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金龙公寓,还有可利村,都有租房的。不过可利村可能环境不怎么好~~推荐金龙公寓,如果远走远的话,还可以去瑞士花园,那里房子也很多的,在动物园对面。 价格也便宜,无论是金龙公寓,还是瑞士花园,还是可利村,价钱都不贵。单间都绝对不会超过你说的400的。。我现在就在金龙公寓
学校对面的“锦绣江南”小区里不是有着许多空房子吗?过去往届生也有许多人在那租过房子住的呀。一般是几个人合租,房价相对较低,不用担心的o(∩_∩)o..
那就用铁制的,便宜一般5元钱。不过没有不锈钢的好用,外观也好看。不锈钢的,12元 钱
(大庆找工作 群号 59915299)<br/>(大庆租房子中心 群号 59914270)<br/>(大庆学生兼职 群号 59915243)<br/>希望对您有帮助~~~
06503是考验专用教室,开通宵,累了就看看窗外!风景很好!
租房时应注意的法律问题<br/><br/>租房是每一个出门在外打拼的人所面临的第一个问题,要想工作好先要住得好,这是离家在外多年的游子的一个共同的感受,那么我们与房东签定租房合同时所要涉及的法律问题有那些呢?<br/><br/><br/><br/>一、要看房屋所有人的资格证明,包括房产证、身份证等,以验证房东身份的真实性。<br/><br/><br/><br/>二、要明确租赁房屋所在的位置、间数、面积、质量、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期限与方式等。<br/><br/><br/><br/>三、要明确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由谁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项数字,以区分责任。<br/><br/><br/><br/>四、要对房屋维修及费用问题作出约定。<br/><br/><br/><br/>五、对违约责任作出约定。
有啊 宽待也有 <br/>单间配套大约450元左右<br/>一房一厅大约650-750<br/>两房一厅<br/>大约850-1000 <br/>在南宁市十四中附近 也有停车位 不收钱<br/> 还有保安24值班 <br/><br/><br/><br/><br/><br/>希望采纳我
只要挨着地铁站就好办,从上了地铁列车开始算,半个小时到港岛没问题(到中环或者香港站下)。我最快的纪录是从深水步住处到港大校门口35分钟(住处离地铁站大约200、300米),当时连我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当然,从上环出了地铁站之后那一截路是打的上山的,不然35分钟到不了。平均一个站间隔的坐车时间在2分钟左右,过海那一截稍微久一点。 <br/> <br/>在深水步、太子这一片地区,一般10平米左右的房子都在3000左右吧,我09年住深水步,唐楼,10平米,2800一个月,当然不排除现在房租略微浮动一下。个人感觉住深水步或太子这些地方没啥不方便的,治安也不算差,总之只要离地铁站近,都还算方便,那边超市啊小馆子什么的都还比较多,生活比较便利,只是环境稍微差一点而已,主要是老房子太多。 <br/> <br/>如果想当天去看房,一般问题也不大,不过最好能提前给房东或中介打个电话。我当时是中午到香港,下午就把房子租下来入住了,是直接联系的房东。
校内只有招待所,160元一晚,三室一厅,只住其中一间,卫生间,洗漱都是公共的,不是太合适<br/>校外有房子,仙林这边有很多居民区
如果有意合租: <br/>1.查验原合同(看条款是否有瑕疵,租户的权限,租期)及对方身份证. <br/>2.看房子各种设施是否与合同相吻合功能完好. <br/>3.订立一张分租合同,合同的期限不要长于原合同. <br/> 约定你的权限,但权限不能超出原合同. <br/> 分清各自承担的义务,费用的分割.交费方法与时间.最好不要早于对方交房租的时间.押金的分割,如何归还等. <br/>4.要见一下房主并说明情况.(并当房东面检查电器等设备,包括暂不用的电器)
你的条件太高了<br/>估计是租不到这么好的<br/>我有个朋友就在金园路和龙眼路这里租了<br/>你说的这种情况<br/>才200而已<br/>不过是认识的
穿山公园穿山村、施家园、师大南门以及工学院后门花园村和上边村都很多的!你周末都可以去找一下的,有很多都挂牌子出来留有电话给你咨询的。价钱也不是很贵的呢!180-250的都有。
你可以去网上找找啊,或者是附近的中介。在这里干等是找不到好地方的。 要是在网上找呢,推荐你去58同城和赶集网上找找,这样可以省点中介费。 要是不放心呢,就去中介找,虽然要贵点,但是很安全有保障~~
这算什么呀? 真是的还有这种老丈人 依我看这样行不行 你有当时买房时所交的单据 或是可以证明是你出钱买这套房的证据吗? 如果没有只能和他商议着来 或是跟他谈话录音作为证据 只要他承认 1.买房的钱是你出的 2.也没说是给他买的 3.还有当是可以更名的他以什么目的或理由没更名 有这些回答就可以拿着这个去找律师起诉 还可以找找其它人证什么的 如果有证据能证明是你出钱买的这套房 就一分不给他也行 但伤感情 (对付这种人 你也得狠 他狠你要比他还很 他善你要比他还善) 法律上就是这样 谁出钱买的就是谁的 所以能证明的话 可以起诉他 将房产归还 还有这房一直是他住的吧 还要让他支付给你这些年的房租费 法院把房子判给你的话 不需他的同意就可以过户到你的名下的 仅供参考
Selly Oak 的房子不错阿 离学校,超市, selly oak 火车站都很近。学校南门对面的房子好像不太安全。。。
两个月,不太好租,没人愿意麻烦.你去天景山小区看看吧.骑车10多分钟.应该说是南京最大的小区了,拆迁房,新,好,便宜.60平米的360,90的480.要不大的储藏室也不错,200,什么都有.不过就是时间太短了.价格可能要高一点.
