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房屋转让合同定金还能拿回来吗?
我在房产中介公司看了一套房子,后在中介公司与卖房人签了一式三份的合同并交定金15000元,有卖房人给我打了一收条。同合上写了三日后过户再交其他房款,签好合同后一天我发现房东他妈死在车库里,房东的户口也在卖的这座房子里。但房东签合同时没说他妈过逝在房子里,现我想拿回定金,可房东不同意,请问我的定金还拿的回吗?
主合同没有签订,从合同的法律效力自然有限,存在那回来的可能。
主合同没有签订,从合同的法律效力自然有限,存在那回来的可能。收起
首先声明卖房子的时候需要买卖双方夫妻同在才可以进行交易。<br/>其次我觉得卖你房子的这个人疑点很多,是不是座没有经过房主同意就卖的呀。这样的房子好像没有法律效益吧
你好,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可以起诉,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起诉地需要看合同有无约定管辖地,如没有约定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或房屋所在地起诉。具体欢迎来电咨询或到所详谈。
合同本应双方各持一份,你没有合同在手,表明买卖一开始对方就有不可告人的动机.但你手中还有一张对方写的欠条,这是唯一的也是有力的证据.<br/>你现在首先要夫妻人二人统一认识,统一步调.其次,欠条的对所欠金额有无具体还清日期,这很重要.如果有还款日期,而这个日期又还没到,就不能告她.如果有还款日期,属于到期不还款,就可以向司法部门起诉.<br/>楼上说的以诈骗罪向公安部门报案,但在欠条的还款期限未到的情况下很难立案.建议先找律师咨询,按事件发展的实际情况在上诉和报案之间作一选择.
定金为保障合同实现而缴纳,如因交付原因导致合同不能订立,定金不退。如因收取原因导致,定金双倍返还。详情热线咨询
首次购房还是二套房,成交价多少,房产有没有过5年,免税。房主名下有没有其他的房子。说清楚一些。好计算。 追问: 首次购房,22.5万买的 ,房产没过5年, 房主还有一套房 回答: 营业税 5.6% 个税 1% 契税 1% 交易手续费 6元每平 工本费80元 17100元 492元 80元 =17672元<br/> 营业税 5.6% 个税 1% 契税 1% 交易手续费 6元每平 工本费80元 <br/>17100元 492元 80元 =17672元
,合同既已签订并生效,如无法定或者约定事由,一方不得擅自解除,需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有口头协议也许遵照执行,第二,履行过程中经相关方同意变更可依照处理,第三,如有违约,可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详情热线咨询
你好,你的相关过户费用已经缴纳,应该按当时的政策办理。如果经过申请,该房产部门不予办理,你可以要求出具书面不予办理的通知或文字性答复。再申请上级政府复议或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解决。
既然你有相应的证据,产权人的配偶到场,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不可能判房屋归他们。
对于你这种问题,我很同情,现在的老年人说白了一般都是没素质没文化的,他们用这种方法是有点可恶!但说白了从另外的角度看周某的父母也是受害者。含辛茹苦养了这么个畜生,如果不把他们赶出去的话,但毕竟你买的房子住了别人的父母。干掉他们大好人生从此玩完。如果可以卖掉的话那就更好了,就是不知道有没人买。做为老乡我劝你,不要走歪路,报警抓那畜生,让他把他的老母领走!
