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2楼说的差不多,但是一般来说,比较稳妥的是:<br/>1。签署买卖合同,约定何时付首付、中款、尾款,约定何时过户、无业结清、户口迁出等<br/>2。在支付首付后卖方和买方过户,过户后支付中款<br/>3。在办理完无业结清和卖方户口迁出后支付尾款<br/><br/>首付、中款、尾款的比例一般是40%、40%、20%
不动产产权以登记为准,既然房产证是A的名字,那么房子就是他的,你和他签署的合同有效。AB之间的纠纷与你没有关系,你可以让A尽快将房子过户给你。
您好,可以的,请问您准备在哪个城市办理我行的贷款呢?<br/>若您是需要办理二手楼贷款,一般是在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之前,向我行提出贷款申请。您通过联系当地柜台个贷部门提供您的具体信息以及所购房产情况,由柜台个贷部门这边审核您的综合情况后确定能否办理。<br/>(如果需要业务咨询,您可以咨询“客服在线”https://forum.cmbchina.com/cmu/icslogin.aspx?from=B&logincmu=0。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老百姓都是柴米油盐酱醋茶,看你社区业主的管理实力了,你的物业不一定要平摊,也不一定做到100%,但是可以找代表性的客户理性沟通,先来召开一个物业管理投诉处理会,黑一下过去的管理不足,也给新的物业管理提一些要求,更多的理解客户的需求,只有客户心里舒坦了,才能够心甘情愿的掏钱。另外收取不要急急忙忙定具体的日子。
契税根据平米1%到3% 个税1%房主过五年且名下唯一住宅可以免。 5.65%的营业税如果您买的房子过五年且评估价小于区域指导价可以全免 如果过五年但评估价高于区域指导价需要交差额营业税,同时如果不能低评契税是3% 最后还一个必须上交的1%土地出让金 <br/> <br/> <br/> <br/> <br/> <br/> 到淘友论坛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在听牧羊曲”这位业主: 你好! 就你所反映的问题,通过调查落实,因该小区二期工程到本年底才能交付使用。故和开发企业协商,该消防通道,一期暂不通行! 请谅解!睢宁县安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弘基上城小区物业服务中心2013年9月4日
你好,<br/>看他给多少钱了,应该不是太值钱,如果别人愿意出的价钱高的离谱,就更要小心了。<br/>租店铺看上去不错哦,但是要提醒你注意安全<br/>因为财付通是实名认证的,回头人家在你的店铺上弄什么违法的事情,<br/>损失的是你的诚保金还有网络信誉。<br/>哪怕是正当的买卖呢,如果卖家被投诉了不给好好解决,那店铺会被冻结。<br/>除非租店铺的人你很信任,否则要慎重。<br/>祝好运
②每项主要义务均应有违约责任一一对应。 ③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应首选违约金,数额应考虑违约造成的损失,但以不超过总房款的20%为宜,因为违约金被认为过高时法院会依法调低,反而又处于不确定状态。 ④应约定如解除合同,买方支付占用房屋期间使用费用的计算方法以及卖方承担买方装修损失的计算依据。另外,守约方主张权利的成本如诉讼费、律师费也可约定由违约方承担。 总之,在二手房交易中坚持以上原则,严格确认产权情况、交易程序和违约责任,将大大降低买卖双方的交易风险,特别是买方的风险。
规定卖家持有满2年住房,过户免缴纳增值税5%,<br/>卖家持有住房满5年,又是卖家唯一房产过户再免个税1%,<br/>买家如首套买入90平以下契税1%,90平以上契税1.5%,<br/>如是二套买入90平以下契税1.5%,90平以上契税2%,<br/>三套以及三套以上买入契税3%,<br/>还有手续费几百元,<br/>评估费千分之6,<br/>印花税万分之5,
本案中,这套争讼房屋登记在乙的名下,乙才是这套房屋的合法产权人。尽管乙与丙是父子关系,但是,在没有取得房屋产权人乙授权的情况下, 丙私自出卖乙的房屋,买卖房屋合同的法律效力待定。如果乙知道此事后对合 同进行追认,合同有效。乙不同意其子丙出售这套房屋,也就不能对合同进行 追认,房屋买卖合同自然是无效合同。因此甲的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法院的支 持,甲可以向丙追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该案表明,购买二手房,一定要与真正的房屋产权人签订合同,如果与代 理人签订合同,必须要求其提供产权人的公证委托书或授权书,这样才能有效 降低交易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 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 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 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 方式作出。