有两个地方。。。。。。一是秀厢菜市那里,那里的房子非常便宜,也就是250左右二是第六医院旁边的房间 <br/>用面包车往学校送东西成本太高,个人推荐三轮车。。。。。。。。。。。
我一万四千多,看条件和情况,五保困难户到11000了,但是一般普通的只到6000~8000
插桃树枝以辟邪这在民间非常普通,尤其在农村,逢年过节,家家户户都要在门框的上方插几支桃树枝,意在图个吉利!这种情况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很正常。
一、购买新建商品房 (1)购买预售商品房签约前应注意事项: a、所购买房屋若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说明该房屋前期土地、规划、建设手续齐全,并已具备了销售条件; b、在开发商售楼处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商品房买卖合同》采用的是统一规范制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网上合同签订并确认后,该合同即在房管部门进行了备案; c、签约时,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中双方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的可提出修改意见,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房管部门咨询; d、应明确将购房款存入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号在开发商售楼处公示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有记载。 (2)购买现售商品房 购买现售商品房还应查看“两书”、“一证”。 1、“两书”: a、《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是日后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按约定维修的重要凭证; b、《住宅使用说明书》是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的说明和使用注意事项。 2、“一证”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证》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指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行为。 《竣工验收备案证》是房屋交付使用时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 二、购买二手房签约前应注意事项 1、售房者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属实; 2、房屋产权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 3、该房产的用途是什么,是办公、居住,还是其他; 4、该房产有没有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 5、该房产是否已设定抵押,如果售房者已将该房产抵押给第三方,在转让该房产时,并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购房者此房已设定抵押,那么转让行为无效,只有在抵押登记注销或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此房产才可进行买卖; 6、该房产是否已设定租赁,如果该房产已经出租,则需要售房者提供该房产的承租方出具的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同时,购房者还要查询售房者与该房产的承租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登记备案; 7、查看房屋质量。
1、“五证”和“两书”是否齐全 合同签订之前,必须要先确认开发商的“五证”和“两书”是齐全的,房地产开发商在卖房之前要具有一定的条件,并且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销售的各种手续,也就是说,只有这群手续都齐备了,它才有资格卖房。 “五证”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书”是指:《住房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可不要小看这几个证书,只有合法进入市场的住宅房,产权才会受到国家保护。 2、是“定金”不是“订金” 订金是带有预付款性质,没有担保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一般情况下,订金通常发生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的时候,这时候,付订金意味着你拥有对这套房子的优先购买权。如果最后你买了这套房子,订金作为总房款的一部分;否则,不管是哪方违约,订金都要原数返还。 但是定金则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俗称保证金。法律规定,购房者违约,定金不予退还,开发商违约,则需要双倍返还。 3、各个面积的含义 合同中关于房屋面积会有多个数值,不同的数值代表着不同的面积。每一个面积的含义也是不同的。 具体来说,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建筑面积,这也就是房产证上的面积;而套内面积包括了房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墙体面积以及阳台面积;公摊面积主要指的是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了。
1、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 2、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 3、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4、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商品房已被预订或签约。 注:每一宗交易的网上操作程序应在 24 小时内完成。 实行网上签约之后,还可杜绝开发商“一房多卖”的伎俩。购房者与开发商签约后,该合同的具体合同号将反馈至管理部门,如该房已销售或抵押,合同将不能生效。每套商品房信息网上将一目了然 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是房地产预警预报系统的一部分。通过该系统,不仅可以查询到商品房楼盘信息,还包括每套商品房的层数、用途销售情况和预售参考均价等详细信息,相关信息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报送,主管部门审核,确保真实准确。
第一 在合约书中,应注明与开发商谈定的付款方式与位价,是按揭付款还是工程期分期付款。如是分期付款,每期款的缴款时间应明确注明。 第二 开发商付交房屋的日期一定要写明确,应明确到某年某月某日交屋,而不应用模棱两可的措词来表达,因为这里涉及到逾期交房的违约问题。 第三 对于购置房屋的面积要明确注明销售面积(含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实际使用面积是多少。现在政府规定面积误差(即当初购买时的面积与最终交屋时的实测面积误差)在±5%以内均属正常,开发商商多退少补。如最终面积误差超过±5%,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并追加利息损失。 第四 应提出天然气或煤气的准确通气时间。因煤气公司有规定,必须等到楼宅入住率达70%时才通气源。因此,虽然煤气管道已通,但购房者尚有可能用不上煤气,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所以,在合约上应注明气源通气的准确时间或注明如应入住率不够不能按时通气时发展商采取的应急办法。
一、定金与订金差别不只一字 定金具有法律效力,而订金没有法律效力,当收定金一方违约,定金可双倍返回,而订金只能返还原额。所以,买新房签订《认购书》时,留意认购书中写的是定金还是订金。而在二手房交易中,订金常作为“诚意金”出现。 交了定金后,若双方均不存在违约情况,仅对预售(销售)合同条款或相关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签约,属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而互不违约,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不涉及赔偿问题。
