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没有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但是你有在房子卖掉以后,如果房东继续出租的话 有优先的承租权。<br/> 还有如果房东在没有提前三个月通知你的情况下 就售出房子 是一种违约行为,可以按当时的租赁合同要求房主赔偿的
你“门面一定要买”、“跟房东A又算是比较熟的人,也不好收他的赔偿金”在个前提条件下,我提供一下看法:<br/>1、依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你与房东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不影响承租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C转租给B是A默认的,A与B应视同存在合法租赁关系,如果A没有默认,则可依法将B迁出)。<br/>2、关于房客C跟房东A签的合同租金是“与相邻门面的租金保持一致”这一点,根据合同的相对性理论来分析,其约定“与相邻门面的租金保持一致”中的租金,不应当是按照“相邻门面房”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他们合同约定的租金,而依据公平公正原则对“与相邻门面的租金保持一致”的合法理解,应当是与相邻门面房屋的正常市场租赁价格的租金保持一致,这样才符合常理与法理。<br/>3、你依照买卖合同,你作为新房主不但有权要求房客B拿出来的其合同,而且有权主张变更为市场价格的合理租金。否则,可诉至法院维护你的权利。(在B没有确切证据证实C转租给B是A默认的情况下,诉讼中房东A的态度十分重要,甚至都可依法将B迁出。当然最好要尊重客观事实)
如果你已经单独将买储藏室的钱交付给房东,那么该储藏室就是你买过来了,这么简单的问题还需要问吗?
1、购买拆迁房,有无风险,以正式手续为准;2、房屋买卖合同,再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3、双方身份证、房屋买卖合同、原房屋的产权证书等;4、不需要。
房屋以公示为原则,你在政策出台之前签订购买合同,现在也不能办理过户,试想一下如果你这样的情况办理了过户,是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倒签合同啊,就没办法控制了。<br/>现在只能办到原房主名下,五年以后再过户,对你不利的就是五年以后原房主可以把房屋再卖给别人然后办理过户,那样你只能对原房主享有债权,不能主张房屋所有权<br/>等房本拿到后,你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比较高的违约金,并由你保管房本
一、审查经纪公司和相关资料首先,委托人应当对经纪公司的资质及其业务能力进行考察,其次还要对经纪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和确认,比如对于卖方来说要经过经纪公司确认买方有无购房资格、是否可以通过贷款审批等等问题。对于买方来说要注意确认所售房屋的产权是否清晰、是否有产权证书、是否存在共有人;也要注意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状况。由于二手房经纪市场存在诸多问题,因此会存在一些中介公司为了诱导当事人签订合同,而随意承诺和保证交易另一方不存在任何问题。一些当事人信以为真订立合同之后,无论交易是否能履行,中介公司会要求当事人支付相应的中介服务费。 二、明确各种税费如何分担根据国家规定买卖双方在二手房交易过程所承担的税费不同。如果买卖双方由于对交易习惯和办理程序不了解,轻信房产经纪公司从业人员的一己之言,导致合同约定有可能与自己真实意思产生偏差,从而造成经济纠纷。因此在买卖双方与房产经纪公司在签订居间合同时,必须在合同中要求明确各种税费如何分担,以方面双方查阅。 三、中介费的支付期限及标准在居间合同中,房产经纪公司往往会在合同中注明中介费的具体的支付时间点、支付条件以及支付方。如果二手房交易双方没有认真阅读而导致违约的话,居间人(房产经纪公司)是有权利起诉委托人支付费用及委托金的。因此,无论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能够实际履行,一定要对居间合同有所了解,以免增加损失。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已有案例中还存在由于买卖双方过于相信中介人员的口头承诺而导致违约情况的发生。但在法院进行判决时二手房交易方无法提供居间人的口头承诺的证据从而导致败诉的情况。因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委托人应要求中介公司作出书面承诺,以便将来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证据。
1、中介向买卖双方协商好的价格写在合同上并取得双方同意。 2、为防止卖方一房多卖,中介一般会要求卖方在签订完三方合同后需要把产权证押在中介方。 3、约定过户时间。 4、清点房子的水电气,物业费,光纤及机顶盒是否有欠款。 5、约定缴税方。 6、三方无误后签字。 7、买卖双方按手印,中介费公司盖章。 8、买方交定金,卖方押证。 9、签完结束。