本案属于典型的未经共有人同意处分共有的不动产,买受人能否善意取得 的案件。本案中,丙作为房屋共有人出卖房屋,其他共有人乙主张其无权处 分,因此这涉及到对买受人善意的考察。本案中,丁购买该房虽支付了对价, 但他并非善意购买。丁虽然主张基于其与丙的同学关系,乙对该房屋买卖的情 况是知情并认可的,但是丁没有证据证明其购买该房征得了房屋其他共有人乙 的同意。丁无证据证明该事实,即不能证明其善意购买房屋,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由此可以认定,丁购买该房并非善意,那么,该房屋买卖合同 应被认定无效,乙的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支持。对于丙持有房屋原始购买合同及票据原件的事实,因丙系房屋共有人之 一,其持有上述材料符合常理,且不动产,不能仅凭“持有”推定“所有”。 对于撤销权的行使问题,乙系在得知丙与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一年内提起诉 讼,且丁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原告乙在此之前对房屋买卖知情,故乙撤销权的 行使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试行)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 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 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 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我国法律并未强制规定不动产共有人须全部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或权属证 书,所以婚姻关系使得不动产登记簿和权属证书无法反映房屋的真实权属 状况。在以房屋为标的的不动产买卖中,就交易习惯来说,在房产证上共有人栏缺额的情况下不能苛求甲尽到周详的查询义务;其次,甲从交易当日起占有房 屋至提起诉讼,已经接近一年,第三人丙作为房屋共有人不可能不知情,但是 丙却一直未提出异议,应可推定出卖房屋为乙与丙的共同意思表示。甲与乙非 特定亲近关系,不存在甲与乙恶意串通损害丙利益的可能。此外,乙既出具收 到房款的收据,又交付房产证,显然不属于租房交易。因此,应认定甲为善 意,出卖房屋为乙与第三人丙之共同意思表示。在本案中,房屋买卖协议系双 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买受方为善意,出卖房屋系房屋共同共有人之共同意 思表示,不存在合同无效或可撤销情形。判决确认该协议合法有效,维护了诚 实信用原则,保障了交易安全,维护了社会公平,实现了实质正义。
本案中,甲将涉诉房屋以低于市场价格卖给其弟丙,承租人乙没有优先购 买权。甲将房屋卖给自己的弟弟;甲曾亲自询问乙是否购买该房屋,乙当即表 示不会购买;丙属于善意购买且已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据此,甲将房屋卖给 丙,承租人乙主张优先购买权,法院不会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 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即所谓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虽然丙买了房子,但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丙在乙租期未满的情况下 仍不宜强行要求对方腾房,丙可以与对方协商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规 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 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乙起诉丙要求继续履行原租 赁合同,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 不予支持: (一) 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 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 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 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 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时,承租人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要分两种情况,如 果出卖房屋超出了租赁房屋范围,超出部分与租赁房屋部分可以分割,出租人 又是分割出卖,承租人只能就承租部分的房屋主张优先购买权,对超出承租范 围的房屋部分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如果出卖房屋超出了租赁房屋范围,而超 出部分与租赁房屋部分不可分割,或虽可分割,但出租人不分开出卖,是整体 出卖。出租人出卖的房屋只要涵盖出租房屋,即使出卖房屋超出了出租房屋范 围,是整栋房屋,承租人即享有优先购买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 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 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需要注意:2009年颁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 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将出租人通知承租人 的时间规定为十五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 意见》 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 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 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 不予支持: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本案是一起因农村房屋买卖引起的纠纷,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宅基地使 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这种权利具有主体的特定性。