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墙体、地面、顶棚平直度,顶棚、厨房、卫生间防水情况,表面裂缝等进行必要约定。
1.签署合同之前必须查产权 在签署合同之前,除了前期进行初步的产权查询外,还要亲自进行产权的确认,特别是对于二手房的交易,产权确认是至关重要的一环。你应当在卖方或者中介的陪同下,亲自拿着卖方的房产证当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状况的核实。 只有在你对产权状况熟悉后,才能和卖方签署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新房也同样如此,一般来说,新房的查询核实主要是查询核实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信息。 2.认真阅读任何一项交易条款 合同签署是至关重要的,你在交易过程中,必须提前对标准合同中需要约定的内容进行全面细致的学习,请你细读标准合同格式中的任何一个条款。 3.合同空格处未作约定的部分,均应划线删除 合同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这时,购房者往往以为该说的都已注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卖房业主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比如,新房标准合同第十五条迟延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每日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计算,但您一不留神,开发商便将此条款设计成按购房全款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 4.保留任何费用的发票 对于房产交易来说,交易过程中会有很多税费的发票,也有各种其他费用的发票,这些都是重要的交易资料的一部分,必须妥善地保存。当交易产生纠纷时,发票是重要的证明文件,并且,发票本身就是交易过程中某些环节要提供的资料,尤其是各种税费的发票,必须保留齐全。在办理房产过户时,没有完税单,是办不下来的。 买新房的时候,同样也要注意保留发票,而且要主动向开发商索取各种费用的发票,比如,交了订金,你就应当向开发商索取定金发票,至少也是盖有公章的收款收据。 5.不轻易签订委托书 委托书是一种授权书,你一旦与别人签订关于某些事情的委托书,则代表你将某些事情的权利和义务交给了被委托人。通常情况下,买房过程中,会涉及两种不同情况的委托,一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产权确认、按揭贷款申请、贷款发放进度跟进、过户手续办理等事宜,你和中介结构签署的经纪服务协议,其实就是一种委托书,等于是你委托了中介帮你办理买房的事情,而你同时支付给中介服务佣金。二是委托了开发商办理房产的按揭手续办理、房产证的办理等。对开发商的委托,通常并不需要签委托书,是一种隐性的委托。通常情况下,开发商也会主动帮你办理按揭贷款的手续,并且办理房产证。对于任何形式的委托,你都应当有所知晓,当你认为某项委托并不需要时,可以与中介或开发商具体约定,比如说,关于首期房款的支付,你亲自转账。 6. 购房发票丢失该如何处理 买房作为一件大事,每个人都希望可以顺利完成每个环节住进精挑细选的房子。但是总有一些意外发生。这里给您介绍一下购房发票丢失该如何处理。 首先要知道购房发票丢失了,房产证还是能办理的,但是需要更长的办理时间,也会浪费您很多精力去办理手续。这种情况发生后,您首先要登报声明该发票作废,并注明房屋地址、购房者姓名和发票号码等相关要件。然后,到开发商处让其出具相关丢失情况说明,并证明购房人确实在公司购买过商品房,最后再由房产部门核实丢失的真实情况。购房者还需要到开发商处查询发票底联,开发商处会有存底,可以给购房者出具购房证据,购房者可带着购房证据前往房产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除了收楼、房产交易过程需要购房发票外,在提取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也需要出具购房发票,因此提醒大家务必妥善保存好这些证明,以备不时之需。不过一些开发商在购房时不开具发票,而只是开具收据,等到收楼时持收据换取发票。如果您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提取公积金,可以拿着购房时开具的契税发票、购房收据和购房合同代替购房发票,到银行办理业务。这里还是要提醒大家,购房发票丢失后,虽然还是可以办理房产证,但是一件比较劳心劳力的事,所以买房的朋友们一定要好好保管购房相关票据,以免给自己造成不便。
房是件技术活,从头到尾都不容有一丝大意。首先你要货比三家、综合考虑楼盘品质、户型、配套等各方面的因素。而在经过这一番“战斗”后,当你已下定决心购买某楼盘的某户型时,你仍然不能放松下来,此时好好研究购房合同就是重点。买房签合同是整个购房流程中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更加的谨慎小心。 “五证”和“两书”是否齐全 合同签订之前,必须要先确认开发商的“五证”和“两书”是齐全的,房地产开发商在卖房之前要具有一定的条件,并且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销售的各种手续,也就是说,只有这群手续都齐备了,它才有资格卖房。 “五证”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书”是指:《住房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可不要小看这几个证书,只有合法进入市场的住宅房,产权才会受到国家保护。 是“定金”不是“订金” 订金是带有预付款性质,没有担保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一般情况下,订金通常发生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的时候,这时候,付订金意味着你拥有对这套房子的优先购买权。如果最后你买了这套房子,订金作为总房款的一部分;否则,不管是哪方违约,订金都要原数返还。 但是定金则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俗称保证金。法律规定,购房者违约,定金不予退还,开发商违约,则需要双倍返还。 各个面积的含义 合同中关于房屋面积会有多个数值,不同的数值代表着不同的面积。每一个面积的含义也是不同的。 具体来说,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 公摊建筑面积,这也就是房产证上的面积;而套内面积包括了房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墙体面积以及阳台面积;公摊面积主要指的是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了。 各种税费 新房的税费比较简单,主要需要缴纳的就是契税,根据房屋面积,小于90平米一般是房款1%,大于90平米是1.5%。 还有房屋维修基金,各地政策不同,收取的规则也略有不同的。 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 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 五、买期房要约定条件和时限 所谓交房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 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 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 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优势 规避今后赠与过户税费 以孩子的名字买房,可规避今后赠与过户税费。如果选择孩子长大后将房产赠与过户到孩子名下,需要缴纳3%的契税。如果买房时产权证上是未成年孩子的名字,孩子成年以后,房产直接归孩子所有,不存在赠与过户的情况,可省掉房价的3%的契税。
