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业主眼中的集体收房――(美然收房记) 文者自序: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业主,买房时没有来得及参加当时北京楼市哄动一时的集体签约谈判。平平淡淡交了钱,签了合同。收房时经历的集体收房的大部分过程,也算是组织者之一吧。历经收房的起起落落,坎坎坷坷,现在收房已成定局,回顾一下历史,已飨后来者。 1,战备 KFS交房日期时12月28日,在早早的8月份,业主之中就开始酝酿集体和KFS交涉房屋质量问题。 1.1 第一次会谈 8月18日下午,准业主自发的组织了20多人和KFS副总,客服经理,国贸物业顾问,工程部经理等若干人进行了第一次会谈。业主提出了许多设计及工程上的问题,当时KFS摆出一种较友好的态度,说回去之后尽快整改。现在回头再看,这个态度太假,善良的准业主们受到了蒙骗。 1.2 集体收房准业主大会 11月17日下午,准业主自发的组织了一次集体收房大会,参加会议的有准业主七、八十人之多。在这次大会上,总结了准业主们发现的房子的问题,选举产生了由论坛版主及各楼楼长所组成的委员会,确定了委员会的工作方向。 1.3 和KFS的交涉 委员会成立以后,将一个集体收房的意向以书面的形式送至KFS老总杨美玲。杨美玲将文件转发给客服经理刘荣国,缺省表示不接受集体收房。这倒是在意料之中。 1.4 第二次会谈 12月8号,准业主集体收房委员会全体委员与刘荣国一起坐倒了会议桌前。准业主代表将准业主们提出的问题及关心的问题呈列在刘荣国前面。刘的态度可以说还是可以的,并没有表现出一个JS的本质。会议的气氛也没有过于激烈,只是刘将大部分的工程问题推给了工程部,还有些问题推给了物业公司,剩下的问题,刘承诺将在一周内给出具体的答复。刘还在会上说,对于与合同不符的项目,该赔则赔,该换则换。 鉴于KFS的态度,委员会要求KFS就KFS的问题给出个书面答复,并要求工程部,物业公司,KFS,和准业主在收房前召开一次会议,并提供相应的用于收房的书面材料(包括物业公约,收费清单,收房流程等)。刘满口承诺。委员会要求与KFS的决策者杨美玲进行面谈,遭到的KFS的野蛮拒绝。 作为一个普通的消费者,我们再次相信了作为KFS代表刘的承诺。因为这些只是一些合理的要求,并不过分,既然已经承诺,实施不应该有什么困难。可后来的结果证明,这只是我们的一厢情愿,美晟在诚信方面的成绩是零。 1.5 第三次会谈 12月14日,委员会如期走到了会议桌前。这时候才发现,美晟逐渐露出了他们的本来面目―――缺乏最基本的诚信。工程部没有人到场,物业经理只能在短时间内有时间,并且没有提供已经答应的相关的文档。只有刘荣国因工作性质极不情愿和我们坐到了会谈桌前。会谈自然没有太多的进展,并且有一些反复:与合同不符的项目,需要第三方的认定。 准业主代表就入住时收费问题提问物业经理和刘荣国,当得到他们的口头答复后。会议的焦点立刻就集中到了收费问题上。当时业主代表就指出房产证代办费,周转金,有线开通费属于不合理收费,并要求刘荣国代表KFS在20日之前给出书面答复。刘答应回去后给出书面答复。 1.6 准业主们的抗争 业主知道会谈情况之后,采取了各种途径与无良的KFS进行了力所能及的抗争。美晟同意就房产证代办费降至500元。 1.7 第二次业主大会 12月21日,收房委员会召开了第二次业主大会。参加会议的大约有70多户,人员百人左右。会议上,委员会公布了委员会工作的过程及结果。由于会议准备时间太短,并且涉及到敏感的收费问题,与会业主情绪比较激动,会议没有达成操作性较强的决议和行动纲领。这在一定程度导致了集体收房时的极其被动的局面。会议只是形成了一个初步的原则:在不影响业主收房为前提的条件下1# 不该交的费用一分不交。 (具体项目参见会议讨论,其实也就是几个小项的钱)2# 坚持合理的收房程序。3# 对与合同不符的内容需要给出书面答复。 2 对阵 12月24日,收房第一天。第一批集体收房业主奔赴现场,由于不是周末,事先也没有很好的磋商,当天只有20多人属于集体收房者,这一部分没有在当日收房。参加集体收房的业主“有幸”和KFS老总杨美玲进行了面谈。取得了一些成果,周转金可以不交,可以走合理的收房程序(先验房,后收房)。 12月25日,收房第二天。第二批集体收房业主奔赴现场,当天有40多人参加集体收房,并和客服经理刘荣国进行了谈判。情况这时出现了反复,KFS不同意大家走合理的收房程序。 12月26日,收房第三天。