不能 随意处分。宅基地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之间流转,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人 员无权取得。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居民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对于无效的买卖协议,自始无效。因买卖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无法 返还的折价赔偿。对于造成的损失,根据双方过错承担责任。买受人可以 要求卖房人赔偿房屋添附部分的价值损失和对于买受人信赖利益损失的赔 偿,全面考虑出卖人因土地升值或拆迁、补偿所获利益。该请求应该得到 法院的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 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二、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实施管理 (十)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 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此案例非常典型,对处理类似的法律纠纷有着极其重要的借鉴、参考价 值。本案中,甲乙双方争议的要点是这套涉诉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归属。因为购 买经济适用房等非商品房,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无购买资格的甲在征得符合条 件的乙同意的情况下,以乙的名义购买了经济适用房,并实际占有、使用了该 房,应认定甲为实际购买人,甲享有房屋所有权。由于实际购买人甲行使了本 应由乙享有的购买权利,故应给予乙合理补偿。在日常生活中,“借名买房”的事件经常发生。有的人因为不具备条件而 “借”具备条件的人买房的;有为隐藏财产而借名买房的;有因规避法律而借 名买房的,等等。无论出于何种动机进行“借名买房”,这种行为都存在着很 大的法律风险。
如果没有办法 可以咨询一下律师看看能不能 起诉,如果可以 可以起诉一下 ,用判决书解决这个问题 不过时间会托的比较久
如果只是口头协议而没有在合同上注明的话,那恐怕是赔偿不了了。既然是朋友,就不要计较那么多了。 <br/> 既然你说是为彼此考量,就不要计较那么多了,也可能她现在确实是有事情,不方便呢,这样的话,让她觉得欠你一份情不是更好吗?如果你认为吃亏或觉得她不够朋友,那以后不来往就是了,也不用太纠结的。只是你这个赔偿绝对是要不到的。
只要买方把剩余的钱交给卖方,那就是买方的房子,不然就是卖方的!
和正常买卖交易过户一样样的。只是不需要付房款罢啦
你确定他们有预售证?预售证应该是在其他几证都取的的情况下才能获得,而其他几证第一个就是土地使用证,建议你去房管局咨询一下该楼盘的情况。也可以登录你们当地房管局的网站,在预售证查询页面输入预售证号进行查询,看相关信息是否是你购买的楼盘信息,有些开发商用以前的预售证糊弄消费者,还有就是在现场看预售证时,你要看图列,看你所购买的那栋房子在不在里面,有些房子是分批领到预售证的,开发商就用同一小区其他栋的预售证来冒充你所购买的那栋的预售证,所以要看清除。
——————————————————————————————————————————<br/>可以的,不过有的地方要办理个暂时证,过年找工作租房的人多,要提前运筹帷幄啊<br/>很高兴能为你解答问题,下面是我个人的一些看法和价格一般是便宜点的几个平方200-400 <br/>好一点的地方贵点是400-800以上如果大城市的话就是400-800起步<br/>但是贵的话是800-1200左右我在广东深圳宝安区工作过<br/>基本房价便宜的都是300-400左右的了我在比较落后的城市广东省中山市也工作过<br/>那边的房价是160-300之间不等这个我就不好推荐了,这个还是你租什么房子<br/>因为我可能对当地的不是很了解,怕误导了你这个我只能把自己曾经租房的经验和你分享<br/>希望能对你有用和帮组到你有多网上的租房的公司都是中介或者是骗子发的<br/>下面我就和你分享我这几年的租房经历把<br/>一、如果你想租房先大概的确定下方位<br/>1、你要知道当地那个地方的房子价格有优势点和自己租房子的预算<br/>2、可以适当的到分类信息或者是社区贴吧还有当地的群问下<br/>3、去租房子的地方看的时候不要带太多现金和偏僻的地方不要一个人去<br/>4、说的天花乱坠的不要信,小心骗子<br/>5、租房和有熟人的在一起,也适当的有个照应<br/>6、把对方的劣势看了说下,好有谈价的筹码<br/>二、租房之前先看和分析<br/>1、房子的地角。交通放不方便,离车站远近,离市场远近。<br/>2、楼层 如果是年轻人这些不是很重要,但如果是顶层,你就要看防水做的怎么样了<br/>3、不然到了下雨下雪的天很可能会渗水,发潮。而且楼顶一般是冬冷 夏热<br/>4、进了房子的里面 就要看水 电煤气是不是都好用<br/>5、水是包括上水和下水的 厨房 卫生间 都要看看,电源的插头。