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买房子是人生除婚姻外的头等大事啊,不要轻率的决定,而且是扯了这样的问题呢. 至于房约,只有原有的才有法律效力,你们之间私下的约定虽然并不一定会带给你麻烦,但没有法律效力,只是在你们之间形成的一种意识效果!一旦出现问题,它将不受任何保护.所以,不要认为朋友之间的面子就大意做事,为后果考虑. 好吧,你最好去找个律师到公证处做个书面的约定,这样对大家都好啊.花不多的钱,办方心事儿,不是更好吗? 希望早日解决问题!
1、用你的首付款替他还清剩余贷款,赎出产证去过户; 2、找担保公司或者中介办理“垫资”事宜,缴纳费用由该机构垫资还款; 3、如果产权证还没到银行的话,那么最好不买,十分容易扯皮。
没有问题的,我的朋友两口子的收入和你们相当,两套房子月供4000多,都可以承受。但是他们首付付的比较多。如果可能的话首付可以多付一些。
如果你的房子还在贷款的还款期,办理更名过户是相当困难的.首先你必须向银行申请提前还款,在还清贷款后,注销房产抵押的手续,才准许办理过户更名手续.夫妻双方再带相当证件办理过户更名手续,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过户费用.如果仅仅只是报销供暖费,似乎没必要动用这种手续,不划算且手续复杂.建议你寻找另外途径.
您可以直接带结婚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或房产管理部门把你的老公名字加上即可,这样比较方便。 之前,要到您贷款银行告知一下.
上家(房东)产权人及共有人的身份证原件,产权证原件。 下家(购房人)身份证原件。 如果当事人未领取身份证的,则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户口薄。
你的房子如果是每月交房租的,房本是A4纸一半那么大小的,那就是使用权的,这个如果更名没有什么税的,法律规定必须是换房手续才可以更名的,但是你找中介公司可以帮你的,呵呵。。。你只要交纳中介费用就可以了
但从你的陈述不能肯定是否使用权,如果是使用权的话那么不需要缴纳契税,只收取手续费和工本费。如果想转到你的名字下,前提是你和母亲共同居住并且户籍在一起。
一般来说不会有影响,不过最好能到派出所办理新证,或者开具证明材料。
北京市除了别墅等以及标注“北京市产权”的需要到北京市国土局办理过户交易的方才有土地使用证,否则其余的房产土地使用证不发放到个人手里,对于以后的转让等都不受影响
要交的,要交遗产税 具体多少不太清楚了 抱歉
没有交付使用的房产如果想转让的话关键是看开发商能否给更名?更名就是所谓的“改底单”。如果更名的花那么所教费用就很少,如果不能更名那么只能等产权证下发之后才能买买过户,届时就会有成交价5.5%的营业税了。
个人所得税以只有,只是从前是自愿报缴,后来改为强制征收,现在有些地方又恢复自愿报缴制度了,至于会不会再次恢复强制征收那就不好说了
这种办法其实很不稳妥。因为任何的租赁从法律角度来说都是可以撤销的;其次,既然单位有限制那么个人想办理赠与也是很困难的
如果开发商没有给批下贷款应该是把定金退还的。 一般来说很少有批不下贷款的。 现在银行的皮带速度却时不是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