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是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具体办理的程序是: 1、 购房者(借款人)到房地产经纪公司,办理贷款委托手续,并交纳代理手续费. 2、 提交客户申请资料; 3、 到指定房地产评估所对房屋进行评估; 4、 到保险公司交纳保险金; 5、 银行对手续进行初审; 6、 签购房抵押贷款合同; 7、 到公证处办理合同公证; 8、 在贷款行存入首期购房款; 9、 过理房屋过户手续; 10、 办理抵押登记; 11、 银行审批后放款。
选购一套二手房成为越来越多购房者的选择。 但是很多的人都认为二手房就是旧房,事实上,凡是二次交易的房屋就属于二手房,很多人也在选择最近几年竣工的二手商品房。 一般来说,二手房有一以下好处: 1、位置较好:前些年开发的项目大多位于市区比较好的地段,在当时,郊区房产还不是很多。现在,位置好的地方大多已经布满各种楼盘房产。尤其90年代的上市公房,大多位于二三环一带繁华地点。想考虑繁华地段的房产,往往只能选择二手房或是价值非常昂贵的公寓了。 2、现状一目了然:房屋的户型以及质量都可以了解到,省去购置新房交房后出现质量问题又无法解决的烦恼。 3、社区周边大多比较成熟:一个楼盘或社区经过几年的发展,往往周边的购物、交通、医疗、教育等配套已经走向成熟。新开发的商品房项目往往周边环境还不完善。 4、避免期房等待之苦:购置新房往往要经过交钱之后一年甚至两年的漫长等待,二手房都是现房,经过装修就可以很快入住,有些已经做过装修的甚至可以直接入住。 5、面积小总价低:前些年开发的商品房大多面积较小,尤其是上市公房,2居室一般在60到70平方米之间,对于一般工薪阶层来说已经可以满足3口之家的居住,而商品房动辄100米的户型其高昂的总价也是很多家庭无法承受的。即便2000年左右开发的商品房一般2居室也就在80到90平方米上下。 不过购买二手房也会有一些问题,包括产权的复杂,过户程序的繁琐以及信息不畅无法找到房屋等等。所以选购二手房就会面临与中介经纪公司打交道的情况。 一般来说选择中介应该找那些有品牌而且注重形象的公司。 尤其是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签订有卖方、买方和中介公司共同参与并且签订的《居间合同》或是《三方合同》,这样才可以保证不会被不良中介赚取差价。
四者的交易流程应该是一样的,如果是从开发商那儿买的,就直接持购房合同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即可. 四者的区别可能主要在交纳契税时,税率不同.购买住宅时,交纳契税的税率为2%;购买别墅,商铺,办公楼时,交纳契税的税率为4%.
一是要注意房屋的证件是否齐全,二是要看房主及配偶是否都同意卖房(以签名的同意书为依据),三是要到房屋所属区域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若你是通过房介所买二手房,还要注意房介是不是有工商、税务方面的有效证件和营业执照。
你说呢,如果再涨,老百姓还能活吗?! 话虽如此,但是上海的房价也不可能暴跌,房地产和股市其实有很多相似之处,所以近几个月,甚至一两年,上海的房价还会稳步的小幅度上涨,这一点我敢肯定! 上海的房价上涨的因素很多,由于温州人很早成为了替罪羊,很多其他的因素都被忽略了,比如常驻上海的20余万台湾人,前几年台湾的上海热,使得大量的台商和台籍工作人员进入上海,同时带到上海来的,还有数额惊人的流动资本,其中上当一部分进入了房地产市场。其中不乏像老明星林瑞阳这样的投机者,其经营炒作的范围也很广,甚至涵盖了二三级的市场,比如台湾信义这样的国际化中介公司,其对房价的提升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15年——1226.25元/月 20年——1032.45元/月 (以上建立在执行优惠利率或一般利率的水平上,5.508%)
1.买卖双方签定<<房屋转让合同>>. 2.交购房款10%的定金,如需贷款,请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3.买方交契税1。5%,印花税0。05%. 4.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
对于业主来说,房产证的填发时间(不以入住时间为起算)超过两年的,如果属于普通住宅,免交营业税,但是如果属于非普通住宅仍然要交纳差额营业税,征收比例为销售价格减去原购买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的5.5%,没有差额不交。 对于居住不满5年的,需要交纳销售价格减去原购买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的20%,没有差额不交。