<br/>6、如果家里有家电要看看好不好用 (这是在你看完房子以后真的决定租之前看的)<br/>7、其实这些问题都是决定帮助砍价用的,我就是干租赁的<br/>8、如果这些我说的已经构成了问题,在房租方面就要适当的让步。<br/>三、去看房子和租房的时候注意安全 <br/>1、要注意安全,上家下家最好都带两三个人<br/>2、以免落单时碰到歹徒,前两天还有个单身女的被两个看房子的劫持绑架了<br/>3、要知道是不是碰到了二东家,房屋的产权归谁<br/>4、还有这个房东的身份真伪需要仔细辨别<br/>5、以免别人伪造身份证房产证把房子租给你捞一票走了<br/>6、身份证房产证都要看原件,最好能到房管局查一下房子的主人<br/>7、要看下房子的地板和天花板是否漏水是否有水渍<br/>8、要看下房锁是否有被别人配了钥匙,最好能换下<br/>9、要看环境是否有危险的高压线等<br/>10、要看房屋的安全门和窗的防盗,基本上差不多了<br/>四、确定租住了要和房东签定书面的租赁合同。<br/>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br/>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br/>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br/>4、明确租金标准、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 ,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br/>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对提前终止合同是否违约做出约定;对房屋维修做出约定。 <br/>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br/>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br/>曾经我也为租房子而奔波,不过现在住公司了,希望你能租住到合适的房子<br/>在外面为了生活奔波挺不容易的,虽然可能没解决你的实际问题<br/>但是我还是很高兴的能为你解答,你的采纳和好评就是我最大的动力<br/>虽然累,但帮组别人的路上却是快乐着。<br/>—————————觉得好就请点采纳答案把,给个好评,祝愿你生活更美—————————<br/>—————————希望你新的一年,心想事成,工作顺利,生活欢乐美满—————————
有几个方法 让他自己去借钱还贷,不建议你帮他还,有风险。 第二找垫资公司帮他还贷款,利息让他出。 第三,过了协议日期可以起诉,要求强行过户或者退还定金再陪违约金。 如果有用请采纳,谢谢
经常停水停电是因为当初设计的线路和规划的线路存在问题,停电一般是开发商提供的变压器瓦数太小,停水同理,没有电楼上的水就上不去。<br/>拖延工期的赔偿问题可以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追偿,律法上是可以得到相应的违约金赔偿。<br/>帮你分析一下拖延交房和水电问题,<br/>2014年以前房产市场本身就比较冷淡,开发商要是资金链断裂,有可能停工,造成工期延误,由于资金链一直不正常,在施工过程中可能有偷工减料的情况发生,还有电的供应问题,变压器不稳定,质量差就不能满足小区供电,以后小区住户多了可能停电更频繁。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中的规定<br/>第十七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br/>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br/>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br/> <br/>因此你的房屋买卖是有效的。
是指赠与人把属于其所有的房产无偿的赠送给受赠人,受赠人愿意接受的行为。一般来讲,房屋赠与民事行为的确定,应当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即房屋赠与合同或房屋赠与书、受赠书须进行公证,房屋赠与当事人(赠与人、受赠人)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过户手续。按照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给直系亲属或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包括与原来贷款银行之间签订的商业性购房贷款《借款合同》原件; 2、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 3、 贷款余额证明或原贷款还款清单,此证明需要原贷款银行盖章方可生效。 4、 材料齐备后,即可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商转公贷款的申请。
诸如权属有争议的,共有房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等等,大致有七种。 1、权属来源是限制抵押的(包括福利房、微利房、私人建房等); 2、根据城市规划,市区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法律、法规或市政府规定禁止抵押的; 7、除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利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之外的其它集体土地使用权。
