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如果有那买卖房屋就没实际意义了.
我认为,一般来说,房地产企业不会直接发生购入铝合金门窗的支付项目。通常是房地产企业在交付施工企业建造楼盘时就将此项目费用打入了。当然进入成本啦。不会有单独一项的。如果是后期补充铝合金门窗,也可以通过施工费用来处理。这也应当计入成本啊。这两种处理方式都不会缴营业税。
要先到房子里看看。到房地产交易所过户,过户时要拿房产证 身份证 一般是多少钱不好说,交20%的税。外加500元,就这么多了吧。
如果不急于办理产权证的话可以先不交,但是有的开发商需要借用这笔钱,因此要求业主在交房时缴纳,然后好挪用,政府没有要求交房时缴纳。
中国经济时报:什么样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不可耻 -------------------------------------------------------------------------------- 2005年10月14日11:58 中国经济时报 文/郭之纯 著名房地产大鳄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近日撰文,对开发商遭受社会一致声讨的现状表示极大不满。他援引马克思《资本论》里所写的“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这句话为论据,认为开发商争取自己的利益既不是可耻的事情,也不是错误的,并由此推及“利益集团”一词,称该词不应成为贬义词,表示“坚决反对用开发商是个利益集团作 为批评的理由和原因”。 单从字面上分析,任老板说的或许确实符合逻辑。“无利不起早”,人为自己的利益谋划确实是正当的事情。但是,利益不可耻,并不能推导出所有的“利益集团”都同样不可耻——“君子爱财”固然没错,而关键还在于要“取之有道”。正如人们单纯谋生不可耻,但若以欺骗抢劫偷盗等方式谋生就很可耻一样。现在的房地产商人也即被人们诟病的“房产利益集团”,追逐利益时遵循的又是怎样的一种“道”呢? 许多信息已经证明,当前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中,并不是只有房地产商人这一个角色,绝大多数的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也基本上不是房地产商人的独角戏——许多房地产商人为了追逐利益,不仅勾结了权贵,而且诱奸了学术。他们因为在GDP方面的巨大贡献成为某些地方官员的座上宾,也诱使一些专家积极投靠,摇旗鼓噪,几乎成为“售楼小姐”。可以说,在当前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中,普遍有着权、学、商这三种角色。 当然,如果单纯只是这样,还仍然不能被称作“可耻”。问题的关键是,在权、学、商合谋的态势下,这个房地产“利益集团”的利益冲动已经极大的膨胀,推起了一波又一波的房价上涨潮。近些年来,由于房地产价格不断蹿升,许多购房者,已经几乎要终生为一套房子打工——更有些人,即便终生打工也已经无法买得起一套稍微像样的房子。而即便如此,他们却基本上没有什么抗争的机会,甚至连话语权也没有,如同被置于刀俎上的鱼肉,只能忍受宰割——这样的局面,当然已经失去了道德上的合理性。此时,人们认为这样的房地产利益集团可耻,或许还是远远不够的! 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周其仁教授近日撰文,对“房价问题其实是个政治问题”作了充分的论述。若从周其仁教授的逻辑出发,当前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不仅有可耻的成分,甚至还是可怕的——因为这个“利益集团”的利益满足,竟然是以公众不良情绪的积蓄乃至社会公平的流失为代价。对这种不独要挟经济,甚至还破坏政治稳定的“利益集团”,人们又怎能不提起警惕,一致声讨! 所以,虽不能说所有的利益集团都可耻,但也决不是所有的利益集团都不可耻。很多事实表明,当前社会中,可耻的利益集团实在是太多太多,并且不只有房地产领域有所体现。如10月13日媒体上的另一则重磅新闻——药品第17次降价政策遭遇“肠梗阻”,仔细分析之下,其原因也在于此:阻碍药品降价的罪魁祸首,当然是那些大大小小的“医药利益集团”。可以说,既得利益者任志强老板以争取利益正当性推导出“利益集团”不可耻,其实是在偷换概念,愚弄公众,无视常识。 有人曾总结道,当今社会有一道独特的“景观”:专家现身售楼现场,摇唇鼓舌,越来越像商人;同时商人现身讲坛,著书立说,越来越像专家。该事件,似是对这一总结的生动注脚,可以说,这一事件,让人们看到了“利益集团”打着学术幌子“无赖化”的程度——所以,不仅不是“不可耻”,而且是太可耻。
你可以等于做一次买卖,也就是说你和妈妈本来就是共同共有这套房子,但是过户到你自己的名下,你妈妈肯定不要你支付那套房子的房款对嘛,其实也是老人怕自己故了以后的麻烦对吧! 到交易中心买一套合同,自己按当地的最低平均价确定一个1/2的成交价,因为本来就是共同共有,也就等于这套房子的的半价交各类税费.明白了吗?这样做的话,比以后老人故了后再做公证什么的,肯定要简单得多.
