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是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具体办理的程序是: 1、 购房者(借款人)到房地产经纪公司,办理贷款委托手续,并交纳代理手续费. 2、 提交客户申请资料; 3、 到指定房地产评估所对房屋进行评估; 4、 到保险公司交纳保险金; 5、 银行对手续进行初审; 6、 签购房抵押贷款合同; 7、 到公证处办理合同公证; 8、 在贷款行存入首期购房款; 9、 过理房屋过户手续; 10、 办理抵押登记; 11、 银行审批后放款。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遗 嘱 <br/><br/>立遗嘱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 * 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br/><br/> 我今年78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刘应良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应良律师、陶小平律师进行见证。遗嘱内容如下: <br/><br/> 1、将我位于 * * * 市××路×号×室的房产一栋(房产证号:××××)由儿子李××继承。 <br/><br/>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br/><br/> 3、我指定刘应良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br/><br/> 5、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遗嘱执行人、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br/><br/>立遗嘱人:李×× <br/><br/>代书人:刘应良律师 <br/><br/>证明人:王××<br/> 在场人:张 * *<br/><br/>时 间:二00九年**月**日
对房产,要写明详细地点,日后归何有所有.<br/>对不动产,写明归何人所有就可以了,遗嘱的形式本身并不重要,建议进行公证,公证人员会帮助立嘱人完成,且,经公证的非经另一份公证不能撤消,其他形式的证明其是否有效是关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生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由原告一人继承涉案房屋。自书遗嘱所立程序及表现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故该自书遗嘱依法成立,应受法律保护。现已离世,原告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据生前所立遗嘱主张继承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的诉讼请求,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告在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较多,从有利于当事人生活便利、生活习惯等情况考虑,涉案房产归原告吴某1所有较为适宜,但应按被告应继承份额予以折价补偿,即原告应当按照涉案房产价值60000元的1/10折价补偿被告吴某3金额6000元。
1、50年到期应该是指土地使用权到期。而非房屋所有权到期。50年后如何处理,尚无明确规定。正常情况下是50年后交纳一定的土地费用后可继续使用。不过,五十年的房屋应该也到使用寿命了。按我国现有的房地产政策,五十年后,大家都得重新买房(房屋使用寿命到了,而土地租用期限也到了,房地都不能用了)。<br/>2、在按揭中的房屋是不能直接出售的,一般应在还清按揭款后(抵押注销)方可出售。
以合同为准,应当没有。<br/>宣传纸可能理解为要约邀请、承诺、或者只是宣传。性质怎么确定要看当时的具体情形。但即使是明确的承诺性质,但合同签在后,合同中无约定,也可以视为对先前承诺的变更。
现在说其他都没有用了,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和中介协商,让他们在免费帮你找一套房子,你租金就暂时别交了,把已经交的租金住完,想办法把押金要回来,最好不要去闹,那样不解决问题的。<br/>“甲方(我们)无违约行为,乙方(就是中介)擅自终止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两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如果要是合同上真的有这样的条款那么就可以要到赔款,但是你现在的情况不符合这条约定,因为你现在住的好好的,没有任何人赶你走,业主只是在那样说,也还没有真正的去执行,就算是执行了也要等到他和中介签的委托合同到期以后才行。你如果想要去折腾是不划算的,费时费力,最终什么结果还不知道,想要从中介要钱...貌似不太容易,俺以前就算干中介的。中介本来就是空手套白狼的。<br/>第一:房东卖房和你租约没有相关的,业主可以带租约卖的。除非是新买家要求业主给空房的。如果业主很中介的合同没有到期,业主要赶你走的话,也不关你的事,是业主和中介的事,让他们去协调,要是中介要终止合同那么他就违约了
此二手房只有购房合同,那就是期房,中介承诺转合同包更名,那就是说购房合同是你的名字,你只要确认合同的有效性,了解此中介公司的资格证,去此二手房销售部了解房子的具体情况,如销售资格、交付时间、销售、房产证、土地证、等问题,毕竟是一大笔钱。与中介交了定金,索要中介转让合同,卖方不出面,那签合同谁来,是否委托中介,委托书正本与复印件,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你交了定金,这些条件中介都是帮你搞定,你可以留下电话录音等证据,以防出现意外。购房发票是一定要有的,这是证明你的房款交付的重要凭证。
如果你想过户,可以诉讼进行。卖方是违约,但是这点小违约,一般不会导致合同解除。
可以在拿到产权证后办理赠与或买卖即可.