卖家夫妻中一方擅自卖房,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有平等的权利,夫妻双方非因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后,取得共同意见。参考法律依据: ①、《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③、《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中更是明确规定,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
第一步:提交所需证件抵押借款人(自然人)需提供的证件: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还需下列证件(借款人根据自身情况准备相应证件 )单身证明 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至今未婚的证明 共1份结婚证明 结婚证、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 共3份离婚证明 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离婚后至今未婚的证明 共1份。 第二步:看房评估根据抵押物所在位置、楼层、面积、朝向等预估其大约价值。我公司将以预估价值作为贷款依据,并以抵押物的二分之一为贷款金额。 第三步:签署抵押借款合同借款人与贷款人必须共同到场,共同签署抵押借款合同。请您在签字之前,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每一个条款,不要漏过任何一个细节。以后若有任何纠纷,此合同都会作为法律依据。 第四步:公证借款人与放贷人必须共同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第五步:办理房屋抵押权证(他项权利证)。 第六步:借贷、放款在一切手续都办理妥当之后,放贷人将把现款打入借款人的户头。至此贷款过程即告完成。新房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房不超过20年;贷款额度是房屋评估值的70%;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年利率是5.94%。
一、 贷款不成的约定在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者如果因个人信用记录不良等原因,导致银行不予放贷,则购房者的合同履约能力就可能会出现问题。如果在购房合同中没有事先妥善约定,则购房者要承担不能按约付款的违约责任。因此购房者应当争取约定,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中注明:如果因申请银行贷款达不到预期金额或银行拒绝贷款,而导致购房失败的,买卖双方均可解除本合同,购房者可免责并要求开发商退回所交款项。 二、明确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达不到交房条件却强行交房;开发商存在一房二卖,将房屋抵押的情况;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相对来讲,购房者违约的情形和可能性比较小,基本就是拖延房款而已,但开发商违约的情况却各式各样,从延期交房到质量问题、变更规划到办证遇阻等等,违约的可能性也相对较大。 三、 广告内容写入补充条款很多购房者买房,往往都是被开发商所宣传的广告吸引。如果让购房者真正决定购买的是广告或楼书中的绿地、水景、会所或即将实施的市政规划的话,则好将广告内容写入补充条款,使其真正成为开发商应当承担责任的承诺。并约定如果届时不能实现,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并明确违约金如何计算。 四、面积差异咋处理交房时,常见的问题就是套内面积缩水。应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面积多少,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并约定超出此范围怎么办,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费用,不退房如何承担违约责任等。一般误差超过3%,可要求退房。 五、明确计价方式与价款很多人买房都有这样的遭遇,签订了购房合同,你再去交首付的时候,开发商告诉你说,我们的房子了,要么按照后的价格来执行,要么退房。这就要求我们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于价格条款的约定,要准确到单价的具体数额,明确房屋的计价方式和房屋的总价。并明确万一了,仍然按照购房合同上的价格来执行。 六、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墙体、地面、顶棚平直度,顶棚、厨房、卫生间防水情况,表面裂缝等进行必要约定。 七、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八、明确费用由谁出交房时,开发商可能会列出的相当多的费用交纳清单。