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如果要办理产权证,需要补一笔土地费用,而且这块土地国家要允许出让。办理有一定的难度。 <br/>如果要办理。需要那个国营企业去办理,个人是没有办法办理的。 <br/> <br/>我相信这个门面房的价钱一定很让你心动,如果一定要买需要在合同上注明办理出产权的时间,要求企业去办。 <br/> <br/>如果企业不肯办理或无法办理,劝你仔细考虑一下是否要买。 <br/>因为即便买下在国家没有收回这块土地是你是可以使用这个商铺,但如果哪天政府收回划拨土地时,你的利益是没人主张或保障的。 <br/> <br/>核心的问题是国营企业在获得划拨土地时是不交纳土地金的。但如果政府将该幅土地重新定义规划用途后重新拍卖,是可以获得很高的土地金的。 <br/> <br/>所以证照齐全的门面会比较贵,而像你所说的这种门面肯定很便宜。
如出现扰民,可以报警。并让警察做次记录并警告。如若其不改,自己适当取证,并再报警,出示证据,并可以提出民事索赔。(当然也要出示索赔依据)
这个国家好像没有具体的规定如果有也是各地人民政府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的你最好是去当地民政部门问问
一般情况下是85折收取的,如果新房不住办理空置的话是对水电煤的度数有要求的,具体的需要咨询你所在小区物业公司。以上内容是有物业法规定的
嘤嘤其鸣,求其友声 地产界的朋友可联系我们<br/><br/>古人讲:“人有恒产,方有恒心”而现代社会个人恒产中占比最重的一块就是房产,也就是家。持之以恒经营房地产的业内朋友们请保持紧密联系。<br/>2011年限购令出台,专家认为该政策是中国地产史上具有分水岭性质的标志性事件,圈地如圈钱的黄金时代渐行渐远了,整个行业普遍感受到了危机。然而正如中文词汇的玄妙一样,危机背后隐藏机会。市场变冷后合富辉煌集团发布了以“把握时机 以变应变”为主题的市场报告,结果一季度的业绩逆市飚高。走出特大城市广交朋友,加大外围区域业务覆盖,正是合富辉煌在房地产限购政策下取得优异业绩的重要原因。目前合富在中心城市拥有业务优势,并将继续保持强势,在这些有影响力的城市树立企业形象、品牌,但中心城市周边区域、二三线城市甚至城镇将是今后业务扩张的重点。<br/>合富作为最早上市的地产代理公司,从土地研究、项目前策、规划设计、营销代理、后期物业已经形成完整的服务链,限购令促使我们将目光投向二三线城市,公司最大的竞争优势是参照地方市价,但提供针对过去品牌开发商才拥有的超值服务。为此华中地区成立拓展部,希望老朋友一如既往支持,新朋友我们有缘合力同心,共创辉煌。电话零贰柒—捌五四八六九七二移动电话一八六零二七一九零九三胡总监。
只要合同还没有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可以和开发商协商更改,盖开发商的更改章即可,也可以重新签新的合同。如果已经登记备案就要到交易中心更改,有的地方收取更名费。
政策方面:你可以到行政服务总汇二楼房产局(迎宾路178号)问问,又可以到江海区的房产交易中心(蓬江大桥)去问一问。 楼价方面:市区1500-2500左右,
期,北京市住宅城乡建设委、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计划委召开会议,就房产竞拍人购房资历和“3.17新政”施行后,产品住宅买卖合同裁决等有关疑问进行了认真研讨。 ??会议为进一步严格履行北京市限购方针,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法院竞拍房产归入北京限购规模,竞拍者须具备北京购房条件。 ??详细会议请求,法院在揭露发布的拍卖公告中应清晰明了,竞拍方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自己应具备本市限购方针,不然将不予处理产权手续。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向住建单位请求其购房资历,审阅后法院方可向其出具《协助履行通告书》(以下简称《通告书》),各区不动产单位根据《通告书》按规则处理产权手续。在法定期限内,买受人未能完结资历核验的,法院应在《通告书》中载明“买受人须经过购房资历核验后,方可处理产权手续”的相关内容,各区不动产根据《通告书》及资历核验查询成果,按规则处理产权办理手续。
这要看你是哪里的户口了。如果你是成都户口,只要你买了房在入住时就可以签户。如果你是成都外的户口,要想签入成都的话必须买70平米以上的哈。我是阳光100米娅中心售楼部的置业经理李文,我们有75,77平米的精装房,单价才8000多。欢迎来电咨询: 李文。
西焦城市花园,绿水康城,盛世天骄,省农行宿舍,基本都可以呢
这个问题,个人判断,全要回来是悬了。要回一百五十元吧。但是要有全要回来的心态话不要说绝好商量给人以希望。<br/>你要是还想在这家中介找房子的话,让他帮忙推荐,但是交钱的时候你自己联系房东谈判还有商量的余地谈生意嘛。中介的话,房东登记已经交了一部分钱了钱(不定),收据关键时候是没有法律效益的,今本是君子协议。最好是发票。也好说事。
