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纠纷
我于9月底将一套房子卖给乙方,当时签订协议,缴纳2万订金,约定在10月8日前办理首付,同时合同注明,如果8号前由于我方原因不能办理手续,需要双倍返还乙方订金。后由于家人反对卖房,我在8号提出双倍返还订金,可是买家坚持要过户,并要到法院起诉。请问律师,我打官司是否会赢,听说现在法院倾向于成交,而不倾向于按照合同执行,是否有这种现象?谢谢
合同签订后,如果对方尚没有履行主要义务,一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这属于合同当事人的权利,法院一般不会用司法权强行判定,这在法理上也是可以讲的通的。不过我们仍然主张大家按合同办事。
合同签订后,如果对方尚没有履行主要义务,一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这属于合同当事人的权利,法院一般不会用司法权强行判定,这在法理上也是可以讲的通的。不过我们仍然主张大家按合同办事。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