第三批集体收房业主奔赴现场,当天有近50人参加集体收房,并和刘荣国,美晟副总钱,物业李,销售经理李,国贸物业梁进行了谈判,未果。只是明确了物业费区别对待。 12月27日,收房第四天。第四批集体收房业主奔赴现场,当天有60多人参加集体收房,和KFS人等进行了谈判,未果。联系老总杨美玲,要求面见杨。遭到拒绝,借口居然是要去澳洲。(两三天后,杨走在美然的现场不知道还会不会想起这个丑陋的谎言。) 12月28日,前四天的集体收房业主和第五批的业主汇聚美然,超过百人(中间已经有人退出集体收房)。KFS依然采取拖延的方案,杨没有出现在收房现场并拒绝和业主进行对话,致使谈判无法进行。这时业主有人剑走偏锋,业主的意见无法集中,集体收房的形势逐渐脱离的组织者的控制。至下午,集体收房宣告失败,部分业主交钱收房。 在随后的日子里,业主们陆陆续续办理了收房。 3 成败 3.1 业主 作为业主,作为集体收房的组织者之一,我个人认为集体收房作为一种集体行动,我们是失败的。这只是一种个人看法,并不作为这次集体行为的定性判断。业主们得到了一些个人可能无法争取的东西:房产证代办费降至500,周转金不交,物业费区别对待。 3.2 KFS 我也不认为KFS便是取得了什么胜利。作为她们交房子,这是必然。她们如果需要胜利是需要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可恰恰相反,他们将一些丑陋的东西展示的淋漓尽致。 4 教训 4.1 认清对手 我们所面对的是美晟,关于美晟我不想多说什么,我只是想提醒大家对于没有诚信的对手,一些合理合法的手段可能行不通。非常对手,需要非常手段。 4.2 组织核心 集体收房的业主是个松散的集体,如果需要集体行动,一个组织核心是绝对有必要的。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对集体行动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4.3 行动原则 任何一次行动之前,都应该有一个比较明确的行动准则提供给大家。而这次参加集体收房的业主并不是十分明确自己的目的与集体的原则所在,造成了思想的不集中。 4.4 思想交流 作为一个集体,必要的思想交流是必须的。但是由于对手密切关注着我们,我们的交流有只局限于网上,我们的交流可以说也是不成功的。大部分的业主并没有表达清楚他们的想法,我的策略KFS一清二楚,这于我们是不利的。 思想交流作为团结的基础,我们打的不牢,能取得现在的局面,和业主们的努力不无关系。个人感觉已是不易。 后续:蓦然回首,我居然絮絮叨叨说了这么多,居然好多没有说到点子上,惭愧惭愧。个人功过是非,留待业主评说。能有个功过55开,俺就满足了。 未来的路还长,我们还需要团结,去争取合理的权益。 在这我只能说:愿我们走好。
私自建房属非法。你可和他沟通一下。不行就得去法院,但那样总是很牵扯精力
如果想要孩子的话,有点小。只为两人生活的话够用了。
凿开漏点,可以在自家的卫生间天花上,然后用堵漏王封堵(装修超时有买)
如果没有家具的划,大概1800左右,如果有大概要2000吧
我觉得不是太划算。 1.9500每平方太贵,要是没想错的话,应该是精装修的。但是,其实那装修进去之后要重修的地方太多了,而且每家都一样,工人是流水做业,根本不认真,我的房子进去之后重修的防水。因为下面那家的卫生间滴水, 2.一个人还行,要是将来两个人住还是有点小。 3,开放式厨房不太适合中国人,一开始还行。后来怎么也要过日子,不能总是蒸,煮吧? 4.三分之二有点多,还要考虑物业费,日常水,电,气,暖。要是贷款,还有保险什么的。 5,将来升级换代时,不好换。也不好租。9500元升值的空间没有了。 6,其实你可考虑一下,人济一期还有尾房,或是乐府江南,车公庄的五栋大楼。
一般来说,厨房与餐厅之间是应该装一道门的, 无论多么好的抽油设备,都不可避免地会有些油烟抽不出去,如果你的抽油机很好,对当时吃饭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但是时间长了,你的客厅一定会有很多油渍的。
一般银行会委托房产公司办这种事,你买房子的时候可以当场咨询
在质量保修期内,有开发商承担保修责任;质量保修期外,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维修责任。
贷了款的房子是不可以卖的,除非你还清了贷款!房子属于固定资产,何必要卖掉呢,现在房价还是暂时不降,租出去的好,可以一边还贷款,一边享有房子的所有权!