以房屋中介欺诈为由对你前夫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撤销此项中介服务并且依法废除前夫是出资人相关欺骗文件明确此房屋以及出资人的归属权。
您好,奶奶可以以遗嘱的形式将房子留给孙女,其他子女无权要求继承或者主张买卖无效。买卖的形式也可以,就是比较麻烦。奶奶可以自由选择将房子过户给谁,即使不以买卖的形式,直接到房管局过户也可以。
一、办理二手房贷款时所需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与卖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或购房意向书原件;3、首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4、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明/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6、资信证明原件(使用银行提供的标准格式)。由于借款人收入情况复杂,工作人员可要求提供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借款人为个体经营户,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近三月的纳税凭证,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如借款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则提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章程、近期的资产负债表和纳税凭证等;如借款申请人注明有除工资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来源的,应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利息收入,应提供存单、国库券等凭证;房屋租赁收入,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投资收入,应提供投资证明、被投资方的分红决议及支付凭证等。7、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二、办理二手房贷款缴纳的税费:1、营业税(卖方):2016年5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推开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全部纳入试点范围。这项政策对二手房交易来说,除了将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改为增值税发票。根据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的住房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北上广深除外);北上广深地区个人购买2年以上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若购买2年以上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2、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①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②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3、契税:普通住宅1.5%,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由买方承担;4、交易费: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5、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6、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7、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8、核档费:50元/宗。9、贷款担保费贷款额×1%担保公司10、评估费评估值×0.5%评估公司11、中介费:各个中介公司收费标准不同,以中介收费为准三、办理二手房按揭贷款的流程:(1)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后,到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如果您已婚,请夫妻双方一起前来),中心工作人员经过审批通过后,出具《贷款承诺书》,作为购房者办理贷款手续的依据。(2)凭身份证原件领借款合同的贷款支付凭证回单,所需经过的流程为:受理柜(受理贷款申请)——保险柜(办理保险)——签约柜(签订借款合同)——公证柜(办理合同公证)——签约柜(领取贷款合同)。(3)在取得《贷款承诺书》并就所抵押的房屋办理保险后,即可持上述资料及《贷款承诺书》、拟用于还款的建行储蓄存折和储蓄卡或建行信用卡、保险单、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有关法律性文件,并办理公证手续(如果买房者已婚,需夫妻双方一起前来)。如果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不能亲自前来签订合同,需授权委托另一方或第三方代为办理贷款相关手续。授权委托书需经公证,且受托人有转委托权。注意:办理二手房贷款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程序化的过程,银行对于二手房贷款的流程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购房者按照银行的要求办理即可。但是,也不能保证银行在办理二手房贷款过程中不会损害购房者的利益,比如在贷款合同中加入一些不合理的条款。
