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老公身上找问题,一个巴掌拍不响的,不管对方使用啥诱惑手段,你老公坐怀不乱的话,别人一切所做都是徒劳。
1.房子主人是否是出租房子的人<br/>2.对方和中介的联系方式<br/>3.租金,租期,违约责任<br/>4.电表,水表,如何交费<br/>呵呵,就想起来这么多
没证就提供证明,然后在房屋租赁合同上注明,留下身份证复印件。
给我留言,明秀东这边,两房一厅,280元,不过在农村,你考虑一下吧.......(我是房东,还可接一台机上网,。。。。40元每月...单间有但是上不了网,150元,你看着办吧,还有菜市有点远..没家具..我都是老实说的....
借口找房主核实情况跟房东签订份租赁合同才能保证权利既跟房东关系签合同跟、跟房东都熟肯定需要合同保证权利跟沟通<br/>像种转租<br/>仅供参考望采纳
要先看看你当时和拆迁人签的协议或书面证明怎么规定的,开发商已经说清楚的了. 就是使用权,相当于租.估计你价格拿得也相对便宜. 买不买看你自己选择了啊. 拆迁开发商有没有欺骗你们的成分?还是继续找拆迁开发商把这事搞明了
算了吧,你会住的不安心的。中介会让你难过的哦!<br/>中介那里讲讲价嘛?那有这个收法,物价局有规定最多月租金的50%。你可以投诉嘛!
你买过来再转手(不管住没住)统称为2手房,要是将来想买而且想买好价钱的话,就别装别住也别租,裸房(毛坯房)最好转手而且价格要比住过的旧房高一些。你见过专业炒房的有谁装完租租完卖的?
看你的经济条件以及对生活品质要求的高低了!如果经济允许,你又想住得舒服的话,那果断选1200,如果手头不怎么宽裕,对住的条件也不怎么讲究的,那就选600的喽!
1楼说的有道理的,但如果开发商执意要你退掉房子,你也没有办法,就只能看一下当初的合同上有什么约定吧,你没有权力看他们的买卖合同的。
如果你不卖,别说以租养贷什么的,反正你就得让29万元的房出租个36年(在租金与通涨同等的情况下),这样一来,36年你这房也快没什么价值了吧(新房过40年的价值也没多大了)。所以不售转租也不能给你带来什么好日子,除非这旧房价值在不久内能大涨。卖出去,最起码能过上新的好生活,当下活好了,就更容易为将来做更多。<br/> 各有道理吧,如果只是从家庭的资产来考虑,租售比一般分界点为1:300,也就是当月租高于966元时,租出比售卖更有投资价值,当然这个只是我个人看了其他朋友的观点总结的,有无用处,你自己权衡。
一定要看的,这是对自己合法权益的保障,没什么不好,他也会要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呀!房东一般都会准备合同,至于房产证,你就说“不好意思,我这人做事就是喜欢把丑话说在前面,省着日后麻烦,大家都不好做。我想看一下房产证确认一下”。记住:一定把事情都摆在前面说,否则日后可能真的会出现麻烦,到时你就会后悔了!不要为了面子,给自己留下隐患!