不足 1、买房不能向银行贷款 银行发放贷款的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所以不能以孩子的名义贷款。这种情况下,需要父母做监护人公证,而且只能全款买房。 Ps:如果想在产权证上加孩子的名字又能贷款,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可共同署名。在这种情况下,由父母向银行申请贷款和作出抵押承诺,一般情况下银行考虑到未成年子女无还贷能力,会直接审核父母的经济能力。 2、想卖房不容易 未成年人转让房子比较麻烦。如果想卖房,其父母需要出示“为了未成年人利益才出售房产的声明书”,并提供监护人签名保证其具有监护人资格的证明书,才能出售未成年人名下房屋。 3、成年后父母无权处置房产 虽然房产是由父母出资购买,但是子女成年以后,已经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只能由他们自己来处置这套房产。如果父母想要把房产卖掉,那么必须有子女的书面授权,表示愿意出售这套房产,由父母代为办理,同时还需要进行公证。
一、房屋基本信息是否真实 在签订合同前,首先要保证房屋基本星系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这样才能保证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不会出现问题。具体应该检查的信息有: 1.要确定房屋房产证、出卖人身份证和签署合同人的一致。如果存在委托等特殊情况,则需要出示具有相关法律依据的公证委托书等材料,否则购房者不能轻易签订购房合同。 2.出售房屋的所在地址需要和房产证中的地址保持一致,需要严格按照房产证中的地址填写。 3.房屋面积和房屋地址一样,同样是以房产证上标注的面积为准。如果出售房屋包括赠送的面积,在房产证中没有体现的部分需要在合同的“其他条款”中注明。 4.房屋的所有权人要写清楚,产权人和共有权人的名字都应该在合同中明确写出。 二、房款、税费的付款方式和时间要约定好 1.总房款金额是多少、首付款支付多少、尾款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问题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如果是申请贷款买房的,还需要在合同中注明贷款的数额、贷款方式以及预计下款的时间。 2.二手房交易会涉及到一些交易税费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买卖双方支付各自需要缴纳的交易税费,那么在合同中应该具体写明各自需要缴纳的交易税费是什么。 一般来说卖家需要缴纳的税费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商业性质房源还有印花税(双方各交一半)。 购房者需要缴纳的税费有:契税、土地出让金,商业性质房源还有印花税(双方各交一半)。另外,根据房屋的性质以及实际情况还可能要交土地增值税、房产税、手续费、交易管理费等税费。当然这些税费是购房款之外的费用,不算入总房款内的。 三、交房时间的约定 1.对于交房的时间应该有一个准确的日期,逾期交房的后果也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出来,从而来保障卖家能够按时交房。 2.交房时的物业费、水电费、煤气费等相关生活费用应该是结清状态的。为了避免卖家拖欠相关费用,在购房合同中应有相关条款来表明这些费用拖欠的后果,以及拖欠费用应该在何时结清等内容。 四、违约责任要明确 这一点是合同中最为重要的,毕竟买房是一件大事,如果因为另一方的违约就会给自己带来损失,那么就必须要在合同中体现违约的后果。合同中应该对违约责任、违约金、诉讼费等问题进行一个具体的约定。从而避免违约现象的发生给自己带来的损失,同时也能对交易双方起到一个约束作用。 五、补充协议不要轻视 二手房交易合同中有时会存在条款规定不明确的现象,那么这时就应该真的不明确的条款进行一个具体的补充说明,从而来确保二手房交易因为条款不明确而造成的纠纷。因此,购房者在签订二手房交易合同时不要忽略补充协议的作用。
建筑面积;另一方面是指房屋的权属状况,一般是指产权证编号、产权人姓名以及是否设定了抵押等。 必备构件二:水电、物业等其他费用承担方式。租赁合同里除了明示租金、押金的支付方式外,还要约定在租赁期内水电、供暖物业费、卫生费等其他费用的承担方式。 必备构件三:房屋的维护、维修。在房屋出租期间,难免会出现家具、家电等生活用具的损坏情况,因此约定房屋维护、维修的权责非常有必要。 必备构件四:合同解除的具体情况。租房合同中必须标明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这样可以约束业主和求租者的行为,保障双方的权利。 必备构件五:违约责任及追究。在签订租房合同时,一定要重视对双方违约责任的约定,违约责任主要包括针对容易产生纠纷的环节设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做出规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细节一:写清时间点; 细节二:写清付款时间点; 细节三:违约金; 细节四:户口问题; 细节五:物业维修基金; 细节六:带租房子确定租约交接。
1、建议大家尽量买现房或准现房。这样就减少了很多的麻烦,同样也减少了很多的风险,如:房屋的设计不合理、房屋有破损、室内有害气体、改变房屋结构、裂缝等表面质量等这些问题。现在虽然说是房子的使用权是70年,但是这是我们自己要住一辈子的,建议还是花点钱买好房。 2、买房的时候和物业或者是销售代表列明应交费用清单,避免乱收费。 3、买房当然要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来实行,同时也要和物业签订协议的,以防办理入住时物业管理费发生变化(涨价等)。 4、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是,同时也是被大家忽略的,将开发商在楼书或广告中的承诺写进补充协议。如果他不同意写,那这就好办,你直接事前可以把手机的录音打开,把他的口头承诺直接录下来。 5、买房的时候建议争取一步到位就直接签订合同,他让交定金不要交,也不要签订认购书等,否则,被动和受他们制约。实在不行的时候,你也不要交太多,不过这钱交进去还是可以退掉的,不要担心,小编让你尽量不交的意思就是不要给自己添麻烦。 6、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再三考虑清楚,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呢,一定要补充好,还要集体签订,很多业主合同签完后,你还要看看在除了自己的签名是自己的以外其他字体,不然很被动。 7、在接下来就是爱付款的时候,有三种付款方式,包括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和组合贷款。不同的付款方式,适合不同的情况,这个付款方式你是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住房贷款。 8、购房公证保险,买了房子以后当然不能够忘记房屋公证和保险,这可是很重要的。 9、产权转移过户登记,这个是一定要做的,若发现产权问题,可及时通过法律向卖方索赔。 10、一切都完成了以后,那就可以等待交房,装修入住了。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根据《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据此,在租赁合同无其他约定的情况下,房屋出租合同期内房东未经租客同意是不可以单方随意涨房租的。 因此,当房东在房屋出租合同期内单方随意涨房租时,租客可以拒绝并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原房租进行支付。若房东拒收租金或者要求租客搬离,租客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在搬离后起诉要求房东进行赔偿。但是需要注意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为避免房东拒收租金后又以此条为据解除合同,租客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当日或者提前支付房租,在支付房租时不能付至房东指定的第三人卡上,而应当直接打在房东本人的卡上,并注意保存证据,如找不到房东本人的卡,可以将租金交到公证处办理提存手续。