我是跑房贷的,其实你和中介好好说(可以私下给点好处)他们都可以跑下来,谁说非要用他的钱,你用他赚的越多,不用我们也都是可以跑下来的 就看你能不能给他点好处,让他帮你弄了,别担心 100%可以搞定的,所以不要担心这个,也不要用他们的钱!
二手房首付计算方式: 净首付款=实际成交价-客户贷款额(净首付款:不包括国家税费和中介服务佣金的首付款) 二手房贷款首付: 1.售房者因素 1)全款购房或已偿清银行房贷 如果购房人手中资金不多,但资信状况良好,一般只需首付2成作为二手房贷款首付款即可。 2)尚未偿清房贷,要求购房者配合还款 视购房者资信状况,一般首付3成即可。此外建议走资金监管程序,以免因某些原因造成损失。 2.购房者因素 1)资金充裕,能一次性付清房款 当然这种情况也就不涉及首付款的问题了。 2)购房人资金不足,需要贷款。这就需要看购房人名下是否有房产?有几套房产? ①名下无房,或不存在尚未偿清贷款的房产,则所购买的二手房就为首套房,皆以评估价为准,而非市场价。部分城市出台了限购、限贷政策的,以当地政策为准。 ②名下尚有一套尚未还清贷款的房产,则所购买的二手房即为二套房,申请贷款购买的话,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相应的贷款利率也会有所上浮。 ③如果购房人名下已有两套房产,且都处于正常还款中,在购买二手房时就不能申请贷款。
有房产证,但房龄超过20年还能抵押贷款,但是比较有难度,因为有的银行规定:房屋抵押贷款,并不是所有房屋都可以抵押,对房龄有一定要求,一般不能超过15年,部分银行可能放宽至25年。五大类房产不具备抵押贷款资格:1.尚未还清贷款的房屋,如果该房产还处于按揭的状态,那么,这套房产的抵押他项权其实是在银行的手中,等于将产权暂时移交,借款人虽然享有使用权,但并不具备完全产权,所以并不具备对这套房产的支配抵押权,不能另行用它申请贷款。2.房龄时间长、户型小的二手房进行房屋抵押贷款申请时,大多数银行对于抵押的房产有较为严格的规格要求,综合来看,面积≤50平米,房龄≥20年的房产,银行会认为较难变现,较难进行抵押贷款。当然,如若该房产在较为主要的城市功能区域,也有部分房产可另当别论。3.在经济适用房的规定章程里,主管单位明确指出,只有期满5年,经济适用房(或限价房)才具备上市交易资格,产权才能完全实现转移。若经适房房东在5年内出售房屋,将违背相关条例,无法实现产权交接,更不要提抵押贷款资质了。4.小产权房或称为乡产权房,其实是一类无产权的房子,这类房产没有产权证明,只有房屋买卖合同,并未受到房管单位的认同。这类房屋,如若遇到政策性用地规划等情况,就面临灰飞烟灭的风险,故金融机构不予对该类房产抵押放贷。5.虽然已购公房多已转为个人独立产权,但仍有少数较为特殊。例如,部分不能提 供购房合同、协议的房产。由于此类房产权属尚属于较为模糊的状态,故出于信贷风险及变现能力考虑,所以无法抵押房产申请贷款。
面对一直居高不下的房价,为数不少的经济承担能力有限的购房者,不由将视线转移到总价都不是很高的二手房和小户型新盘上来。同时,由于都具有较高的投资回报,二手房和小户型也受到越来越多房产投资者的青睐。我是海南A房网的置业顾问,对置业投资两相宜的二手房和小户型做了对比分析。 据资料显示,二手房成交的建筑面积单价与周边一手楼盘差距较大,主要因为二手房总面积一般较小,总房价低,于是成了不少购房者的首选。同样,小户型也因为总价低、配套齐全,而受到中低收入家庭的喜爱。
无论是找中介还是担保公司,最关键的问题还是在于自己,首先要了解贷款的相关政策,确定自己情况所能贷款的额度等,另外需要清楚的了解到贷款所必须准备的所有材料,越全越真实越好,因为所有贷款基本多有固定流程,基本速度会慢的关键原因还是在于自身材料没准备齐全,导致在过程贷款审批过程中需要补材料,在补材料的过程中耽误了贷款的速度
满五年的房子交易过户不需要缴纳5.6%的营业税,如果业主出售的唯一的房子不需要缴纳1%个税。如果不是唯一的房子需要缴纳1%的个税。首套购买1.5%契税,二套缴纳3%契税。<br/>
房屋本身新房:户型方正,室内明亮,客厅的采光比较好,但是新房一般都是毛坯房和样本房,无法考量房屋后期的使用状况和房屋质量。二手房:很多二手房房间不够敞亮,客厅面积过于窄小,采光不好,但二手房大多数是现房,购房者可以直观,全面的了解情况,避免后期的各种问题。 首付新房和二手房买房首付基本无差别,不过二手房涉及到评估价,首付比例可能高一些。如果评估价高于实际成交价,贷款只能按评估价来计算,剩余差价全部需要在首付里补足。 税费新房:需缴纳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二手房:需缴纳契税、增值税、个税。由上可知:新房需要缴纳的税费种类少,税费比例的多少,只跟房子面积大小有关系。而二手房的税费种类比较多,税费比例的多少,与房屋本身的情况有很大关系。例如:是否“满五唯一”是普宅还是非普通住宅等都对二手房的税费总额产生影响。税费总金额上,新房缴纳的也比二手房少。 流程新房:买新房流程为购房资格审核-看房选房-认购签约-付款-贷款-收房验房-入住。其中,贷款-缴税等大部分手续由开发商一手办理完毕。二手房:买二手房流程为看房选房-购房资质审核-签约-付房款-贷款-缴税过户-交房放贷款-入住。买二手房交易手续、流程复杂,其中房屋核验、面签、过户等环节都需要亲自到场。 产权和年限新房:新房产权清晰,产权年限较长,住宅产权年限一般是70年。二手房:在二手房交易中,很多情况下,房子有多位共有产权人。如果有产权人不同意卖房,就算已经过户,房子也有可能被收回去。而且二手房的产权年限比新房短。 物业新房:物业配套设施相对较成熟,如绿化、车位、电梯等物管较完善。二手房:由于其建成年代较早,很多二手房不具备完善、成熟的物业服务。 交易风险新房:与开发商交易,风险较低。二手房:与个人交易,风险比较高。以上就是新房和二手房在房屋本身、首付、税费、流程、产权年限、物业等方面的优缺点。如果资金不是很充足,而且不着急入住的话,可以选择新房。反之,可以选择二手房。总而言之,大家买房还是要结合自身的需求,毕竟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二手房交接需要结清下列费用: 1、结清水表账单:大多数的房产上下家不需要办理水表过户手续。只需在交房时根据买卖合同的约定,双方须进行抄表读数,并按实际的抄表数由业主结清所欠费用。建议交房前询问卖方是否已付清水费,交房当日上家最好携带近期的水费账单,并拨打相关机构查询该房产以往的水费欠缴情况。 2、告知电表状况:在交房时建议买房者亲自查验电表是否有移动改装的痕迹。在实际操作中,新建商品房的电表户基本为业主本人或者开发商名字。在办理交房手续时,除双方核对电表读数外,还须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房产证、私章等前往所在地电力营业厅办理电表过户更名手续,并结清该电表的所有欠费。
