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台人,我觉得都很好,就是房价贵了点,尤其是最近烟台获得2005联合国人居奖后,应该是又上涨了,还有值得一提的是,就是我们的神六中的七大系统有30多台设备是我们烟台513所研制的,从神一到神六都有我们烟台人的贡献。公交车很方便了,市内的都可以刷卡的,不贵,详情请登陆
要分析当地的需求、土地的供应量,老百姓买房是否踊跃,观察这样的房价卖得快不快,比如说竣工后入住率高不高来分析一下。
近期可能还会上扬,可是从长远看,合肥的房地产市场百分百的下搓,大概在2000元左右吧. 其实我希望它还继续涨,直到无法隐藏泡抹为止.让它爆破,一泻千里. 我现在有两套房,已经卖了一套,我现在预备把我现在自己住的这套也卖掉. 一家人暂时租房住,等到----------------哈哈哈哈哈!
我觉得会降,但也没什么好房子了,尤其城里更没有了,二手房也差不多了。
如果开发商已经达到交房的约定条件,拿到竣工备案表等文件就已经具备交房的要求了,而且开发商会通知业主收房并存证(如挂号信等),你们不收也不会造成开发商的延期交房违约,因为他们已经把钱拿到了,当然你的钱没有交清或者按揭没有开始你也不具备收房的条件。而且如果你不收房,物业费也会开始计算,因为根据规定不管你是否入住,物业费要照交的,因为物业已经提供了服务,你不去享受是你的事情,钱必须交,不信打官司你也不会赢。主要看看房子是否有重大缺陷,有没有违约的地方,不然拒绝收房就没有意义。
大连市一个开放城市,而且这几年建设得很漂亮。 大连也具有很突出的经济地位,又是沿海城市,旅游城市,有人炒作也属于正常。 我对大连的房地产市场不是很了解,但是按照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规律,大连的房地产没有人去炒才不正常,大连又是一个宜居城市,还是有一定的需求支撑的。 城市发展了、经济发展加快了,房价也就随之上涨了。这是市场规律,很难逆转。 就好比任志强所说:为有钱人盖房。 开始我也觉得不可理喻,因为我也希望购房,而且希望购房压力不那么大。但是想想他说的有道理: 房地产产品本身就不应该是大众消费品,居者有其屋不代表大家都买房。国外很多人都是终身租房居住。房地产这种商品是市场调节的产物,不会因为老百姓需要他就降价,只要有需求,别管是真实需求(真正购房自住的人)还是泡沫化的需求(比如炒房者),他都会按照市场的意图调节价格。就如现在大家这么关心房地产市场一样,这不正说明了需求的旺盛吗? 商品,都是越紧俏越贵。
你没讲清楚是什么地段,总要先看地段的再说价格吧,内环10000,中环7000-8000,外环5500
中国经济时报:什么样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不可耻 -------------------------------------------------------------------------------- 2005年10月14日11:58 中国经济时报 文/郭之纯 著名房地产大鳄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近日撰文,对开发商遭受社会一致声讨的现状表示极大不满。他援引马克思《资本论》里所写的“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这句话为论据,认为开发商争取自己的利益既不是可耻的事情,也不是错误的,并由此推及“利益集团”一词,称该词不应成为贬义词,表示“坚决反对用开发商是个利益集团作为批评的理由和原因”。 单从字面上分析,任老板说的或许确实符合逻辑。“无利不起早”,人为自己的利益谋划确实是正当的事情。但是,利益不可耻,并不能推导出所有的“利益集团”都同样不可耻——“君子爱财”固然没错,而关键还在于要“取之有道”。正如人们单纯谋生不可耻,但若以欺骗抢劫偷盗等方式谋生就很可耻一样。现在的房地产商人也即被人们诟病的“房产利益集团”,追逐利益时遵循的又是怎样的一种“道”呢? 许多信息已经证明,当前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中,并不是只有房地产商人这一个角色,绝大多数的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也基本上不是房地产商人的独角戏——许多房地产商人为了追逐利益,不仅勾结了权贵,而且诱奸了学术。他们因为在GDP方面的巨大贡献成为某些地方官员的座上宾,也诱使一些专家积极投靠,摇旗鼓噪,几乎成为“售楼小姐”。可以说,在当前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中,普遍有着权、学、商这三种角色。 当然,如果单纯只是这样,还仍然不能被称作“可耻”。