其中部分为合理,但有很大部分很可能为不合理收费。除了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物业费之外,其余配套类费用均属于不合理收费。 九、明确公共配套设施能否按期交付使用买房时,承诺1:1的停车位,小区有超市、娱乐设施等各种公共配套,但这些有可能在交房时,并不能兑现。购房人可要求房地产商在合同上写明,按照规划要求配建的、医疗保健、环卫、邮电、商业服务、社区服务、管理等公共建筑设施及房地产商宣传的地下车库和会所,与住房同时交付使用。还应在“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的空行中,写明购房人是否可以选择退房。如不退房,是否可在使用条件达到前拒收房屋,房地产商如何支付违约金及在此期间的房屋保管责任由谁承担等,就此做出具体约定。 十、明确基础设施的使用时间基础设施包括:与小区建设相配套的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电话和宽带)、电视系统(公共电视天线、有线电视、卫星电视)、道路、绿化等设施。供水:购房人购房前应搞清自己所买房屋是属国家自来水管网供水,还是小区自备井地下水供水。属于前者,购房人应要求房地产商在合同上写明,交房时小区供水已纳入国家自来水管网;属于后者,购房人则应要求房地产商在合同上写明,交房时,地下水的使用已经过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并能出示检疫部门确认的符合饮用水标准的报告。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买方、卖方、律师方三方签订《转按揭交易安全保证合同》; 3、买方支付首付款; 4、卖方的贷款银行书面同意其提前一次性还款,并出具确认函; 5、买方向贷款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并提交相关资料; 6、卖方向买方实际交付房屋; 7、银行复审通过后放款,向卖方的贷款银行账户划款; 8、卖方收到款项后,与原贷款银行解除贷款合同和抵押登记,与买方、律师一同办理过户,并将房屋抵押给买方的贷款银行; 9、买方的贷款银行将首付款支付给卖方。
1、准备买房:买方需要了解的信息一般有购房资格、需要准备的信息材料,寻找中介、买卖咨询,审核自己的经济情况等等,为购房做好充足的准备; 2、看房选房:一般中介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寻找到合适的房源,就是与其预约看房时间,买方在中介的陪同下看房,选择自己满意的房屋; 3、产权查询:买方选中所要购买的房屋后,还需要查看所购房屋的产权证书,明确房屋的所有人信息、产权人与卖方的关系、房屋是否可以交易等等,预防因产权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4、签约订房:这一环节还包括的购房合同的签订、定金的支付等,是二手房交易中很重要的一环,诸多购房协议在此刻生成,而这些签订的合同也将是重要的凭证; 5、支付房款:支付房款的方式不尽相同,有全款有贷款,依据个人情况而定,贷款买房的程序比全款买房复杂得多,耗费的时间也会更长; 6、缴税过户:购买二手房要交纳的税费主要有个人所得税、契税等,完成以上环节后,卖方就会将房屋过户给买方; 7、物业交割:一般就涉及物业、水电、有线电视、燃气等交接,如果房产内部还有家具家电,还要核实清楚是否有被更换或搬走,最终业主才交钥匙,正式完成交易。
您好,建议先协商解决。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租赁合同有效,买受人承担出租的责任。承租人还有权继续租赁该房屋,买方是出租人。如果解除租赁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损失。
水电气属于房屋的基建设置,应该作为房屋的一部分。<br/>闭路,可以协商,不属于房屋的基建,大不了让他拆走。。<br/>如果合同中写了送家具、家电,以签订合同时,房屋内配置为准。<br/>说白了,都是小产权房,法律上严格来说,房子都是违建的,就该立马拆,还没有补偿。。。但是,作为房屋出售,不考虑小产权的问题时,附属设施是房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闭路你不要就让他拆走好了。。
当然可以,是违约行为,应该按你们的合同协议条款予以补偿、或赔偿。如果双方没有约定,你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裁决。法院会支持你的。<br/>《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祝您好运一生一世,如果回答有用,请点“好评”,谢谢^_^!》