1.小权产房同宅基地房屋性质一样,土地由村集体,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手续。由此可见,乡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但这并不是说乡产权房就不能转让,而是说其转让或销售的对象是有限制的。 2.小产权房只可以集体内部买卖,不可以对外销售。交易小产权房时,买卖双方在合卖买条件下,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继承公证或亲属死亡证明,到集体室办理可以了,如果买方和卖方都是本集体成员,则可以买卖;若是有两方不是本集体成员,则购买不受法律保护。居民在购买房屋之前,了解土地的性质是至关重要的,有必要对自己所要购买的房子性质要明确清楚,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利益。如果您碰到的是小产权房,购买时更加要谨慎购买。
“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收齐基本资料→房产实地评估→银行笔录、面签、交首付款→批准贷款→过户→放款→领新房本→抵押登记”(说明:此步担保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
二手房评估费的比例如下: 评估费只产生在公产过户和私产过户贷款下才会有; 公产的评估费为50元人民币整。; 私产贷款的评估费规定为房屋评估价格的千分之五,千分之五里会反点给介绍给评估公司的中介; 一般评估公司竞争十分激烈,房屋评估价格的千分之一,一般就会出评估报告了。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遗 嘱 <br/><br/>立遗嘱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 * 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br/><br/> 我今年78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刘应良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应良律师、陶小平律师进行见证。遗嘱内容如下: <br/><br/> 1、将我位于 * * * 市××路×号×室的房产一栋(房产证号:××××)由儿子李××继承。 <br/><br/>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br/><br/> 3、我指定刘应良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br/><br/> 5、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遗嘱执行人、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br/><br/>立遗嘱人:李×× <br/><br/>代书人:刘应良律师 <br/><br/>证明人:王××<br/> 在场人:张 * *<br/><br/>时 间:二00九年**月**日
对房产,要写明详细地点,日后归何有所有.<br/>对不动产,写明归何人所有就可以了,遗嘱的形式本身并不重要,建议进行公证,公证人员会帮助立嘱人完成,且,经公证的非经另一份公证不能撤消,其他形式的证明其是否有效是关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生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由原告一人继承涉案房屋。自书遗嘱所立程序及表现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故该自书遗嘱依法成立,应受法律保护。现已离世,原告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据生前所立遗嘱主张继承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的诉讼请求,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告在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较多,从有利于当事人生活便利、生活习惯等情况考虑,涉案房产归原告吴某1所有较为适宜,但应按被告应继承份额予以折价补偿,即原告应当按照涉案房产价值60000元的1/10折价补偿被告吴某3金额6000元。
你得有委托你女儿的委托书,你女儿只有取得你的委托书后,才有代表你签定合同的权力。 如果对方承认这个合同,你也承认你女儿的签字,那就没有什么问题。 但是,如果你没有承认,并且没有委托,那么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先让他把那8万元付了,再与他去办理过户手续,否则有可能出现你说的情况. 至于贷款需要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才能办理,但你不用担心合同上的钱他不付给你,因为过户的时候需要公证处进行公证后才能生效,因此不用提心,但那8万元由于没有法律依据,因此需要在过户之前让他付给你.
