设施建设附加费、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按租金收入10%的综合征收 率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三)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按现行规定征收; 三、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如果以赠予方式办的话,则不需交土地增值税. 交房产税,税率为1.2% 交契税,房屋买卖的为成交价格,赠予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出售房屋的市场价格来定
固定电话移机可到电信部门咨询,水一般是物管代收,可到物管处更改户主姓名。电、气现在大多银行代收,只需要拿着身份证到相关部门更改名字,一般不需要费用,最多给张卡钱。
1.你找的这间中介真垃圾啊,基本的问题都不提醒你,建议投诉它。 2.手续已完成,银行放款已不需你同意。 3.按你所说,除了法律你已经没好的办法约束卖方。 4.如果卖方扯皮,起诉是唯一,也是最好的办法。 根据法律,房屋出卖人有两个义务:(1)保证将买卖房产的所有权移转给买受人。此项义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将房屋实际交给买受人占有,二是通过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将买卖房产的所有权转移到买受人之名下;(2)瑕疵担保义务,即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和质量瑕疵担保义务。 “瑕疵担保义务的要求”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也就是说现在卖方拖欠的费用已经没履行瑕疵担保义务了。 这问题你应该详细的咨询律师,我只能按你说的情况粗略的分析,不可能很完善。
按法律来讲,你父亲拥有这房子一半产权,余下的几个儿女平分(有其他人如:“奶奶”。。。。。。也有份)最省钱省心的放法就是直接卖掉房子反正有这个打算),如还不想转手可以不用过户,只要家中没有对房产处置产生异议就可以了。
只要你取得了房产证,该房产自然带土地,无论楼房还是平房的土地,都是使用权,不是所有权,无所谓。
两个办法,一是赠与,二是买卖,两者不会影响继承纠纷。
看卖方是什么原因了,如果他不想卖了,你可以要求退还双倍定金。 如他想先付一部分房款也情有可原,但要在合同中约定付多少钱办过户,过户后付余款
让老人写个授权委托书授权给大陆的人全权代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然后在日本公证一下。
这个问题现在从你的描述中是没有办法解决的。首先是你母亲的办事方法不对,因为既然是想去世之后再给的房屋,那么应该立遗嘱,而不是直接过户,如果是直接过户的话,那么说明在那时她已经愿意将房产给老二老婆了,那么如何处置是她的个人权利了,你母亲和他人无权干涉的。 如何解决,只能寄希望于老二的良知了
需要出具委托书。 如果当地房地局要求该委托书必须经过公证的,那么还需要公证处公证。 同时还需要双方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