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继续履行合同,但要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明确违约责任。
如有证据证明全部共有权人在签订时均在场且同意,则协议效力能够得到认定,否则,在按份共有的情形下,仅签字人对其处分的份额有效;在共同共有的情形下,不过半的权利人的签字不能对该房作整体处分.当然,即使协议无效,作为过错方的签字产权人也应依法赔偿你方损失.
要看的证件主要有《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这些证件中以《预售许证》和《国土证》为重。至于要付多少定金?要看你和开发商签的认购协议,定金一般是两万左右,交了定金后需要签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备案后才告完成。满意请采纳。
1、买卖不破租赁,即使房主变更,你们也有权要求继续按原合同履行到期。<br/>2、如果真的由对方违约解除,你们也不再坚持继续,可以由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先看合同中有什么标准的约定,有按合同办。如果没有,按你方实际损失主张,你方要举证。<br/> 如果损失不好确认,不如坚持第1条。
你没有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但是你有在房子卖掉以后,如果房东继续出租的话 有优先的承租权。<br/> 还有如果房东在没有提前三个月通知你的情况下 就售出房子 是一种违约行为,可以按当时的租赁合同要求房主赔偿的
你“门面一定要买”、“跟房东A又算是比较熟的人,也不好收他的赔偿金”在个前提条件下,我提供一下看法:<br/>1、依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你与房东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不影响承租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C转租给B是A默认的,A与B应视同存在合法租赁关系,如果A没有默认,则可依法将B迁出)。<br/>2、关于房客C跟房东A签的合同租金是“与相邻门面的租金保持一致”这一点,根据合同的相对性理论来分析,其约定“与相邻门面的租金保持一致”中的租金,不应当是按照“相邻门面房”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他们合同约定的租金,而依据公平公正原则对“与相邻门面的租金保持一致”的合法理解,应当是与相邻门面房屋的正常市场租赁价格的租金保持一致,这样才符合常理与法理。<br/>3、你依照买卖合同,你作为新房主不但有权要求房客B拿出来的其合同,而且有权主张变更为市场价格的合理租金。否则,可诉至法院维护你的权利。(在B没有确切证据证实C转租给B是A默认的情况下,诉讼中房东A的态度十分重要,甚至都可依法将B迁出。当然最好要尊重客观事实)
如果你已经单独将买储藏室的钱交付给房东,那么该储藏室就是你买过来了,这么简单的问题还需要问吗?
1、购买拆迁房,有无风险,以正式手续为准;2、房屋买卖合同,再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3、双方身份证、房屋买卖合同、原房屋的产权证书等;4、不需要。
房屋以公示为原则,你在政策出台之前签订购买合同,现在也不能办理过户,试想一下如果你这样的情况办理了过户,是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倒签合同啊,就没办法控制了。<br/>现在只能办到原房主名下,五年以后再过户,对你不利的就是五年以后原房主可以把房屋再卖给别人然后办理过户,那样你只能对原房主享有债权,不能主张房屋所有权<br/>等房本拿到后,你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比较高的违约金,并由你保管房本
一、审查经纪公司和相关资料首先,委托人应当对经纪公司的资质及其业务能力进行考察,其次还要对经纪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和确认,比如对于卖方来说要经过经纪公司确认买方有无购房资格、是否可以通过贷款审批等等问题。对于买方来说要注意确认所售房屋的产权是否清晰、是否有产权证书、是否存在共有人;也要注意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状况。由于二手房经纪市场存在诸多问题,因此会存在一些中介公司为了诱导当事人签订合同,而随意承诺和保证交易另一方不存在任何问题。一些当事人信以为真订立合同之后,无论交易是否能履行,中介公司会要求当事人支付相应的中介服务费。 二、明确各种税费如何分担根据国家规定买卖双方在二手房交易过程所承担的税费不同。如果买卖双方由于对交易习惯和办理程序不了解,轻信房产经纪公司从业人员的一己之言,导致合同约定有可能与自己真实意思产生偏差,从而造成经济纠纷。因此在买卖双方与房产经纪公司在签订居间合同时,必须在合同中要求明确各种税费如何分担,以方面双方查阅。 三、中介费的支付期限及标准在居间合同中,房产经纪公司往往会在合同中注明中介费的具体的支付时间点、支付条件以及支付方。如果二手房交易双方没有认真阅读而导致违约的话,居间人(房产经纪公司)是有权利起诉委托人支付费用及委托金的。因此,无论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能够实际履行,一定要对居间合同有所了解,以免增加损失。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已有案例中还存在由于买卖双方过于相信中介人员的口头承诺而导致违约情况的发生。但在法院进行判决时二手房交易方无法提供居间人的口头承诺的证据从而导致败诉的情况。因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委托人应要求中介公司作出书面承诺,以便将来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证据。