二手房交易: 看房、选房——有意购买、洽谈价格——了解房屋情况,包括产权状况——签定合同交纳定金——产权过户、物业交割、交纳购房款项。 如果是贷款的话,那么交纳定金之后需要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会指定律师审查申请人资料,指定评估师对出售房产进行评估,最后确定贷款数额,批准贷款。 批准贷款之后银行会通知买卖双方办理过户,同时交纳首付款给业主(也有由银行代收的),过户并且抵押登记之后银行会将剩余款项(贷款部分)交付给业主。 公积金贷款周期长于商业贷款,北京市公积金有“国管帐户”和“市管帐户”之分,市管帐户在过户后15个工作日左右批准,而国管帐户有时候要3个月。
二手房还会更贵: 旧的上市公房类型的二手房虽然户型外观等稍差,但是由于面积小总价格低、位置优越等原因还是吸引了不少购房人,所以价格一路上升。 如果你有资金又有需求那就买吧,登莱登去等到降了未必获利多少,但是要是有上涨了岂不又要多花钱
太专业了,内容会很多,还是找律师当面谈,而且应该请一个专项法律顾问.
【答案】 参考答案: 1.不能。理由是预约虽是合同,其目的在于订立主合同。按照最高法院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当事人签订认购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将来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的,对方可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但是,法院不能强制当事人签订正式合同。乙可以按照《合同法》第113条请求赔偿,也可以根据第94条请求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 2.甲应对丙承担违约责任。甲应说明买卖标的物上有负担的事实而未说明,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应该纳入到违约责任中。 3.按照我国《物权法》第21条的规定,预告登记后,甲再处分房屋的,不产生物权效力。即丙对房屋的交付请求权具有物权性优先权,可以对抗所有的未登记的购买人。 4.预告登记后,甲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只是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如果甲不履行,将对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5.如果甲不履行合同义务,丙可以选择实现抵押权或者向保证人丁主张保证责任。无论丁还是戊履行担保责任后,都有权向甲追偿。(或:丁、戊可向甲追偿,也可以要求对方(丁或者戊)承担一半的份额) 6.不得主张无效。即使没有处分权,也不影响合同效力。不可以主张房屋登记过户为无效,对于善意的丙不得主张无效。 7.不成立。由于双方为夫妻共同财产制,夫妻关系存续是诉讼时效期间中止的法定事由。
差太多了 找开发商说理去吧 找个律师准备打官司吧
主要还是看卖方诚信。当然如果你转账记录能证明钱是转给卖方也算有效证据,转账凭条,人证什么的也可以。<br/> 那出问题就得看人证或是摄像记录什么的了
哦,既然是他们的纠纷,你就好好说你还需要租来做生意。不过,你可以和前房东考些还价,就是合同上的期限租费转成交给前房东,相信你现任房东没钱还吧。 <br/> <br/>直接进入生意谈吧,一切皆为利益。就说如果不满意租费的话,就让你照合同5年完成再搬吧。真的还是赶人就赖皮,上有祖父母,下有儿女等,博取同情。 <br/> <br/>再不行狠狠反击吧,律师上见真章。最重要你的合同啊,铁证。
1、50年到期应该是指土地使用权到期。而非房屋所有权到期。50年后如何处理,尚无明确规定。正常情况下是50年后交纳一定的土地费用后可继续使用。不过,五十年的房屋应该也到使用寿命了。按我国现有的房地产政策,五十年后,大家都得重新买房(房屋使用寿命到了,而土地租用期限也到了,房地都不能用了)。<br/>2、在按揭中的房屋是不能直接出售的,一般应在还清按揭款后(抵押注销)方可出售。
以合同为准,应当没有。<br/>宣传纸可能理解为要约邀请、承诺、或者只是宣传。性质怎么确定要看当时的具体情形。但即使是明确的承诺性质,但合同签在后,合同中无约定,也可以视为对先前承诺的变更。