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系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_________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承租方),系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_________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_________号《_________》、国土资函_________号《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出租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1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所属之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个省市,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称“租赁土地”)。对该租赁土地的详细描述作为附件一,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2 甲方保证其已通过授权经营方式取得上述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有合法出租的权利。甲方已获得国土资源部颁发的相关的土地授权经营书,文件号为国土资函_________号。该授权经营书以及与上述租赁土地有关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作为附件二,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3 对于乙方的_________个加油站现已占用的_________平方米集体土地,甲方承诺自乙方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办理完征用手续,取得国家主管部门的授权,并租赁给乙方使用。在办理上述征地手续期间,乙方有权依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_________号《_________》,合法无偿使用该等土地。 4 甲方根据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 第二章 租赁期限 1 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算。 2 如果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乙方应在前述租赁期限期满之前至少_________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 甲方在收到乙方按前款发出的延长租赁期通知后,应同意该等延长,并应同乙方在前述租赁期满前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甲方应在租期后满前办理完毕土地使用权可续租的一切有关的政府部门审批及手续。续租的租金标准依国家的有关规定标准或(在无该等标准时)依当时的市场价格执行。 4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可以在本条第1款租赁期满前的任何时候终止租赁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但乙方须在其所要求的终止日前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章 租赁用途 1 乙方应在甲方与土地管理部门签署的土地授权经营书所限定的用途范围内使用土地。 2 在符合1条的前提下,租赁期内乙方若要依法将租赁土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他用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该等改变。如同意,则甲方应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批准手续。在取得批准后,乙方方可按改变后的用途使用。 第四章 租赁土地交付使用 1 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将土地使用权交付乙方。 2 乙方在甲方将该土地使用权交付之日起,必须依照土地授权经营书规定的土地用途实施相应的经营、管理、使用等行为。 第五章 租金及税费 1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每年支付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的租金(“租赁土地年租金”)。租金的计算方法为:集体土地年租金=租赁土地年租金(人民币元)/_________(平方米)集体土地面积(平方米)。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每_________年可以对前述租金协商调整。 2 甲乙双方同意,对于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终止使用的部分土地,乙方支付甲方的总租金数应依该土地所在的地域和用途按双方协商确定的金额做相应减少。 3 本合同所规定的租金,由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每次支付的租金额应为该年度租金总额的_________分之一。每一笔租金应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述每个日期均为“付款日”)之前交付甲方。无论前款规定如何,第一笔租金额应按下述计算方法计算并在本合同生效后第一个付款日支付给甲方:年租金/_________合同生效日至合同生效后第一个付款日的实际天数。 4 甲方负责交纳与租赁土地有关的土地税、费及其他法定的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导致的该等费用增加部分由双方合理分担。双方应于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结算该等费用前一年度的增加部分。 第六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 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②监督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土地。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用途的,甲方有权收回相关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③本合同期满不再延续的,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④甲方需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赁土地之土地使用权。 ⑤甲方应支持乙方在获得必需的法定批准后,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⑥租赁期间,甲方对该土地相邻土地行使权利不得妨碍乙方对该土地行使正当权利。 ⑦对于政府因公益事业而附设的各种管线穿越该租赁土地的绿化地区和其他区域所造成的对租赁土地的破坏,甲方无需作任何工程上的修补或经济上的补偿。 ⑧甲方保证不侵犯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及收益的权利和利益。 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 ②乙方须向甲方及时按本合同支付租金。 ③乙方须根据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土地,并接受甲方监督。 ④租赁期满不再续租的,乙方须及时、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续租之部分或全部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⑤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转租、抵押。 ⑥乙方应保证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助人员及其紧急器械、车辆等在进行紧急救险或执行公务时能顺利进出该土地。 (g)乙方在土地租用期间应对承租土地内的市政设施妥善保护,不得损坏,否则应承担修复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为了避免歧义,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延长租期或终止租赁,应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 2 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①本合同期限后满,或 ②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或 ③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 ④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第八章 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和补偿经济损失。 第九章 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①甲方是依法成立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甲方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③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如需要)以及内部授权程序都已获得或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甲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甲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④甲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①乙方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乙方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③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乙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④乙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第十章 不可抗力 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及不作为)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以手递或挂号空邮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甲乙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适用本合同7.2(c)关于合同终止的规定。 第十一章 其他规定 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2 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全部合同,并取代双方以前就该等事项而达成之全部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合约、理解和通信。 3 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 4 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须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 5 除非另有规定,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构成对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而单一或部分行使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排斥任何其它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 6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合同。 第十二章 通讯 一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讯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并可经专人手递或邮务发至以下规定的另一方地址,或传真至另一方规定的传真号码,通知被视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应按以下的规定确定: ①经专人交付的通知应在专人交付之日被视为有效。 ②以挂号邮务寄出的通知应在付邮(以邮戳日期为准)后第_________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被视为有效。 ③以传真形式发出的通知应被视作于传真完毕的时间作出,唯发件人应出示传真机就其所发出的文件而打印的报告以证明有关文件已经完满地传给对方。 双方通讯地址和传真号码如下: 通讯地址: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若一方更改其通讯地址或传真号码,应尽快按本条规定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 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章 附则 14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计算,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 一切以书面为准,口头承诺视为无效? 房屋租赁看似简单,但是整个过程其实比较繁琐;在确认房产安全后,后期能否住得舒适安心,关键就在于租赁合同的签订。一些房东在看房期间表现得十分耐心和热情,并满口答应家具家电一应配齐并保证使用;许多租户在签订合同时,被房东的热情所麻痹,没有将房东的口头承诺写进合同;在合同签订后,房东往往一口咬定,以签订的合同为准,不承认不履行之前口头承诺的种种,此时租户也只能吃哑巴亏。在此,“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建议租户,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把相关的事项尽可能在合同中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出来,任何口头承诺均视为无效。? 二、 明确房租和水电煤气费的支付额度、方式、时间? 租房的费用一般包括房租、水电煤气等费用;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这些费用的支付额度、方式、时间,就尤为关键;目前房租的支付方式有押二付三、押一付一年、押一付三等方式,使用比较普遍,业主及客户都相对认可的方式是押一付三。另外,租户还应与房东或者经纪公司约定有线电视费、保证金的支付额度以及支付方式,确定后期使用时产生的水电煤气费用的交付方式及时间,取得电卡、水卡等支付凭证,以免后期使用出现麻烦。? 三、清点屋内设施,有更改需双方签名确认? 租户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般是在出租的房屋内,此时租户要详细清点屋内设施,把使用到的家具家电以及可能使用不到的设备都要写进合同;比如地面、墙面、门窗等装修状况,抽油烟机、燃气灶、坐便等固定设施等等;除了写清楚是否有该项设施外,还要明确设施的新旧程度、有无损坏;否则租期结束后,房东会根据签订的合同要求租户进行赔偿,如果合同没有事先约定,吃亏的还是租户。因此,“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建议租户一定要仔细清点屋内实施,如果所签订的合同有笔误或者错漏,在修正时,一定要租户及房东双方签名确认,并注上日期。如果后期发生屋内设施维修,就可以凭借合同来确定是人为损坏还是自然老化,最后的物业交割也会更加顺利。? 四、长租短租要写明,转租协议可事先约定? 目前房屋租赁合同一般是一年一签,不过租户的实际租期却有长有短,并不固定,如果是长于一年的,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提前1至2个月与房东预约,签订续签合同。如果实际租期不满一年,房东却要求签一年的,租户可以在合同中事先签订一个转租协议,与房东或者经纪公司约定届时转租的相关事项,否则租户临时决定转租,部分房东可能不愿意或者难以及时找到下一个房客,那么租户就要承担其中的损失。? 五、电话、宽带易忽视,不使用要及时停机? 对于普通的租户来说,家具家电、水电煤气等都是日常生活必须的,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会比较关注;但是却往往会忽视电话、宽带这两项;因为在签订合同时不好确定电话、宽带的状况,往往在签订合同后才发现房东或原租户拖欠了大量的电话费,或者是宽带无法顺利安装,对后期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因此,“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建议租户在签订合同时要特别注意有无电话机,是否能够顺利安装宽带,是否拖欠费用。如果有电话,租户在租期内并不使用,要及时通知房东或经纪公司办理停机。? 最后,“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认为,对于合租方式的合同签订,房东或经纪公司往往只要求与其中一人签订合同;但是合租的多人还是应该事先约定房间如何分配以及公用设备如何共用;公共区域的卫生如何清洁,频次、方式、个人的职责以及发生费用的负担方式等等;租房事无巨细,一切应以合同为准。