小房换大房 如何减个税 ■什么情况下能享受优惠政策 据了解,新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市民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前一年内购买了新住房的,如果新购房的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的销售额,那么,现住房销售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享受免征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新购房的金额小于现住房销售额,则可以按照购房金额占现住房销售额的比例,享受减征同比例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如果现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其销售额应当扣除已按规定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或补交的土地出让金。 ■申请减个税需得到税务部门确认 对于先出售自有住房后,又在一年内购买了新住房的市民个人,如果新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的销售额,市民可以申请全额退还出售住房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果新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的销售额,则可以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申请同比例退还出售住房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此外,北京市地税局的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换购住房的个人要向税务机关提供购买商品住房的购买合同等有关资料,并在税务机关予以确认后,才能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自用5年以上也可减税 新政策还规定了另一种情况,即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收入,也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符合这一税收政策条件的市民,可以拿着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的有关证明,到税务机关去办理免征手续。 ■新政策催化住房梯级消费观念 有专家认为,虽然以前卖旧房有交个人所得税的说法,但在实际二手房买卖中并未实行,以至于新政策的出台,令许多人觉得“莫名其妙”,因为本来就没交嘛。但从市场规范的角度看,“小房换购大房减个税”的新政策,从法律上明确了减税的做法,激发了居民卖旧房买新房、房子越换越舒适的欲望,对活跃整个房地产市场来说是个利好。
我是南京.1物业管理只负责公共部位维修,特殊约定除外.2你应该看清楚<商品房销售契约>的约定.3再看清楚<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建议你找开发单位.依据<商品房销售契约>的约定办事.
小宝说的没错,开发商不同意,是不能更名的,他是担保人,银行就不会接受你的申请,虽然你没有房产证,你要是收回是可以,但你要赔他钱的,通常是定金的额度,也就是你说的50%,建议:房产下来了再过户,既然卖了就别再浪费精力,另外签订一个补充协议,如果一年内还不下房产证,在这期间,他定期给你余款,但不可能是全部。你要是反悔,法律是不支持你的,朝阳区有过判例。
委托中介啊,开发商自己还卖不过来呢. 我就在通过中介买房.
高层的话,一般设计的时候是一楼单独排水,要不不能满足规范要求,如果是10层以下的板楼就是一起排出的,所以如果你买的是高层的话,存在一定的危险性。
既然你在供热期前办理的入住,当然就要承担全年的热费了
如果您想买二手房,考察时以下9个方面必须问清楚: 一、是否有私搭私建部分。如占用屋顶平台、走廊的情况,或者屋内是否有搭建的小阁楼;是否改动过房屋的内外部结构,如将阳台改成卧室或厨房、将一间分隔成两间等,阳台是否是业主自己封闭的,这涉及到面积如何计算的问题。 二、确认房屋的准确面积。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房内的实际面积,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最保险的办法是测量一下房屋内从墙角到墙角的面积,即所谓地毯面积。 三、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户型是否合理,有没有特别不适合居住的缺点;管线是否太多或者走线不合理;天花板是否有渗水的痕迹;墙壁是否有爆裂或者脱皮等明显的问题。 四、考核房屋的市政配套设施。打开水龙头观察水的质量、水压;打开电视看一看图像是否清楚,能收视多少台的节目;确认房子的供电容量,避免出现夏天开不了空调的尴尬;观察户内外电线是否有老化的现象;煤气的接通情况,是否已经换用了天然气;小区有无热水供应,或者房屋本身是否带有热水器;冬天暖气的供应以及费用的收取,暖气片数够不够,暖气温度够不够。 五、了解装修的状况。原房屋是否已装修,装修水平和程度如何,是不是需要全部打掉;了解住宅的内部结构图,包括管线的走向、承重墙的位置等,以便重新装修。 六、物业管理的水平。水、电、煤、暖的费用如何收取,是上门代收还是自己去交;三表是否出户;观察电梯的品牌、速度及管理方式;观察公共楼道的整洁程度及布局;小区是否封闭;保安水平怎样,观察一下保安人员的数量和责任心;小区绿化工作如何;物业管理公司提供哪些服务。 七、了解往后居住的费用。水、电、煤、暖的价格;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车位的费用。 八、旧房的历史。哪一年盖的,还有多长时间的土地使用期限;哪些人住过,什么背景,是何种用途;是否发生过不好的事情,如是否欠人钱或者发生过盗窃案;是否欠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以及水、电、煤、暖的费用。 九、邻居的组合。好邻居会让你生活愉快。在不同的时间去社区内看人来人往,通过衣着和生活规律判断人的社会层次;拜访上、下、左、右的邻居,了解他们在此居住是否顺心;与居委会或者传达室的值班人员聊天,了解情况。 北京链家宝业房地产公司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 当你打算买了的话,象你提到的已首付21万,我觉得你在付款之前,有没有看过房子的房产证户主和收你钱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一致!这是非常关键的,如果是的话尽快过户办理产权!这没太多复杂的。如果没有房产证才是复杂的!