1、中介向买卖双方协商好的价格写在合同上并取得双方同意。 2、为防止卖方一房多卖,中介一般会要求卖方在签订完三方合同后需要把产权证押在中介方。 3、约定过户时间。 4、清点房子的水电气,物业费,光纤及机顶盒是否有欠款。 5、约定缴税方。 6、三方无误后签字。 7、买卖双方按手印,中介费公司盖章。 8、买方交定金,卖方押证。 9、签完结束。
卖家夫妻中一方擅自卖房,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有平等的权利,夫妻双方非因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后,取得共同意见。参考法律依据: ①、《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③、《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中更是明确规定,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
第一步:提交所需证件抵押借款人(自然人)需提供的证件: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还需下列证件(借款人根据自身情况准备相应证件 )单身证明 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至今未婚的证明 共1份结婚证明 结婚证、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 共3份离婚证明 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离婚后至今未婚的证明 共1份。 第二步:看房评估根据抵押物所在位置、楼层、面积、朝向等预估其大约价值。我公司将以预估价值作为贷款依据,并以抵押物的二分之一为贷款金额。 第三步:签署抵押借款合同借款人与贷款人必须共同到场,共同签署抵押借款合同。请您在签字之前,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每一个条款,不要漏过任何一个细节。以后若有任何纠纷,此合同都会作为法律依据。 第四步:公证借款人与放贷人必须共同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第五步:办理房屋抵押权证(他项权利证)。 第六步:借贷、放款在一切手续都办理妥当之后,放贷人将把现款打入借款人的户头。至此贷款过程即告完成。新房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房不超过20年;贷款额度是房屋评估值的70%;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年利率是5.94%。
一、 贷款不成的约定在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者如果因个人信用记录不良等原因,导致银行不予放贷,则购房者的合同履约能力就可能会出现问题。如果在购房合同中没有事先妥善约定,则购房者要承担不能按约付款的违约责任。因此购房者应当争取约定,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中注明:如果因申请银行贷款达不到预期金额或银行拒绝贷款,而导致购房失败的,买卖双方均可解除本合同,购房者可免责并要求开发商退回所交款项。 二、明确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达不到交房条件却强行交房;开发商存在一房二卖,将房屋抵押的情况;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相对来讲,购房者违约的情形和可能性比较小,基本就是拖延房款而已,但开发商违约的情况却各式各样,从延期交房到质量问题、变更规划到办证遇阻等等,违约的可能性也相对较大。 三、 广告内容写入补充条款很多购房者买房,往往都是被开发商所宣传的广告吸引。如果让购房者真正决定购买的是广告或楼书中的绿地、水景、会所或即将实施的市政规划的话,则好将广告内容写入补充条款,使其真正成为开发商应当承担责任的承诺。并约定如果届时不能实现,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并明确违约金如何计算。 四、面积差异咋处理交房时,常见的问题就是套内面积缩水。应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面积多少,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并约定超出此范围怎么办,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费用,不退房如何承担违约责任等。一般误差超过3%,可要求退房。 五、明确计价方式与价款很多人买房都有这样的遭遇,签订了购房合同,你再去交首付的时候,开发商告诉你说,我们的房子了,要么按照后的价格来执行,要么退房。这就要求我们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于价格条款的约定,要准确到单价的具体数额,明确房屋的计价方式和房屋的总价。并明确万一了,仍然按照购房合同上的价格来执行。 六、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墙体、地面、顶棚平直度,顶棚、厨房、卫生间防水情况,表面裂缝等进行必要约定。 七、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八、明确费用由谁出交房时,开发商可能会列出的相当多的费用交纳清单。其中部分为合理,但有很大部分很可能为不合理收费。除了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物业费之外,其余配套类费用均属于不合理收费。 