问题的关键是,在权、学、商合谋的态势下,这个房地产“利益集团”的利益冲动已经极大的膨胀,推起了一波又一波的房价上涨潮。近些年来,由于房地产价格不断蹿升,许多购房者,已经几乎要终生为一套房子打工——更有些人,即便终生打工也已经无法买得起一套稍微像样的房子。而即便如此,他们却基本上没有什么抗争的机会,甚至连话语权也没有,如同被置于刀俎上的鱼肉,只能忍受宰割——这样的局面,当然已经失去了道德上的合理性。此时,人们认为这样的房地产利益集团可耻,或许还是远远不够的! 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周其仁教授近日撰文,对“房价问题其实是个政治问题”作了充分的论述。若从周其仁教授的逻辑出发,当前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不仅有可耻的成分,甚至还是可怕的——因为这个“利益集团”的利益满足,竟然是以公众不良情绪的积蓄乃至社会公平的流失为代价。对这种不独要挟经济,甚至还破坏政治稳定的“利益集团”,人们又怎能不提起警惕,一致声讨! 所以,虽不能说所有的利益集团都可耻,但也决不是所有的利益集团都不可耻。很多事实表明,当前社会中,可耻的利益集团实在是太多太多,并且不只有房地产领域有所体现。如10月13日媒体上的另一则重磅新闻——药品第17次降价政策遭遇“肠梗阻”,仔细分析之下,其原因也在于此:阻碍药品降价的罪魁祸首,当然是那些大大小小的“医药利益集团”。可以说,既得利益者任志强老板以争取利益正当性推导出“利益集团”不可耻,其实是在偷换概念,愚弄公众,无视常识。 有人曾总结道,当今社会有一道独特的“景观”:专家现身售楼现场,摇唇鼓舌,越来越像商人;同时商人现身讲坛,著书立说,越来越像专家。该事件,似是对这一总结的生动注脚,可以说,这一事件,让人们看到了“利益集团”打着学术幌子“无赖化”的程度——所以,不仅不是“不可耻”,而且是太可耻。
一. 读了任老板的狡辩话,我的反应是四个字"蚩之以鼻! 二. 总是有一种似乎道理十足的理由: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它能带动一系列其它产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等等.好像房地产业做得越大越好.这样,似乎开发商赚的钱越多,对国家贡献就越大. 还有人吓唬老百姓,说房地产业大滑坡,将有很多人失业,国家经济受影响,GDP下降,真是恨不得让开发商的钱袋一夜间再鼓起十倍. 三. 利用人们需要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和有些人急需房屋的要求,趁机大捞一把,反正赚钱是不怕多的.这就是所谓开发商追求的"利益"最大化.需要说明的是,开发商的暴利是善良的人们难以想象的.那决不是10%,20%的问题,有的竟可高达100%.(当然这是极少数). 四.开发商究竟有多大本事?老实说,真有本事的不多,差不多都是靠搞关系,玩把戏发达起来的.没有官员与开发商结合,嘿嘿,开发商恐怕是发不了财的.这些人哪天晚上不陪相关人士吃喝?吃喝完后也也许还要有点别的节目.他们是腐蚀干部的专家!你说无耻还是不无耻! 五.住宅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如果房价始终上涨,我完全同意这不仅是一个商品价格问题,而且是政治问题,有可能成为一种社会不安定因素.周其仁教授的论述,是非常贴切的,值得人们深思.因此,我们迫切希望房价下降,不只是为老百姓能买得起房着想,还是为了有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着想. 六.据说有些所谓专家,一面说房价还会上涨,劝人买房趁早,另一面在搞倒房生意.令人心寒呀! 七,总之,在我看来,房地产集团公司是不折不扣的无耻! 八. 普通老百姓也会去炒房,这真是天下奇闻! 谁都知道,在上海和北京这样房价极高的地方,没有几百万块闲钱,谈何炒房?要是普通老百姓也能加入到炒房行列中,老百姓都那么富,也就根本不存在房价问题了.老百姓对房价谈论得最多的,是对房价飞涨的不满,岂是如何去炒房? 那些炒房者,大多都是些特殊人物,腰缠万贯,兴风作浪,为一已利益而干出伤天害民的事来.需要特别指出,我在上面引用媒体评述中的话,在炒房者中,竟有所谓专家!真是空前的无耻! 我认识几个开发商,他们发财速度之快,另人发指.要是不无耻,那是根本不可能在那么短时间内积聚这么多财富的. 说开发商集团可怕,那我完全同意.这个集团如果继续发展下去,其后果是很糟糕的. 老百姓要对房价上涨负点责任,这可是有点理.有些人买房不是为了实用,而是存在着一种攀比心理,看到别人有了所谓"大平米"房,自己也要赶上去,不惜将多年积攒的辛苦钱用来买房,为开发商已经鼓鼓的钱包再添上一笔.现在号召建设节约型社会,有必要大力宣传在住房问题上的理性消费观念.这是政府部门,媒体和专家学者都应负起的责任.