第一步,进行购房资质审核。 第二步,和开发商签订认购书。 挑选好自己中意的房源后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表明购房意向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认购金。认购金是由开发商根据房价自定的,一般为几千元,也有上万元的。认购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开发商、认购房源的基本情况、订金数额、付款方式、签订正式条约的时间等。签完了认购书,销售人员一般都会给您一份《签约须知》,方便您了解以后的细节,为正式签约做准备。认购完成后,如果您反悔是可以退房的,一般来说认购后开发商会给您一份收据,7天之内携收据办理退房手续。 第三步,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一般要签两份合同,一份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另一份为贷款合同。买新房时首先您要明确和开发商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是由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统一印制的合同文本,并且一定要查明代表开发商签字的人是否是其法人,如不是,则其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同时还应该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上加盖公章。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慎重对待,因为您的权利和义务都体现在每一条款内了。所以,在签合同之前,一定要仔细查验开发商的资格,如五证是否齐全。所谓五证指的是计委立项可行性研究的批件、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开工建设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是现房,根据规定,开发上不需要再办理"销售许可证",而改为办理大产权证的审批手续,去产权登记部门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初始登记,办理《房屋产权证》。这时一定要看清楚《房屋产权证》是否包括了您认购的房源。《房屋产权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都可以在北京市住建委的网站上查找到。关于合同内容会在5.2.1里面具体进行解释,这里不做过多介绍。 此外,您还应该向开发商要"两书",即:《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四步,与按揭贷款银行签署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和借款合同。 注意,如果是一次性支付房款的交易,则不用走着一步流程。银行之所以会提供房屋贷款给你,是因为你可以拿尚未转入你名下的房产做预先抵押。开发商与特定的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协议书,然后,然后开发商便作为你做按揭贷款的担保人,这样银行才会同意向你贷款。 注意:对于使用公积金做按揭贷款的买房人,在与银行签订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和借款合同时,务必提供你的公积金证明文件盒身份证明文件给开发商(受委托代办人),文件一般包括公积金存折、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如另有要求的,按具体的要求操作。公积金贷款有利率优惠,但通常其贷款额度会低于普通的商业贷款,银行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重要原则是:你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金额。如果以夫妻双方名义申请贷款的,则可以夫妻双方的金额之和来衡量可贷款的额度。通常,公积金贷款只能适用于你所缴存公积金的城市,比如,你是在北京缴存的公积金,那么,只能在北京使用。当然,有些公积金并非是单个城市的,比如,你缴存的公积金是广东省的,那么,你就可以在整个广东省范围内申请公积金按揭贷款。 特别注意:在做按揭贷款之前,你必须确认你的信用没有不良记录,否则,按揭贷款将做不下来。银行的信用记录都是联网的,如果你的信用卡有不良记录,请及时想办法和银行沟通,争取可做按揭。这里也提醒你,平时必须注重自身的信用,信用卡要及时还款,信用是一笔巨大的无形财富,你不要轻视了它。 第五步,办理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的备案登记。 注意:如果你是第一次支付房款的,则无须考虑这一步流程。你与银行签订的抵押贷款合同也要拿到房管局去备案登记,这样房管局就可以确认你的产权是被抵押给了银行,你就有权利可以将按揭房产转移至你的名下。在你没有取得房产证之前,你是无法就按揭房屋的产权进行他项权利登记的。因此,交易各方(包括你、开发商和银行)只能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加盖"已办理抵押备案登记"章,并由房管局出具房地产抵押登记说明书,以此公示房屋的按揭情况。因为房屋按揭贷款的时候较长(通常都是10年以上),所以,有的银行为了降低按揭贷款的风险,会要求你为房产买一份保险,保险金额不能低于房产的总价,而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是银行。在你还贷期间,都不能中断保险,而且保险单也是被放在银行的。 第六步,收房。 一般来说,走完前述的五步后,你就可以等着收房子了。开发商会通知你什么时候去收房的,还会发收房通知单给你,这个不用你担心。另外,开发商还会安排物业服务与你接洽,物业服务公司会给你出具临时业主公约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当你和物业服务公司签订了管理公约并且付清了物业服务费用后,就可以拿钥匙入住房屋了。不过,这时候尽管你已经入住了新房子,但仍旧是没有拿到房产证的。在收房的时候,你应当细心地检查房子的各个细节部位,确认与你所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交楼标准"附件内容是一致的。如果实际交付的房屋与所约定的"交楼标准"不一致,你可以拒绝在收房文件上签字确认收房。 另外,收房过程中还需要注意的一点,即你应当认真检查开发商给你看的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文件,以及有关房屋实测面积的文件。如果房屋的实测面积与你所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的不相符,则应当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约定的办法处理。 最后,关于收房时间被延期的问题,分为不可抗力和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两种情况。