协议是不需要给你的·所谓的看房协议书其实就是一份“客户看房确认书”,是没什么法律效力的··<br/> 如果是大点的中介公司,他们会让你签份买房意向书,条款会比一般协议多点,但如果真的要打官司的话,他们也是打不赢的,因为这份东西也没什么法律效力···<br/>遇到这种素质差的中介经纪人,能不理他就不理他··实在不行给个几百块打发了吧,图个清静···<br/> 本人也是房产经纪,其他没别的优点,素质稍比他们好些
你直接报警不就完了 还搞个毛啊 只要有暂住证 有合法身份证明 有合法租赁合同手续 还怕个毛啊 他们再骚扰你们麽 直接报警就结束了 楼主 你笨蛋 哈哈哈哈 还有不明白的再问好拉 像你这样的情况很普遍 本地人永远欺负外地人的 连个看门老头也欺负人 真过分的
你的想法类似于现在有些个人组织的团购组织,或者是现在的房地产中介和房产代理商的初始模式,想法是好的但是可行性比较困难,第一:你要有相关的行业知识和很优秀的房地产策划能力,这是最重要的!因为如果你没有相关知识和能力的话那只是空谈。要知道房地产销售策划可是很大的一门学问。第二:你要有一定的信任你的客户源,这是必须的!而且还不能少了,因为如果你的客户源比较少的话,并且质量不高的话,估计开放商根本就看不上。第三:在各个开发商中你必须要有熟悉的人,因为如果你没有熟人的话这个提成问题或则将来的佣金结算很难说,一般开放商很少有,成交一套当场给你结佣金的。<br/> 其实现在的房产中介和房产销售代理商就是在做这样的事,你的可以借鉴一下人家的经营模式,对你应该很有帮助。<br/> 你的想法是很好的,也是可行的,只是相对于刚起步来说稍微有点难,所以最好你能找到相应的合伙人,做这个行业这样的事情一定要有足够强大的人脉关系!这样起步会更容易些。<br/> 想法很不错,希望你能够克服种种困难走向成功。
不是不让出去租么,跟学位有关系的么。果断最佳,谢谢!
奇峰小筑类似房子很多,但是现在小北门封了,从奇峰小筑到学校不是很方便。西门旁边的那个长城花园可能也有,不过会比较贵。
你租的房,等于你花钱买了所租房期限内的使用权,完全有理由拒绝外来的一切干扰。但合同约定的提前交租期间,如果你到期不住了,房东或中介有权带人来看房。<br/>祝你好运!
请问一下你在中介留电话了没有,还是就是在中介签署看房单没有?<br/><br/>按正常来讲是中介公司介绍你去看的房子,不可以直接联系!<br/><br/>话又说回来朋友,门上的电话非得你打吗??想法变通一下!要你老婆打,就说你老婆自己找的!你不知道!都是活的!~~~~~~
该行为属于中介违约,你可以主张中介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中介不双倍返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定金条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主张你的权利。全房网全知道
你好,租赁合同期限内,承租方对房子具有完全的使用权,任何人非经允许不能擅自进入,即使是房东也是如此,所以,你有权利拒绝他们进入你房子考察。<br/><br/>你们可以协商此事,比如给你降低房租什么的,或者给你赔偿等等。
你可以这么做,网上有的是租赁合同范本。但是你能保证客户给你红包吗?客户合适了,很有可能甩了你的。最好别这么做。
这种事,就得靠协商,要抓住“理”,要学会用适当的言语和她协商,见人说人,见鬼说鬼,没必要心烦,也没必要怕她。既然她理亏在先(她家里4个人住了好几天,女的住她房间没关系,竟然还有个男的住客厅),这一点完全可以按照你们签的合同来办事,如果房东违约应当如何就怎么办就行了。我也是在大学干日租的,也碰上过不讲理的房东,不过只要咱有理,她也不会太不要脸!<br/> <br/>祝好运!!早日解决!
1. 你在网上看到合适的房源,你就问他这个房子还在不在,能不能去看房。<br/>2. 看房前你应该多找看几个房源,可把你的要求给中介,让他们有合适的一次性带你去看。看完房你要做对比,觉得哪套价格位置都OK了你再和他们签约。一般看完先回去,你说要回去商量一下再告诉中介结果。<br/>3. 问中介的问题,你要把中介费/物业费/水电费/数字电视费等等费用是如何分担的都了解清楚。以免后面有争议。检查东西你就看看电器,煤气等能不能用,缺的东西房东能不能提供,等等。<br/>4. 如果你看到实在满意的,你可以先给定金,一般一两百就够了。<br/>其实经历一次就会了,长期租的话还是要找个好房东,不过这个需要运气。<br/>Good luck.
复印件一般不会给你带来不利影响,但建议你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仅限于办理XXX入学事宜,再次复印无效的字样。
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