契税、印花税,其实买房已经在房价中含了大约20~30%的税金,比如土地的营业税、契税、印花税、建筑材料的增值税、建筑工程的营业税、印花税等。
地方政策不同。 (比如我这边,卖房2年内再买房的,按差价缴契税) 所以,请咨询所在地的房产登记部门。
1、看房产证,土地证并非所有城市都颁发; 2、土地局只对限制过户的房产有登记,所以如果设定抵押等那么土地局就不予过户; 3、了解业主家庭内部是否有争议,注意钱款交接方式
如果正式合同已经签定,那么能不能转让就要看购房合同是不是已经在当地房地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经备案那么这套房产在房产证下发之前就没法更名了,没法更名恐怕很难转让了,因为大多数人不敢购买没有办法更名过户的房产。
呵呵 建议你上网或者通过别的渠道看一下有关西安市廉租房的政策,你的条件的确不合适,呵呵,好好上班 找到一份工作,自立自强,实业救国。
但住房基金是个人私有财产,这比钱只能用在买房时才能提取 我也像我的单位申请过怎样把住房基金取出来 给我的说法就是 要不现在买房 要不你现在辞职 别的方式是拿不到钱的 如果没有退休想要用这比钱的话只能是买房时才能提取的,如果不买房等退休后就能拿到这些钱了 这点您大可放心,单位是无权扣押您父亲的钱,最好的办法就是等您的父亲退休后就可以把这笔钱取出来了 放心吧 您看出来没有那都一样为难人 祝您和您的父亲一切顺利
你好,从法律的角度讲,你是可以在房产证上写女儿的名字的,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要涉及到贷款按揭等问题,至于银行方面是否同意还有待确定。
政策是对社会公布的,你有没有购房资格自己应该清楚,商家也应当尽到注意义务。所以你没有通过审查,并不完全是销售方的责任/<br/>定金是可以协商退还的/
一般讲的五证一书 看是预售还是销售了<br/>土地使用证 用地规划证 工程规划证 施工许可证 和盖房子的老板他的资质证书<br/>预售的话 还要预售许可证…… 有这些你就可以买了 别听售楼的忽悠 找个熟这方面的朋友 什么公摊啦 交钥匙啦 竣工……等……好麻烦滴……
天河很大啊 看在哪里了 中信也是天河,只能租一般的房子,棠下、东圃也是天河,但是就能租稍好的小区了。<br/>想买房的话,月薪1W5还要省吃俭用好几年能供个小小的郊区两居室。<br/>不买房生活压力不算大。
按揭20年和按揭10年在利率上一样,按揭20年由于还款额小自由度大,故建议20年。另如果你的收入满足要求可以考虑5年,5年基准利率6.4%,5年以上6.55%,有0.15%的差额。
在唐山买房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现在唐山开发的楼盘很多,市里的房子均价保守在6000左右,郊区的房子还便宜些,西外环这边新开发的鼎旺国际社区,左岸花园,逸景新城等均价在3700左右吧
放弃吧,首付都要借,压力太大!况且房价不是最高位也是次低位,经受不起房价大跌的压力~
住房价格连年上涨,可以说是政府的不作为,也可以说是政府的假作为,当然,更可以说这就是政府的作为。开发商成了冤大头,任志强们替这个国家建了这么多的房子却挨了这么多骂,千古奇冤!
拿不回来;了 ```而且银行会留下你的不良还款记录,以后再贷款很麻烦了 建议你如果遇到什么事影响还贷,可以考虑把房子卖掉,赚个差价也比被银行强行收回强``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给付对方违约金,则对方不能要求你支付违约金,但因你与他人已经签定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合法有效,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对方有权要求你继续履行合同,你要终止或解除合同只有与对方达成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新的协议
不是 <br/>只是只能代50%的款 首付不少于50% <br/>卖掉后再买如果有正常证明 就可以算一次房贷 只看你心不心痛 <br/>肯定有房贷资格
你取住房公积金必须有购房合同,并且在银行按揭。 所以没买房子是取不出来的。 但如果你已经购买了按揭房产,钱取出来后并不一定要还贷款,可以自己随意使用。
这不是大问题。多付自付款,按揭少点,对开发商没什么不良影响,修不修改合同都无所谓。只要办理按揭时你的追加首付到账即可。该条款是按照你当前只付25万首付来制定的也没错,到时你加了自付款26万,自然贷款就少了26万,你不构成违约,放心吧。
你和你老婆写个协议注明购房时其父母出资购买,该房屋权属系你妻子个人财产,并给你岳父母出具出资证明
应该可以的!就是不知道您那便银行的情况!但是个人没有什么提就可以贷到钱!!开个公司收入证明和银行流水 要是自己不够的最好和你爱人一起开个收入证明!!就可以了!!再次祝福你们了!!
我是通过代理办的公积金贷款,下面是我办理贷款的主要流程: 1 买房后,开发商给我联系了公积金贷款代理律师,然后签了一堆文件,包括填了一张申请贷款的表,交钱 2 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去做了个人信用评估(当然需要带一些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 3 律师通知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签合同 4 一周后到交通银行去取贷款协议和收据,完成 所以虽然请代理得花钱,但很省事,如果大家工作忙的话,就请个代理帮你办吧,应该1个月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