1.甲在2005年5月14日以个人名义买房,签订了购房合同,房款全部是甲出的。甲在这个时候已经拥有了事实上的产权。<br/>2.房产经过共同四年的婚姻生活才成为双方共有的财产。<br/>3.房产属于甲个人独有的证明就是你的购房合同上只写了甲的名字。当然在二的前提下。
如果卖方委托中介代收定金,那么卖方违约适合最高定金罚则,买方可以获得1万元赔偿;如果卖方没有委托中介公司代收,那么事情就很难说了,看中介是否保留了通话录音或文字等证据;<br/>20%赔偿为最高赔偿,适用于买方缴纳房款超过20%的情况,只是缴纳了5000元,这样以小博大的情况,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一、通过司法途径 <br/> <br/>二、找利益制约人,通过他们迫使对方退款 <br/> <br/>三、死缠烂打解决问题
定金合同应当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你拿的30万应属于房屋预付款,其中10万为定金,充分准备应该还是可以胜诉的。满意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夫妻之间代签是没有什么大碍的,但是如果您还觉得有问题可以跟开发商协商,肯定能帮您做这些事情的,前提是要快,别等房价有大的波动。
1、“如果房东卖了房子,哪我的合同还有效吗”:仍然有效,放心。<br/>2、“如果房东卖房没说我租房这事,原来订的合同是不是就没用了?哪我该怎么办?? ”:也不是,房东说不说都没有多大关系,你只要把你与原房东的租赁合同留好就行了:到时新房东如果轰你走,你就把原租赁合同拿出来、再把《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告诉新房东就可以请求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而且租赁条件不能变、不能提高租金。<br/>3、“如果,我还想租用,该怎么办?”:<br/>(1)房东卖房,在同等条件下你有优先购买权:只要你想买房东就必须卖给你。但如果其他人出价比你高时:你就不享有优先购买权了。<br/>(2)如果你不想买:你应当告诉房东将你租房的情况应当告知新房东,你也可以在新房东来看房时自己主动告知新房东你租房的情况,以防止日后有麻烦(虽然你不告知新房东日后也可以依据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租房权益,但能事先预防就事先把事情做好,诉讼毕竟是费时费神也费钱的)。<br/>4、相关依据:<br/>(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br/> <br/>(2)第二百三十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br/>(3)《民法通则意见》第135条第二款: “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可以的,如果不要脸的话,打官司可以赢的。<br/>房产权属的变更以房产权属证件的变更为特征。房产证没有变更,该交易无效。老房产证不用收回,你可以让你爷爷的继承人去房管所挂失房产证并做分割、继承。<br/>至于“买家 有我爷爷卖房的字句” ,这个脑残的买家没有及时办理房产证变更,交易无效,退回房款本息就是。
网友回复:他现在就是拖着。合同中规定,违约方要交10%的违约金,双方的手续费中介都不退,他能赔给我手续费么?而且如果真让他赔付我的手续费,肯定他也不会痛快的给我。请李律师帮帮我!
“所有人不知道情况下收了定金”,收下定金应推定所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约定的转让价格,现所有权人反悔,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买卖不破租赁,就算房子卖了房客仍可以继续住到期满。但是各个地方情况不同。就个人所知(南京),房东一般是提前告知房客要卖房,请房客,如果的确严重打扰到了房客(我斜有位大姐姐怀孕,新房装修出来租一年,房东叔叔拎着水果上门说明情况并减了剩下半年100块房租)房东会减100~200房租。一般情况是买方看好房子之后房东会给房客一段时间搬家,押金、多余房租退还。在房地产公司工作的朋友表示,看房一般需要1~3个月可以成交,交易成功之后新房东基本都是会劝说房客搬离的,到时候如果不想搬那就和买方好好协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