因为是委托原因,所以你的起诉只能针对中介公司起诉,你们签订委托时有协议,应该标明你委托其在多长时间内将房屋出租。。。 中介公司应该收定金时有协议,应该标明违约责任。 你可以委托中介公司实行代位求偿权,对买方进行诉讼,或者你去起诉中介,让中介补偿费用。。。 只代表个人意见。。。
法院应该不知道你也有购房合同,并且你的合同在前 你可以起诉开发商,属于经济诈骗 在起诉时,把你的门面房申请资产保全, 这样就不会让你搬家了
跟一下啊, 紫竹临峰:如买方原因是因银行贷款政策变化,则签约各方均不属违约。 是不是双方达不成解除合同的协议,一定得请律师出面才能解决问题啊,我现在就是拿不到贷款,卖方不肯退定金,不知怎么办好啊,拖下去也不是个事啊
中介作为居间介绍,促成房屋买卖成交的,可由买卖双方付其报酬;没有促成成交的,无需支付报酬。现在买方中止合同属买方违约,买方已与卖方协商赔付卖方。定金罚则是针对买卖双方的,中介方没有与买方约定违约责任,不适用定金罚则也不适宜按成交收取中介费。 买方可按中介方为促成买卖期间所开支的费用予以给付。
如果你们只是在租赁期内,确保你们居住在该租赁房中,而没有其他想法,如购买该租赁物(行使优先购买权).那就什么也不用做了.用"用益物权限制所有权"的理论,或者"买卖不破租赁"的理论来对抗新债权人,法律会确保你的租赁目的得到饱满地实现.
或者办理资金监管,在过户手续完成之前买卖双方是拿不到钱的
1、是 2、在开发商处办理转名手续,但是应该不需要交费 3、正常来讲,买没有产权的房子就是一种很大的风险 4、您可以去您所在区域的房产管理部门查询,如果该开发商在房产管理部门有相关备案的话,办理产权应该没有问题。
1、买了一处房子,买的时候原户主已经过世了,但是他的产权证还没有办下来。 在法律层面上,这就是说该房至少还没进行变更登记,意味着产权还没有转移,即其产权人还是你们的前手之前手的户主的名下。 2、房子的产权证还没有办下来, 说明你们的前手还没有取得法律意义上的物权。因此,你们的前手对该房屋,还没有处分权.不仅是你们前手的妻子和一个女儿没有处分权,即便是你们前手他自己也是无权处分房的。 3、如果将来产权证下来了,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应该还是你们的前手自己的名字.此时,你们的前手取得了房屋产权,但已经过世,那么,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他的家人因继承法律关系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但是他们在处分该不动产时,是要依法进行变更登记的即由产权人(被继承人)变更到继承人名下。因此,他们家在卖的时候必须先过户到其继承人名下,尔后才可以依据你们的买卖关系再变更到你们的名下。 4、现在原男户主的产权证也还没有办下来,而且即使办完后三年才能办理过户。 由此我们都可以推断,在没有任何情势变更且他们愿意按照你们的交易履行办理物权变更登记的前提下,你们要现实从债权到物权的转变,至少,也要在他们办下产权证后的第四年才可以况现.假如出现了情势变更,如房地产价格暴涨,他们不愿履行合同;他们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处。那你们享有的仅是一种债权而不是物权,届时,他们最多还你购房款并承担一些违约责任而已。 5、在这种情况下怎么能够最大程度地保护我们自己的利益?退房是不是最好的选择? 这是个私问题,你们自己有权处分。别人也不好说长道短。只要你们愿意怎么样处分,完全由你们自己决定。
派出所的房屋是公有房屋,房屋的产权人是当地政府,因其不是社会法人,无需要求法人资格,为此,派出所签的合同应该视为有效。 按照合同内容,派出所不应在合同约定期间内收回房屋,但合同没有对合同期内收回房屋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进行明确,因此,如果他一定要收回房屋,必须承担由此给你造成的一切损失。 建议你可以将因此造成你的所有损失列出明细,并计算出具体的额度。
你没过户,所以房产在法律上还是原户主的,你们签了的买卖合同也只是债权的关系,法院拍卖房屋抵债,出来的房款,估计你也不是第一受偿人,银行什么的要优先受偿,所以这事没办法了。这明显就是一个骗局。