可以查查鹏润家园,一个开发商,肯定也是一个物业管理公司。而且我不喜欢电器,打广告吹价格最低,实际上远不是那么回事。
首先按理买房要看五证,缺一不可买,这说明房地产有问题,但是很多的房子待齐了后都卖完了,这是中国房地产的特色!一般房地产的房款都到最后一笔才给你开发票!当然说没有办好预售手续,由此造成的入住时间延期是否应由开发商承担,这就是房地产商的脱壳知计!总之风险是存在的!你要慎重处理! 风险:房产可能被抵押开发商也可能卷款?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张先生告诉记者,目前金融政策并没有这方面的禁止性规定。张先生认为,如果开发商愿意把客户的还款风险分担到自己身上,并得到贷款银行的同意,“首付分期”这种营销方式是基本可行的。此外他认为,客户选择这种“首付分期”的方式购买住房还是划算的,因为这只对开发商自身回款有压力,对客户来说,风险主要有:交纳第一年首付款加上保证金总金额约10万元左右的房款后,因此期间不能办理产权证,一旦开发商抵押房产又无法还银行贷款可能把房产拍卖。这时,购房人的房款不好追回。但一般情况下,这种风险发生的概率很低,而且即使是交纳购房全款的一些楼盘,购房人在未把产权证办理到手之前也面临同样风险。另外一种风险则是开发商有可能卷款。 首付分期房划不划算?账要算清楚? 有业内人士认为,宝星园的做法不过是已经被有关部门所禁止采用的“以租代售”售房方式的翻版而已。他告诉记者,以租代售的付款方式现在被较少的现房项目所采用。具体模式就是:初期客户以租赁的方式使用该房屋,在约定的期限到期后,客户如决定购买该处房屋,先前交付的租金转为购房款;如不购买,双方维持或解除租赁关系。而宝星园推出的“首付分期”在很大程度上就与此类似。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7条的规定: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不得交付使用。因此根据此项法律的规定,即使开发商向购房者交付了房屋,也会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的规定,而被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认定为无效的交付行为。因此只要房屋未通过验收,无论是否交付都可按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来计算违约时间。购房者可以在逾期交付一年内的期间(经对方催告3个月内),行使退房的权利,购房者无论是否退房都可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损失。 如果购房者已实际入住,即使房屋未经验收,但是购房者已享受到采暖,所以应支付该费用;反之,购房者未实际入住,实际上购房者未享有采暖,而且这是由于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行为而直接导致,即使购房者在合同中约定了该时间段的采暖费由自己来承担,在这种情况下也应该由开发商来支付该笔费用。在房屋交付使用要经过验收这一环节,不是开发企业说了算。如果由于开发企业的责任导致逾期交付,业主还能得到赔偿,并且不用承担相应的采暖费,可一旦选择入住就要自己“埋单”了。
向阳律师答: 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入住条件,属于开发商违约,那么可以拒绝入住并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
我是南京.房屋渗漏保修5年.渗漏带来的直接损失可以依照<商品房买卖契约>约定处理.请注意保留有效证据,比如影像.最好是没有装修前,因为装修原因渗漏,就麻烦了. "谁主张,谁举证.告什么,理什么.民不告,官不理."
已经答应了那就视同你认可开发商支付的违约金数额了。恐怕很难索要了
一般来说,基本上房子交付以后如果不入住,物业管理费减半收取的。我也不是很清楚是否有具体相关规定,注:我是在浙江的。
虽然协议没有写上违约是怎么处理,但是只要你签了协议就有约束,你住与不住是次要的,最主要的是你没有履行合同,她反没反悔不重要,重要的是只有这么一件事是有合同的,她就有权利不退你的押金.以后决定事情一定要慎重考虑才做决定.
难道合同上没有逾期上房的处罚规定吗?开发商肯定早想到业主的打算了,你还是算算那头合适再决定。
如果单独刷乳胶漆,象使用立邦多乐士华润紫荆花等好的品牌的话,一星期就可以入住,这期间要注重通风和空气净化 ,则注意日常的开窗换气即可。100平米的房间需要乳胶漆基本上需要一大桶(约18公升)及相应的底漆,假如基层查点的话,在买一小桶足够.
找物业协调,物业应找开发商和楼上去协商,如正在装修可先找专业公司从板底处理,也能确保不再漏到你的下面,但之前应征得上述三方认可,并形成书面协议,因为费用肯定不是由你出,我估计楼上出的可能性大,因为施工单位已过了保修期,或两方分担,但你想不先垫付是不可能的,因为一时半会儿不会有结果,让他们去扯吧,别影响你的好心情!
购房合同里应该有这方面的约定一般是30天,如果超出时间开发商有权让你支付空房的物业费.如果超过1年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如果购房合同里没有这方面的约定那就没有限制,不过谁花钱买房不想多住几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