这些情况不是这两年才有,已经很多年了,这两年房价大涨是土地的供应量大大减少,土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使手中有土地的开发商也囤积居奇,抬高房屋价格,主要原因就是这样。
你通知书下来了 就不用摇号了 直接可以去找房源 那里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拿着你的购买资格表就行了,如果你的是补助3万那个你就点等通知。
1.如果是贷款买房,两个没有关系(别说你们早发生了,不是指这个)的人是不可以一起贷款的.<br/><br/>他们需为夫妻或者直系亲属,两个只是认识,再好的人也不给贷的.<br/><br/>所以,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对的.<br/><br/>写他的名,是理.写你的名,是情.<br/><br/>2.你们买房前要先结婚嘛,这样,写谁的名字就都一样了.<br/><br/>3.如果已经买了,之后才结,那么的贷款,则是共同的资产了,只不过是负的.<br/><br/>如果你们将来走不到一起了,如果房子判给男方,你曾共同分摊的负资产,<br/><br/>他应该给你一半的.没有房子首付的事儿,你本来也没有出钱呀.<br/><br/>例:首付10万买了房了,写男的名字.然后你们结婚了,你们一起还贷,2000/月.<br/><br/>还了3年后,感情破裂了,那这个男子应该至少给你2000*36/2=18000元.<br/><br/>房子是他的.<br/><br/>建议你每个月都花他的钱,贷款让他还,吃他的,用他的.......自己不花一分钱<br/><br/>哈哈哈哈.<br/><br/>你为啥不匿名提问呢.如果让男朋友看见,怪不好的.
您好,外地户口在南京买房要求: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者一年以上的社保。您交了两年的公积金,不知道有没有交社保和纳税,如果您符合南京买房细则,您和你女朋友可以共同贷款,但是您女朋友不能写在房产证上。要不就是你们结婚以后再加名字。
办透支卡(要能期卡)刷卡买房再另银行办理剩余贷款要别两银行贷款款能力强应该没问题
房管局肯定认定你们的情况属于二套房。首套房是以家庭为单位定义的,只要你们发生过一次房屋买卖行为,不管婚前婚后,不管现在名下有没有房子,再买房都属于二套房,即使你把已有的房子卖了,再买也属于二套房。这个我专门问过房管局,虽然不合理,但是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
按照你的描述,作出如下简单回答<br/>首先,房屋买卖纠纷,肯定是以合同为基础的,合同是怎么约定争议条款的?解除条款?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br/>其次,如果没约定不可抗力条款,这样的政策是否能完全解除合同,在实践中每个法院操作不一样<br/>再次,现在事实情况是怎样的?建议你详细说明<br/>最后,同时就算对方没有偿还能力你也需要尽快起诉,这里面还有诉讼时效的问题,还有就是你的诉求需要根据情况再定<br/>如还有疑问,或是需要帮助,可以来电
看你这种问题,首先要看你的资料。 <br/>你的基本情况不错,有身高的优势,帅哥一个,年轻,这些就是资本。 <br/> <br/>如果人家送一套这样的房子给你,就是想结亲了。
针对您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作如下分析:可以直接去起诉,要求其归还你多出的钱。至于你说到你自己避税,这是税务方面的事情,不告不理,法院不会予以处理。中介公司倒闭的话,可以直接起诉经手以上行为的个人。
不可以<br/> 贷款都是给有固定收入之人的<br/> 中国的制度很不完善的,这就是现实啊
没问题的,注意这几点;1、在买卖合同上要注明您的首付款是给这套房子还款使用,不能挪作他用;2、卖方去银行申请提前还款,街道银行通知之后您亲自去银行将您的首付款汇入指定账户,在这之前不要支付;
如果那两套房产确属于您父亲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发生继承时,应作为您父亲的遗产由继承人来继承,而不用先分割出夫妻共同财产。<br/>发生继承时,首先应确定继承人范围,根据继承法第十条之规定,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您后母的孩子如果想要继承您父亲的遗产,必须是和您父亲之间有实际的抚养关系。否则,不能作为子女参与遗产分配。如果您父亲去世,又未留有遗嘱,那么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应为,您的爷爷奶奶、您的继母及您。
没错!就是选好学区房的重要1.啥子是学区房!学区房,顾名思义,都是分布在名校周边的房产,根据“就近入学”相关规定,在义务教育阶段,凡片区内的适龄儿童皆可免试就读。学区房的出现折射出现行教育体制方面的弊端,主要体现在一个城市教育资源的分配非常不均衡,造成一些所谓的“好”的优质中小学,这也同时体现出教育的不公平性。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都能享受到优质教育的权利2.购买学区房的注意事!1、下手前先了解当地入学政策2、区域配套及社区配套需相辅相成3、合同注明,避免买学区房无法读名校3.学区房四大要素!购买“学区房”要特别注意户口的迁移问题,同时还要注意“山寨学区房”,也就是说,购买学区房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否则会弄巧成拙。 1、落户是关键2、注意片区调整3、了解政策规定4、辨别山寨学区房
二手房正式的购房合同官方叫做《存量房买卖合同》。<br/>房管局官方和房管局认可授权的居间方都能够做,网上约定好合同内容打印出来再确认无异议就正常签署。
