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的新房一楼二楼排水都是怎么设计的?2楼真的存在被堵的可能性嘛?
近几年的新房一楼二楼排水都是怎么设计的?2楼真的存在被堵的可能性嘛?我们最近在北苑家园买了新房, 即将入住,因为时间价格等相关因素,我们买的是2楼 可是最近听别人说,我们2楼很容易排水堵塞。 心里不免发毛,请问现在的房子真的是这样的嘛?
你家的阳台要封的话要到物业去办理手续。只要是在护拦里面做就可以的。不让封还是出于整体考虑,要大家一起封就是最好。
一般是装修完半年入住,因为刚装修完会有辐射等,对身体不好,如果比较讲究的话还要挑选日子,有的日子忌讳搬家,有的则是乔迁吉日。可以翻一下黄历
你好!房子最好去房管局查看,并且去建委查看相关文件,并要求房产商出示房产五证<br/>对的<br/>原件
你没只能通过协商解决,其它的都是没有用的,你们的合同根本不够完善,只说明了供暖,没有说明供暖的程度,现在是有供暖的,只是供暖的效果达不到你期待的水平而已,所以细节很重要,就算起诉也不会胜诉的,所以只能协商解决了。
合理,长春二线城市还有发展空间,还会涨可能,但是国家不是出台政策了吗,不会涨的那么迅速吧。。。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因为我不知道你的物业所在地所以不能准确的和你说清楚,一般有两种状况:<br/>一、就是你所在物业说的交房日期开始全额缴纳物业费,缴费开始日期有的是次月开始和次日开始。<br/>二、交房后未装修入住的缴纳70%的物业费,期限一年。<br/>以上两种形式根据当地物业管理条例进行调整,所以只能回答这些。
属于质量问题,房屋主体保修期为五年,你可以要求开发商维修.可以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购房新房,<br/>中约定有办理相关权证的时间,一般是一年时间。<br/>如果办不到,合同中有<br/>的条款,按条款执行就是了。<br/>购房二手房,一般是交易达成后一个星期内就能办好证。求采纳
你可以到临淄佰渡信息港或是临淄房产网看看啊,那有很多售房信息!
1、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一般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的规定,可请求其维修,因维修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负赔偿责任。 1、在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居民首先应当通过房屋质量检测机构对房屋问题进行检测,明确房屋质量出现问题的原因,并通过拍照或者房屋检测机构现场记录的方式固定房屋受损的证据。 2、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报告后,应当注意看房屋是否还在保修期内。处在保修期内的,居民可以向出卖人要求修复房屋并赔偿损失,严重影响居住的,居民还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房屋已过保修期的,居民可以通过物业管理方建立的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来解决维修问题(专有物业除外),但是房屋质量问题经检测机构鉴定后,认定系主体结构不合格的,买房人仍然有权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3、对于已经超过了合理使用年限的房屋,应由产权所有人对房屋承担修复和维护的责任。
这样的合同肯定不合理,但是你签了那就是你认同了,那么这个协议本身就有了法律效益<br/>1首先说房主不得随意收回房屋 这条文本身就是扯淡,什么叫随意什么叫不随意,他没有任何理由收回算是随意,但是他接口说要装修要改造或者任何理由就不叫随意了,他甚至说自己要用撵你走也不叫随意。<br/>2如果房主有特殊情况需要收回房屋,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这本身也是扯淡 光说了提前一个月 并没有说是合同到期前一个月还是合同中任何一个月,也就是说他只要说下个月要用房子这个月通知你就不违反合同。所以房主的行为并不违反你们的合同。<br/>另外 即便你抓住了合同中的个别条款可以证明房主违反合同,那么你去找律师 你去上诉 这中间的费用以及时间足够你两外租一个更好的房子了,所以对你个人而言 你有没有理都无所谓了,有可能你要证明你有理则需要花费比你重新租房更高的成本,而且还不包括时间成本。
物业费是从你接到“入住通知时”上所载明的时间开始缴纳的,物业费指的是对于房屋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及服务所产生的费用,不是对于户内的服务。所以,从小区办理入住的那一天开始,正常的物业服务就已经开始启动,相关费用也随之产生。 不住的情况原则上是需要足额缴纳,但不同的省份区域所执行的标准不一样,个别地区会有不同程度上的折扣,这个是以当地的政策法规来执行的,不尽相同
我看了一下老农历。10月2日 重阳节 宜:嫁娶,纳财,入宅,作灶,纳采,招赘,纳婿等等,10月1日以及10月2日以后的几天里忌入宅。 请采纳
2009年12月恭候您搬家的黄道吉日: <br/>避开您户主生肖的冲日和自家大门朝向的煞向后可任选 <br/><br/>2009年12月03日 农历十月17日 星期四 冲鼠(丙子)煞北 <br/>2009年12月08日 农历十月22日 星期二 冲蛇(辛已)煞西 <br/>2009年12月13日 农历十月27日 星期日 冲狗(丙戍)煞南 <br/>2009年12月14日 农历十月28日 星期一 冲猪(丁亥)煞东 <br/>2009年12月16日 农历冬月01日 星期三 冲牛(己丑)煞西 <br/>2009年12月26日 农历冬月11日 星期六 冲猪(己亥)煞东<br/><br/>吉时:避开13-15点的冲时后任选。<br/><br/>恭贺您乔迁之喜!
如果房产证也已经成了你的产权,交易已经结束,不存在手写的收据的问题,无需担心。
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