现在说其他都没有用了,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和中介协商,让他们在免费帮你找一套房子,你租金就暂时别交了,把已经交的租金住完,想办法把押金要回来,最好不要去闹,那样不解决问题的。<br/>“甲方(我们)无违约行为,乙方(就是中介)擅自终止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两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如果要是合同上真的有这样的条款那么就可以要到赔款,但是你现在的情况不符合这条约定,因为你现在住的好好的,没有任何人赶你走,业主只是在那样说,也还没有真正的去执行,就算是执行了也要等到他和中介签的委托合同到期以后才行。你如果想要去折腾是不划算的,费时费力,最终什么结果还不知道,想要从中介要钱...貌似不太容易,俺以前就算干中介的。中介本来就是空手套白狼的。<br/>第一:房东卖房和你租约没有相关的,业主可以带租约卖的。除非是新买家要求业主给空房的。如果业主很中介的合同没有到期,业主要赶你走的话,也不关你的事,是业主和中介的事,让他们去协调,要是中介要终止合同那么他就违约了
此二手房只有购房合同,那就是期房,中介承诺转合同包更名,那就是说购房合同是你的名字,你只要确认合同的有效性,了解此中介公司的资格证,去此二手房销售部了解房子的具体情况,如销售资格、交付时间、销售、房产证、土地证、等问题,毕竟是一大笔钱。与中介交了定金,索要中介转让合同,卖方不出面,那签合同谁来,是否委托中介,委托书正本与复印件,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你交了定金,这些条件中介都是帮你搞定,你可以留下电话录音等证据,以防出现意外。购房发票是一定要有的,这是证明你的房款交付的重要凭证。
如果你想过户,可以诉讼进行。卖方是违约,但是这点小违约,一般不会导致合同解除。
可以在拿到产权证后办理赠与或买卖即可.
1.甲在2005年5月14日以个人名义买房,签订了购房合同,房款全部是甲出的。甲在这个时候已经拥有了事实上的产权。<br/>2.房产经过共同四年的婚姻生活才成为双方共有的财产。<br/>3.房产属于甲个人独有的证明就是你的购房合同上只写了甲的名字。当然在二的前提下。
如果卖方委托中介代收定金,那么卖方违约适合最高定金罚则,买方可以获得1万元赔偿;如果卖方没有委托中介公司代收,那么事情就很难说了,看中介是否保留了通话录音或文字等证据;<br/>20%赔偿为最高赔偿,适用于买方缴纳房款超过20%的情况,只是缴纳了5000元,这样以小博大的情况,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一、通过司法途径 <br/> <br/>二、找利益制约人,通过他们迫使对方退款 <br/> <br/>三、死缠烂打解决问题
定金合同应当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你拿的30万应属于房屋预付款,其中10万为定金,充分准备应该还是可以胜诉的。满意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夫妻之间代签是没有什么大碍的,但是如果您还觉得有问题可以跟开发商协商,肯定能帮您做这些事情的,前提是要快,别等房价有大的波动。
1、“如果房东卖了房子,哪我的合同还有效吗”:仍然有效,放心。<br/>2、“如果房东卖房没说我租房这事,原来订的合同是不是就没用了?哪我该怎么办?? ”:也不是,房东说不说都没有多大关系,你只要把你与原房东的租赁合同留好就行了:到时新房东如果轰你走,你就把原租赁合同拿出来、再把《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告诉新房东就可以请求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而且租赁条件不能变、不能提高租金。<br/>3、“如果,我还想租用,该怎么办?”:<br/>(1)房东卖房,在同等条件下你有优先购买权:只要你想买房东就必须卖给你。但如果其他人出价比你高时:你就不享有优先购买权了。<br/>(2)如果你不想买:你应当告诉房东将你租房的情况应当告知新房东,你也可以在新房东来看房时自己主动告知新房东你租房的情况,以防止日后有麻烦(虽然你不告知新房东日后也可以依据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租房权益,但能事先预防就事先把事情做好,诉讼毕竟是费时费神也费钱的)。<br/>4、相关依据:<br/>(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br/> <br/>(2)第二百三十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br/>(3)《民法通则意见》第135条第二款: “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