70年到了可以补地价的!房子永远是你的!你想太多了 只是地租给你了而已70年到了续租就好了
只是个人意见啊, <br/>我觉得她跟你结婚不是因爱, <br/>可能只是想安定下来. <br/> <br/>如果实在放不下.就找她约个时间见个面, <br/>当面的沟通一下.听听她的意见, <br/>你好做决定, <br/>不是吗 <br/> <br/>别等到以后再后悔, <br/>希望我说的能帮到你 <br/> <br/>加油吧~~
在石家庄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要求好像是 <br/>1.夫妻双方都是本市户口并且3年以上 <br/>2.在本市没有住房 <br/>3.家庭年收入4.5万元以下 <br/>才可以一级一级申请~应该挺麻烦~~
您确定您是农村吗?您可以向村委会申请宅基地的或者申请旧房改造,您应该是有随着一方老人同住的吧,可以申请建成楼房的。<br/>你是哪个省的?地方性的规定吗?农村为什么不能建两层房子?有文件依据吗?政策法规?我没听说过
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可以,只要将公积贷款的房子费用交清就可以买第二套了。等第二套贷款还清后还可以买第三套。
1、过户写低(低评)没有什么风险,是一种很常见的做法; 2、房产证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办理房产共有; 3、如果想提取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恐怕就只能写你母亲一个人的名字了; 4、买卖双方同时到土地局当天就可以视为过户,只是产权证不一定当天可以拿到,在立契过户之后卖方就不能够再反悔了
我最近也在买二手房,已经交了定金了,还没最后签买卖合同。现在感觉二手房市场挺乱的,不是特别规范,陷阱比较多,必须谨慎。 如果在您看好一处二手房打算购买前,一定要仔细查看房产证原件,和房主见面。最好能到房地局再查一下这个房源的真实性。劝你最好分3次交房款,在决定买这套房子的时候交定金,一般给几千就行,别听中介的什么要交10%,只要房主同意,交1块都行!然后你和中介签委托购房协议,这个协议包括过户时间、付款时间和方式、双方的违约责任等等。到过户的时候在交预付款,一般应该是房款的80%左右,这个您和房主商量。最后留一部分尾款待最后物业交验的时候交就行了。 在这个过程中,您应该是签2份协议,一份是和中介的委托购房协议,另一份是和房主签的房屋买卖协议,这份协议要在房地局备案的。签这两份协议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看清楚在签。尤其是和中介的协议,有些中介只写明了让你几日内交房款、中介费,但如果此次交易不成功,中介如何退回你交的定金、房款却写的比较模糊,一般都写个什么“及时退换”,没有写清几日内,对他们没有实际的约束力。 中介只提供中介费用的发票,房款的发票我在这儿问过,说是房地局会提供给你一个合法的凭证的,具体是财政收据还是别的什么我也不是特清楚了。反正凭此凭证应该是能够拿到公积金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房产证上应该是有您的名字才行。我们家就因为可以领取我母亲的公积金和补贴,所以就写成她的名字了。 买二手房确实挺累心的,但到关键时候还是得谨慎小心,不能大意了。如果您觉得哪还没有做好,就先别给钱,给钱容易要钱难不是,呵呵~~
公积金贷款额计算公式:个人月缴存额除以缴存比例-400除以公积金月还款基数(根据贷款年限)=可贷款额 可不可以买别墅主要看您的可贷款额和您的首付能力了,公积金最高可贷40万元。
用最通俗的话讲,公积金就是一个蓄水池,缴纳公积金的人都是公平地往这水池里不断地蓄水,等到其中部分人需要(用水)购房贷款的时候,就可以取出来解决那些人的困难。 这里有关于公积金详细的问答,大概看一下就会豁然开朗了:)
如果缴存了,且帐户建立一年以上,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可以支取。 单位会不会是没有为他建立公积金帐户啊? 最好先查查
有这个规定吗?应该是没有。 别墅、写字楼不可以使用公积金,其余没有限制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都应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单位和职工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工人员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工会经费与福利费是单位按照个人工资额按照一定的比例提取,但不扣除工资金额,然后为职工办理福利待遇。
二手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这没有任何问题。只要提供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纳情况证明,带齐申请书,房产证,身份证,单位证明,合法的买卖手续,缴税凭证双方到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办理。根据你所讲情况,也许你单位不给出具担保证明,也许各地的规定有所不同,具体可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如果公积金贷款账户建立1年以上,申请贷款之前连续交费6个月的,可以申请。 北京市的规定,如果资信程度比较高的,最高可以申请到4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