请问我买了一处平房,当时双方签订合同并有见证人签字,虽然没有进行房屋过户,但对方的房权证、土地证都给了我在我手中,现在这里要进行房屋拆迁,卖房给我的人想反悔把房屋要回去?请问这种情况如果打官司我能赢么? 这个情况如果打官司你是否能赢,首先、要解决的是这个平房是什么性质的房子,即是不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子,如果是建设在集体土地上或者农村村宅基地上的房子即“小产权房”,现在对方反悔了,你是赢不了的。因为你们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违反了国家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如果是依法可以上市交易的房产,你能不能赢也不能一概而论。根据《物权法》“物权法事实上”、“一物一权”和“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准”的规定,尽管对方的房权证、土地证都在你手中,但从法律层面上说,你并不是该平房的物权所有人,所有人还是原房主。在你们之间仅存在一种债权债务关系。所以,对方反悔了以承担违约责任为代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进行毁约,你也很难赢得这场诉讼。或者原房主以一物二卖的方式,以现在市场公平的价格卖给不知道情的第三人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第三人以你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你,届时,你首先想到的是你自己手中有合同、对方的房权证、土地证,并以此进行抗辩。但第三人用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来对抗对你,法律也不会支持你的,这才是《物权法》中规定的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以上说的都是对你不利的因素,那么,怎样才能变被动为主动呢?如果是第一种情况,那就没有办法了,如果是第二种情况,个人认为你应当立即向人民起诉向要求对方履行合同的附随义务(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正常情况下,法院会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判决对方履行义务。 以上仅是个人观点,只供参考哟。
原房东不愿意的话,没过户恐怕就过不了户了 不过可要求赔偿
一、房主不卖房给买主X是否违约? 房主不违约,买方违约。因为买方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二、房主通过注销原有产权证而办的新产权证是否合法? 不合法。明知房产证毅然存在,却寻找一个借口,又办了一个新证。“(房主当时把证抵押在中介手中时是签过字的)”这里说的抵押是一种担保物权,但保物权是主债权的从债权,现在房主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履行了等待买方签订合同的义务,即预合同义务,买方没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因此,预合同义务消灭,房方收回房产证才是正常的做法。 三、如果有其它人想购买这套房子是否会有后患? 没有后患。
买方未按约定时间付首付款属违约在先,卖方可据此提出解除合同,根据定金罚则,卖方可以不返还已收的定金。由于买卖合同已经解除,中介应将房产证归还产权人,卖方补办新证是不得已而为之,也是示意中介拿着不还也是白拿。 如果有别人想购买那要看产权人的意愿。没有产权人的签字同意产权归属转移不了。
银行资金监管的业务还是比较可信的 如果你签约的是家正规的经纪公司 同时在签约的时候需要把你们谈好的这样一个流程写入合同里.通过经纪公司签约通常在双方买卖合同之外另有份居间服务合同,那么在这个合同里把以上所说的流程清晰的阐述出来就可以了 你需要注意的就是时效的问题 在一天的时间里能否办理完毕上述手续,这个最好让经纪公司给你一份计划. 其他的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