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买卖定金数额的纠纷紧急咨询
我是卖方,我们三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约定定金10万。后买方提出(为了小孩入学)想早点办过户,提前先给我20万还贷,这样先后共收了对方30万(都有收据)。后我不想卖房,愿意赔偿对方10万,但对方不同意,要求赔偿30万。不利条件是30万收据是居间提供的,上面写着“定金”。但我们有录音证据,可以证明:双方(或三方)并没有协商定金更改;收条签字的时候居间也没有告知;当时签字匆忙也不知情。现在对方起诉到法院,我们不知道能不能胜诉?该怎么办?请教!
定金合同应当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你拿的30万应属于房屋预付款,其中10万为定金,充分准备应该还是可以胜诉的。满意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定金合同应当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你拿的30万应属于房屋预付款,其中10万为定金,充分准备应该还是可以胜诉的。满意请采纳并给予评价!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