你好!首先声明本人非律师职业,只是从事房产交易行业多年。根据你的提问叙述,双方已签订居间买卖协议(同中介方实施交易行为,所签署的协议,只要双方签字,手续合法,并加盖中介方公章,也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法律证据依据的),就要按照协议相关内容进行买卖交易。如你在首付截止日前通知或催促或约定卖方(或中介方催促)进行首付款转账(或现金给付)手续,卖方一味拖延的话,那这个违约责任就属于卖方;如你与中介方在首付截止日前并未通知、约定卖方进行首付款转账或给付手续,直至延误,那这个违约责任在于你方和中介方。无论方双方谁违约,根据居间协议的违约责任进行违约赔偿,一般的违约金赔偿为定金金额。也就是说卖方违约将赔偿买方所付的定金金额加定金(即退一赔一);买方违约将拿不回定金。<br/>在此提醒:<br/>1、如未签署正式交易买卖合同,以双方在中介签署的居间买卖协议为准。<br/>2、违约金以协议注明赔偿责任中的金额为准。<br/>3、居间合同签字需卖方产权证上所有产权人签名(未成年儿童无需签字),无民事责任行为能力者等需由法定监护人签字,否则该协议无效<br/>4、如走司法程序解决,需中介方出面作证。<br/><br/>以上回复希望对你有帮助
1、 约定好双方权利与义务 周女士按时向郑先生讨要房款是履行权利的表现,而郑先生按时向周女士支付房款是履行义务的表现。一旦签订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就会受到合同的约束,因此必须在合同中写明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2、 约定好违约责任和违约金 违约责任和违约金是签订合同时必须要明确的内容之一,否则交易双方就很容易产生违约行为,而且守约方就很难向违约方索要赔偿。 3、 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 在合同中注明解除合同的条件是必不可少的,若是周女士事先在合同中约定“若买方拖欠房款则解除合同”等类似条款,那么之后便不会产生纠纷,因为按照合同的约定,周女士完全可以与郑先生解除合同,并要求郑先生搬出房子。
一首先需到你原来的按揭银行去询问一下能否办理转按揭手续,如行就比较方便,否则就有点麻烦. 如能转按你只需要到房屋中介机构去发布一个售房信息(免费),中介机构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帮你卖房,谈好买家后双方到银行办理转按手续就行了,或者买家愿意一次购买,经过公证处公证一下,让他帮你把未还的款归还银行,取出产权证变更成买家的名字就完了,但注意收完款. 如果不能办理转按手续,你就必须把以前你未还完的按揭款全部归还完后,取出产权证方可卖房
首先要看您是否已经取得了房产证<br/> 如果已经取得,保管好证件即可。<br/><br/> 如果尚未取得,比如在购房合同的履行期间,担心房产二次转卖,<br/> 建议您可到房产部门对该处房产提交您的相关证明,要求冻结交易。其可在交易前通知您。<br/> 不知您具体是什么情况。。还得具体分析。可留言我
你好!我就是做二手房的!<br/>像你所说,可能打官司赢的几率只有百分之75-80!<br/>因为在你合同上有个很大的毙命,那就是你把(定)金的(定) 写成了这个(订),这两个字的区别太大了,这个(订)可以说算是意向金,而这个(定)是完全定下的意思,光这个(定)字就算不写几倍赔偿,法院也会判房主赔偿你双倍的,而这个言字旁的(订)就有很大的出入了!如果你打首付款给房主了还好些,如果光是订金,打官司能房主陪你三倍的钱就不一定了,你找个好点的律师也许会赢的!希望你能成功!!! <br/>那就行,这要是这个(定)字 那你打官司稳赢!放心吧!
因你们双方买卖合同对该种情况没有进行详尽约定,所以根据合同约定无法确定是否应当返回5000元定金。但根据定金罚则的规定,不是由于你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因此你不需承担违约责任,你缴纳的5000元定金可以要求返还。
你没有处理好与租户的关系,全部责任在你。信用社是按照合同履行义务,而你没有履行交房义务,租客的关系是你自行处理,而不是信用社去处理。建议你赶紧与租客沟通腾退房屋交给信用社。
因为是 3人均分的 <br/>可以再卖房子时 设立一个共同账户 3人到场才可以提现<br/>最好的办法是 估值后 折现 你妈妈多退少补给你舅舅<br/>你妈卖走后 多退少补差价后 你舅舅就没有所有权了 <br/><br/>就像股份制一样 <br/>你妈买后就是大股东了 <br/>如果把你小姨的股份也买了的话<br/>那就是私营的了 <br/><br/>这个 你懂得
可以撤销房屋买卖合同的。你退还费用并赔偿对方损失即可。如需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我。
您好,根据您所说的情况,并且按照合同对方违约支付您违约金。关于中介的责任,要结合您和中介签订的代理合同还是居间合同。<br/> 详情可拨打电话咨询。
合同签订后,如果对方尚没有履行主要义务,一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这属于合同当事人的权利,法院一般不会用司法权强行判定,这在法理上也是可以讲的通的。不过我们仍然主张大家按合同办事。
没事的,我是做中介的,以前很多老房子和单位宿舍等都没有土地证啊,只要是房产证能弄下来,而且在房管局能顺利过户,就绝对没有问题,而且不是小产权房,这个你就放心好了!
1、要看你交的定金是什么性质。定金分为成约定金、履约定金等,性质不一样,担保的结果也不一样。<br/>2、如果合同是有效力的话,你可以主张违约金。当然,我需要看合同内容。<br/>3、起诉时间最长六个月。<br/>4、你最好要聘用对合同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