不能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主要有: 1、权属来源是限制抵押的(包括福利房、微利房、私人建房等); 2、根据城市规划,市区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法律、法规或市政府规定禁止抵押的; 7、除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利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之外的其它集体土地使用权。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但如果在离婚判决或离婚协议(民政局备案)中已经约定了房屋归属的,可以不再办理析产公证; 2、办理抵押权银行规定的事项;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大约10个工作日,各区略有不同); 4、到房管局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手续( 各区时间不同),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领取新房产证和他项权证。
一、谨慎选择中介 办理二手房转按揭时可能会涉及到中介,但是由于中介的素养不一,在选择的时候需要谨慎一些。有些中介不告诉买方需要缴纳的具体费用,只告知一个所谓的全部费用,但其实要高出实际费用很多,这样说辞模糊的中介还是不要选择的好。还有在签订代理协议时,要看清条款,挑出合同中的“霸王条款”,以防上当受骗。 二、做好评估工作 二手房交易的重要一环是须对交易房屋进行评估,高了卖不出去,低了将遭受损失,所以要认真做好评估工作。此外,银行放贷时是采用合同价和评估价取得的原则,取两者之间的低值乘以贷款成数,即为房产的最高贷款额度,所以评估与最高贷款额有直接关系,需多加注意。 三、选好贷款银行 各银行服务特色不尽相同,贷款品种也有所差别,如果借款人选择常见的房贷产品,就要综合各银行网点数量、还款的便利程度和工资发放银行等条件来选择,选择的银行会影响到二手房转按揭的办理进度,所以应多多注意。 四、注意证明还款能力 二手房转按揭贷款流程中应出示收入证明,并证明自己的还款能力。如果买方一个人的收入不足以还得起月供,则可以夫妻双方同时开具收入证明来申请贷款,另外,还可以将大额存款、债券、房产等资产拿来作为收入证明,以此证明自己的还款能力。 五、明确合同约定 二手房转按揭的流程中需要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其中的一些细节问题需要注意,比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在交易的最后环节,买方可预留一部分房款,在房屋交接完成后再支付,这样可以提高卖方履行交房义务的主动性,以便将来如期如约履行
1、须获取原借款行同意 如果卖方出售的房屋是正在按揭中的房屋,那么他之前一定是已经进行了抵押,所以,当房屋发生第二次转让时,一定要征得抵押权人,也就是原借款银行的同意才可以,所以买方需要注意向卖方核实清楚这点。 2、注意签署规避条约 在第二次交易意向达成后,银行向买方发放贷款与房屋产权过户之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此时便存在着交易风险。所以,买卖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应注意签署规避该风险的条款或附件,避免在发生纠纷时,责任追究不清楚的情况发生。 3、注意房屋的贷款限制期限 如果卖方出售的房屋是按揭贷款购买的已购公房,那么买方的贷款年限将受房龄的制约,贷款年限最长应该不超过20年,当房龄超过30年时,银行将不再批准放贷。所以,交易双方应注意已购公房再次交易时所受到的贷款限制是多少年。
(一)买卖双方经过商谈选择之后达成合意,签订买卖合同,并事先确认买方有无还贷能力。 (二)在银行同意买方贷款的情况下,选择申请同行转按或者跨行转按。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卖方还贷不满一年的,通常会选择同行转按或者同支行转按的方式;但是如果卖方还贷已经满一年,那么久可以选择跨行转按的方式进行。 (三)买方向银行申请转按并提交相关材料及支付相关费用,包括担保费用。银行通常都会指定其认可的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为该笔提前发放的款项承担担保责任。即在为买方放完贷款后,如果发生卖方违约或者买方违约,导致该房屋无法成交,则由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向银行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卖方需向银行、担保公司或者中介机构签署出售承诺书,而买方需向银行出具担保委托书。 (四)在转按揭申请通过银行审核后,且银行确认可以去还贷的当日,买方申请贷款的银行所指定的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携带相关款项共同办理还贷手续。 (五)办理完结还贷手续之后,由担保公司或者中介机构为卖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事项。 (六)办理完结注销抵押手续,双方与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一起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七)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代为领取房产证,在做完抵押登记领取到他项权利证书后交给买方。