房东不能影响租方的正常生活,不能未经允许的情况下进入房间。房东一点法律意识没有,可以通过投诉或诉讼解决,押金一定能要的回来,不过要费一些周折。改变房屋的结构是在你们入住之后,未经你们三家同意,他毁约在先,因为你们租的是有客厅的房子,现在没客厅了,当然可以不租了,通过诉讼还可以要求一些补尝。
主要看协议的内容,这是一个三方的约束,如果没有不利于自方的条款,可以签订
.美的集团电磁炉800热线电话:(0757)2665 4012800-830-8303 2.美的生活电器事业部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美的工业城(这个在北窖镇吧)
当然不行,拆迁会有出具拆迁补偿证明,只能由一户去申请赔偿
无偿赠送视同销售,可参照国税函〔2008〕828号的规定确定价格。
军产的事按营房管理条例和军队的规定办,普通法院不管这事儿。
签订租房合同前,一定要让房主拿出产权证和身份证进行核对,看看这房子是不是这个人的。有些只有使用权的老公房,则要看房东的公房租赁证和身份证是否相符。不要租二房东、三房东的转手房,如果一定要租,则要前任承租者拿出房屋合同等证明,以免上当。签下合同后,就要留下房东的联系方式,越详细越好。
你可以优先购买。根据《民法通则》及其实施意见,在同等条件下,你现在所承租的房屋,你有优先购买权,单位应在出售房屋前三个月通知你。如果你愿意在同等条件下购买该房屋,单位应该优先卖给你,如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将该房屋卖给别人,你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你的权利。
划拨土地如果要办理产权证,需要补一笔土地费用,而且这块土地国家要允许出让。办理有一定的难度。 <br/>如果要办理。需要那个国营企业去办理,个人是没有办法办理的。 <br/> <br/>我相信这个门面房的价钱一定很让你心动,如果一定要买需要在合同上注明办理出产权的时间,要求企业去办。 <br/> <br/>如果企业不肯办理或无法办理,劝你仔细考虑一下是否要买。 <br/>因为即便买下在国家没有收回这块土地是你是可以使用这个商铺,但如果哪天政府收回划拨土地时,你的利益是没人主张或保障的。 <br/> <br/>核心的问题是国营企业在获得划拨土地时是不交纳土地金的。但如果政府将该幅土地重新定义规划用途后重新拍卖,是可以获得很高的土地金的。 <br/> <br/>所以证照齐全的门面会比较贵,而像你所说的这种门面肯定很便宜。
如出现扰民,可以报警。并让警察做次记录并警告。如若其不改,自己适当取证,并再报警,出示证据,并可以提出民事索赔。(当然也要出示索赔依据)
这个国家好像没有具体的规定如果有也是各地人民政府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的你最好是去当地民政部门问问
一般情况下是85折收取的,如果新房不住办理空置的话是对水电煤的度数有要求的,具体的需要咨询你所在小区物业公司。以上内容是有物业法规定的
嘤嘤其鸣,求其友声 地产界的朋友可联系我们<br/><br/>古人讲:“人有恒产,方有恒心”而现代社会个人恒产中占比最重的一块就是房产,也就是家。持之以恒经营房地产的业内朋友们请保持紧密联系。<br/>2011年限购令出台,专家认为该政策是中国地产史上具有分水岭性质的标志性事件,圈地如圈钱的黄金时代渐行渐远了,整个行业普遍感受到了危机。然而正如中文词汇的玄妙一样,危机背后隐藏机会。市场变冷后合富辉煌集团发布了以“把握时机 以变应变”为主题的市场报告,结果一季度的业绩逆市飚高。走出特大城市广交朋友,加大外围区域业务覆盖,正是合富辉煌在房地产限购政策下取得优异业绩的重要原因。目前合富在中心城市拥有业务优势,并将继续保持强势,在这些有影响力的城市树立企业形象、品牌,但中心城市周边区域、二三线城市甚至城镇将是今后业务扩张的重点。<br/>合富作为最早上市的地产代理公司,从土地研究、项目前策、规划设计、营销代理、后期物业已经形成完整的服务链,限购令促使我们将目光投向二三线城市,公司最大的竞争优势是参照地方市价,但提供针对过去品牌开发商才拥有的超值服务。为此华中地区成立拓展部,希望老朋友一如既往支持,新朋友我们有缘合力同心,共创辉煌。电话零贰柒—捌五四八六九七二移动电话一八六零二七一九零九三胡总监。
只要合同还没有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可以和开发商协商更改,盖开发商的更改章即可,也可以重新签新的合同。如果已经登记备案就要到交易中心更改,有的地方收取更名费。
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
1.主要是看下合同里的内容是否和你当初签定时的一致,有无改动! 2.看下开发商是否盖章了 3.看下合同是否办理了合同备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