九、明确公共配套设施能否按期交付使用买房时,承诺1:1的停车位,小区有超市、娱乐设施等各种公共配套,但这些有可能在交房时,并不能兑现。购房人可要求房地产商在合同上写明,按照规划要求配建的、医疗保健、环卫、邮电、商业服务、社区服务、管理等公共建筑设施及房地产商宣传的地下车库和会所,与住房同时交付使用。还应在“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的空行中,写明购房人是否可以选择退房。如不退房,是否可在使用条件达到前拒收房屋,房地产商如何支付违约金及在此期间的房屋保管责任由谁承担等,就此做出具体约定。 十、明确基础设施的使用时间基础设施包括:与小区建设相配套的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电话和宽带)、电视系统(公共电视天线、有线电视、卫星电视)、道路、绿化等设施。供水:购房人购房前应搞清自己所买房屋是属国家自来水管网供水,还是小区自备井地下水供水。属于前者,购房人应要求房地产商在合同上写明,交房时小区供水已纳入国家自来水管网;属于后者,购房人则应要求房地产商在合同上写明,交房时,地下水的使用已经过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并能出示检疫部门确认的符合饮用水标准的报告。
房产没过户之前还是属于你的,你可以买卖,但你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满意请评价。
那只有起诉要求确认权利一个途径,后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再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新房首付不低于30%,25万的30%就是75000<br/>二手房是按评估价计算的,评估价比成交价低,因此首付要多些,看评估价是多少了<br/>过户的费用及中介的费用不在首付款之列
当务之急是必须要找到当时的卖房人,让他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尽快办理产权证,没有产权证就不能证明房屋是你的,如果再涉及到其他的利益,房屋的主人不承认以前的交易或提出其他的条件可就麻烦了,可咨询当地的房管局或其他房屋中介机构。
有两种办法:1:走继承,需交付契税4%,交易服务费(3元每平),产权登记费80一宗,另外还需出示您兄弟放弃该房屋继承权的法律有效证明!2:走正常过户手续,需交付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交易服务费,产权登记费!具体比例根据房屋面积和房本是否满5年而定!
直接过户没有问题!但你要跟家里人协商好以免家庭不和!如果过户到你名下以后再可以过户或赠予给你儿子!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在法律上,未经登记的房屋,不动产所有权不发生改变,也就是这栋房子的主人还是原来的。 当事人之间订立的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自合同成立时起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合同效力和登记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有点像是签订了合同就是有了保证,对方不卖就可以起诉要求继续履行。 综上,目前来说房子所有权还在原房主那里,原房主与别人有纠纷被起诉,应该作为被告,待纠纷解决后,与房屋拆迁有关的才会继续。最后关于拆迁款,理论上都是要补偿给不动产所有权人的。若因房屋产生债的纠纷,那么该笔拆迁款在拨付给所有权人后应该先偿还因此产生的债;而因为房屋拆迁,原房主不能履行予现房主的合同,应该对现房主进行补偿,不能达成协议的,现房主可以起诉至法院,请求因原房主违约造成的自己的经济损失赔偿及其他赔偿。 谢谢,祝您好运!
您好,如果证明房主已经收到了房款<br/>那么可以起诉,要求办理过户<br/>房主找不到可以公告送达,待判决作出后,根据判决直接办理过户即可。希望我的答复帮助你,如果需要详细咨询可电话或QQ联系本律师!QQ空间及博客里有关于此类问题的法律资料供您免费查询参考。
回答:1、常说的五年是指房产证上的填发日期算起的。<br/>2、一定要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才能进行交易,不能在开发商那转给他人。<br/>3、能把名字改成夫妻二人的,你只要持夫妻二人的申请报告及结婚证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夫妻双方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即可。<br/>4、房屋登记办法实施前需要夫妻二人在场,实施后只要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所有权人是谁就由谁一人办理即可。<br/>5、需缴纳的税费有契税36万X1.5%(买方)、个人所得税按售价1%(卖方)、营业税5年内36万X5%5年后36万X1%(卖方)、交易手续费133X6.00元(双方各半)、房屋登记费每本80.00元(买方)。
你和银行都是他的债主,银行会将他的财产拍卖,然后按比例换份拍卖款,你的房子基本上保不住了,能拿回点钱就不错了!
你好,可以的,您直接去银行办理好啦··········希望能帮到您···········
首先说明你的房子手续是齐全的,房产证土地全有<br/>即使土地证对方不想给你估计是想要点钱,土地证不要也可以补办.所以不用担心.补办之前,你去土地局就可以把以前的挂失了.<br/>另外,纠正一点,公摊面积指你所在楼分摊楼梯管道井等的面积,与土地证无关.
起诉A 将B列为第三人 ,同时建议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房产<br/> 具体有需要可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