1、赠予双方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领取赠予公证书 2、申请人到测绘所办理面积测绘或转绘,领取结果 3、申请人到征收契税窗口办理完税手续,领取完税证明 4、申请人备齐资料到收件窗口申请赠予登记 5、收件人员收件立案受理,缴交登记费,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 6、办案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通知申请人到发件窗口领证 7,申请人凭登记回执到发件窗口领取《房地产权证》
1.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3.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1、 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明,比如身份证、户口薄等; 2、 被赠与房屋的产权证明; 3、 合法有效的赠与协议公证书; 4、 房屋登记表和平面图; 5、 登记申请书; 6、 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1、查询户籍状况 首先,购房者需要注意查询房屋的户籍状况,以免入住后无法办理户口迁移。房屋的户籍通常由该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管理的,一般情况下,公安部门会要求户主本人调取户籍材料,这时购房者可以要求同售房者一起到派出所调阅。 2、核实房屋情况 除了查询房屋的户籍状况,购房者还需核实房屋的具体情况,看看房屋的质量是否存在问题,房屋的共有权人是否同意转让房屋,房屋是否存在抵押、出租等情形。此外,购房者还要记得查看与房屋相关的证件,并核实证件的真实性。 3、注意结清费用 购房者务必要了解如公共维修基金、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的缴纳和结清情况,虽然这些金额可能并不多,但如果交割不清楚就会遗留下很多问题,一旦售房者拖欠了这些费用,那就会给购房者带来困扰。
根据国家规定,房产赠与主要包括签约、申请、审核、登记及产权过户等手续。具体办理程序是: 1、签约。房地产赠与人和受赠人签约,而且是无偿赠予合约,以此来表明赠与人愿意将房产无偿赠与对方,受赠人也是自愿接受对方的房产赠与。但如果受赠人是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也是有法律效力的,这种情况多发生于父母与子女之间; 2、房地产赠与公证。我国司法部和建设部关于房产赠与有规定,在《关于房地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中,办理房地产赠与需要办理赠与公证; 3、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登记。赠与人和受赠人应该同时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赠与人提出赠与房地产书面申请,受赠人提出接受赠与的书面申请,之后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会办理赠与登记。书面申请内容:赠与人说明赠与的原因,受赠人要说明与赠与人的关系,并明确是无偿赠与; 4、证件资料。双方在提交赠与申请时,需携带的证件:①拟赠房地产的权属证件(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②赠与双方当事人签订的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房地产赠与协议(合同)书;③受赠人的户口及身份证明;④受赠人是单位的,应在受赠申请中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字,还需附有受赠单位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受赠的批件;⑤代表他人办理赠与的,应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经过公证的委托代理书; 5、如实填写《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表》; 6、房管部门进行审查。房地产管理部门受理并审查赠与双方的证件资料,调查产权及房屋状况; 7、批准过户。房地产管理部门在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应及时批准赠与房地产的过户,向受赠人核发新的房地产权属证件。
1、申请人的身份信息 需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是与直系亲属共同贷款,对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也要接受审核。 2、结婚证 配偶不在同一户口内参与借款的情况下,还需提供结婚证。 3、还款能力 需要提供收入流水等资料核实申请人是否具有经济偿还能力。 4、贷款人年龄 在确定是否能贷款时,银行要对贷款人的年龄进行了解,年龄过大会导致贷款被拒或者贷款年限短。从目前来看,年龄在18-60岁之间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贷款获批几率较高。 5、借款人职业 相对普通工薪族来说,公务员、律师、会计、国企单位员工等稳定职业人士,更受银行青睐,因为他们有稳定的收入,银行承担的放贷风险低。 6、公积金证明 如果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话,则要提供按时交纳公积金的证明。 7、 购房合同或协议 银行还会对购房者与房产商签的购房合同或协议进行审核,并要有购房交款证明。 8、借款人信用记录 良好的个人信用是进入银行大门的必要条件。信用记录不良存在贷款遭拒的可能,即使在逾期次数少、金额小的情况下拿到贷款了,其利率也会被提高,贷款成数也将面临被降低的风险。 9、房产商 房产商的相关信息银行也会进行核查,房产商的实力不强、经营管理混乱、信誉不佳等都会给购买者和银行住房贷款带来烦恼和风险。
按揭的房产是可以申请贷款的。<br/>贷款基本要求:<br/>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年龄为18至65周岁的中国公民<br/>2、具有正当的职业、稳定的收入,,具备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记录良好<br/>3、同意以个人名下的房产及其权益设定抵押,作为贷款发放条件<br/>4、具有合法正当的融资用途<br/>所需基础资料:<br/>1、房地产证等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br/>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br/>3、申请人及配偶收入证明<br/>4、借款用途的相关证明<br/>5、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银行利率及还款方式:<br/>1、银行利率执行同期人民银行规定商业贷款利率或适当浮动;<br/>2、贷款期限一年以内的,可选择按月或按季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的还款方式;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可选择按月等本息或等本金方式还款。<br/>步骤:<br/>1.客户提供资料<br/>2.评估房产<br/>3.银行审核资料并办理相关手续<br/>4.赎楼并解押<br/>5.抵押登记<br/>6.重新开始还款
银行合同丢了怕什么,你自己也有,开发商也有啊。如有需要,就叫银行出具债务已还清的证明。
亲爱的百度知道用户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br/>只要你买的房子有预售许可证的,那么签了预售合同的就算正式合同<br/>没有预售许可证的,就没有效力了<br/>希望可以帮到你,祝你好运<br/>望及时采纳,谢谢
银行流水一般需要最近6个月。<br/>分工资流水和现金流水。。。<br/>银行专用纸打印,结息要准确,金额要达到。<br/>代办。。。。<br/>全国银行流水,收入证明,工作证明,希望能帮到您。。。。。
你这种房子法律上规定是不可以买卖的,只能赠送的形式转让,你们可以私下定一份协议,协商此房的具体细节,然后去公证处公证就可以了。
您好,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为你办理过户手续。按你说的情况,会得到法院支持。<br/> 如果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请评价或采纳。 [
二手房过户流程:评估——核档——交易——转移登记——等待领证(28个工作日)。<br/>到场人员:买方、卖方本人,或公证代理人<br/>相关资料:买方、卖方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所有权证,评估书、契税票(未满5年的住宅还要提供营业税完税证明)等
你好你这个情况比较复杂,对你方也不利,因为该房在出卖时,其所有者已经去世,所以该房实际为其继承人所共有,你也是非农业户口,但你可以要求之前的卖着返还之前的房款和增值部分的相关款项
1,要看你们的合同是怎么签订的,2,可以先和原房主协商下,3,是否是欺诈要法院决定。
1、他的房子抵押在公司,用不着跟着他去做公正,你买的是房产,不是债务。至于他怎么解决与公司的债务问题,是他的问题。<br/> 2、房产抵押:一是抵押在银行,这种情况根本就不能办理过户手续;一种情况是抵押在他的公司,这种情况要求是他的公司同意他拿回房产证与你去办理过户手续,能否实现,要看他怎么与其公司协调了。<br/> 3、房产过户后是否还在他的公司继续抵押,那是由你来决定的!<br/> 4、房产买卖合同怎么约定的?你交你的购房款,房主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哪来这么多的麻烦事呀!是谁违约,该由谁来承担约定的违约责任!
必需的。<br/>通常做法是:<br/>1、买卖房屋时买卖双方签一份自己的合同,格式自定。<br/>2、到房管局过户时,再根据你们自己格式的合同填写房管局标准格式的合同,这合同直接交房管局办理过户时用。
这个对于你来说有一定的风险,因为房子从变更权属登记开始,你就不再具有所有权了,你只是拥有对方的债权,因此这样对你来说不公平。<br/>欠条当然有效,你最好让他提供其他的担保,到时候可以最大限度的维护你的权益。
先让他把那8万元付了,再与他去办理过户手续,否则有可能出现你说的情况. 至于贷款需要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才能办理,但你不用担心合同上的钱他不付给你,因为过户的时候需要公证处进行公证后才能生效,因此不用提心,但那8万元由于没有法律依据,因此需要在过户之前让他付给你.
1.由于作过公证,所以你们的合同是有效的. 2.诉讼期为两年,但是应从你们知道的那一天算起,所以仍在诉讼期内. 3,应该告买主,因为到目前为止他还是该房的产权人. 补充回答:是从产权征下来开始算.你应该告其继续履行合同,应为你购买的实际是房子的产权,他有义务协助过户.
房本上是谁的名字啊,不用的,他是第一顺序继承,其次建议尽快,国五条 已经在广东开始了
可以 不到场,你儿子在国外,可以让你儿子到所在国家的 中国领事馆办理手续(公证)书,然后在到房产大厅办理过户等相关的手续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