这里提醒你,你有必要再和开发商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条款中约定:如果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延迟了交房时间,开发商应当给予你什么样的补偿--这是可以商谈的买卖条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出卖人延期交房的,经买受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延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七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产权过户是指当开发商已经将整栋楼的产权办下来后,将每个单元的产权过户给每个业主的过程。开发商应当在交房后60日内,将应当由其提供的用于办理房产权属登记的资料一并送至当地房管局,这时,相当于开发商协助将每个单元的产权过户给业主。买房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需要缴纳契税、过户手续费,还要交房产权属登记费、权证工本费、权证印花税等,办理过户手续完成后,就可以申请房产证。至此,你购买的房子才可以算得上真正属于你。 第八步,办理房产抵押权登记。 这一步流程是只有做按揭贷款的交易才需要的,一次性付款的房产交易无须考虑。你如果是按揭贷款买房,取得房产证后,你还需要拿着房产证到房管局办理房产抵押登记,这样,前期所做的贷款抵押才发生法律效力。为你提供房贷的银行拥有抵押权并持有你的房产的《房屋他项权证》,通常情况下,银行会在这时候收取你的房产证,以防止你的拿着房产证和第三方进行房产交易。 完成以上八步,基本上新房的交易就完成了。当然,如果你觉得按揭贷款时间过长,可以做提前还贷。这时候,你只需要到银行申请提前还贷即可,然后,拿着还请贷款的证明和相关材料,再到房管局注销房产的抵押登记,银行到房管局交还《房屋他项权证》,这样,你的房子就不再被抵押了,你才银行拿回你的房产证原件,你成为完全意义上房产的主人。
签定合同之前要做调查 1调查商铺的档案 承租商铺之前,应当赴该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认以下几个重大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须确保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出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2、房屋权利人,以确保与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由权利人签署租赁合同。 3、房屋是否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的,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新承租人顺利办出营业执照。 2免租装修期 商铺租赁中,免租装修期经常会出现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办公、营业,此种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但“免租装修期”非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免租装修期起止时间,免除支付的具体费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实际使用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还需按合同约定承担。 签定合同发生的费用 3租赁保证金 俗称“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因为商铺适应的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比较高,因此建议押金应当适当高一些,以免不够抵充上述费用,另外,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过程中,不断地拖付相关费用,押金抵扣不够的情况下怎么办?可以在合同应当约定补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关费用后,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支付“押金”,如果经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时间内补足的话,则出租人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合同中有此约定,则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赖”行为。 4税费承担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出租或转租商铺的,出租人或转租人应当承担以下税费: 1、出租: 营业税及附加租金*5.55% 个人所得税所得部分*20%(所得部分为租金扣除维修费用,维修费用每次不超过800元) 印花税租金(总额)0.1%(在第一次缴税时一次性缴纳,按租期内所有总租金计算。) 土地使用税按房屋地段每平方米征收,具体以代征机关实际征收为准。 2、转租: 营业税及附加转租收入*5.55% 印花税印花税转租租金(总额)0.1% 在实践中,商铺租赁税费德缴纳比较多样,上述标准只是法定征收标准,不同区域或许存有不同的征收方法,具体可在签订商铺合同前咨询实际代征网点工作人员。
1、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 2、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退房纠纷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开发商的原因,也有购房者自身的原因,情况错综复杂,案例各不相同。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致使房屋不能达到购房者的满意是造成退房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一般而言,由于以下原因常常导致购房者提出退房: (一) 广告宣传营销言过其实; 很多开发商在前期销售中为了吸引购房者来看房,往往在广告宣传中会语言很华丽,比如什么几A级幼儿园入住,什么黄金海岸,什么皇家园林设计,这些往往言过其实,给购房者一个很大的虚假承诺。而一旦房屋交付使用,广告中的海景房和江景房等美好的景象却无影无踪,使购房者无法从“美好梦想”中一下回到现实,于是“愤而退房”。 (二)售楼员的口头承诺成为“空头支票” 很多购房者购房有一定盲目性所以一般比较相信置业顾问的描述。她们因经济利益的驱动为了促使购房者尽快签订合同,以拿到高额的售房提成,对很多没有的配套进行默许或者作出口头承诺。等房屋交付后购房者肯定会很失望进而退房。 (三)房屋存在质量问题; 房屋在交付使用后,有的的房屋出现渗水、脱皮等质量问题时,这对于新房业主来说往往难以接受。这类问题往往不能得到开发商及时解决时,一气之下,要求退房。 (四) 物业小区管理混乱。 开发商出售房屋前,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要先委托好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但在实践中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实际上是一家人,物业公司人员的从业资格大多达不到法律规定的条件,因此前期物业管理质量普遍较差,导致业主不满意而提出退房。 (五)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 此类一般出现在期房中。商品房的开发建设周期较长,期间又较多地受各方面因素尤其是资金的影响,开发商往往迟延交房。而当购房者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后迟迟不能入住时,很容易提出退房。 (六) 房产证迟迟办不出; 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是开发商无法控制的,因为这要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即使在开发商手继齐全的情况下购房人积极配合,因政府主管部门的原因不能及时办出房产证的情况也大量存在,还有一些开发商本身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初始登记,使办理产权证的条件不具备,甚至有的购房者购买房屋产权问题导致落户不成,这样关系到购房者切身利益的产权证迟迟办不出来,导致购房者退房。 有时,因客户自身的原因,也会导致退房纠纷的发生: (1) 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因工作调到外地或出国定居而提出退房; (2) 分期付款或按揭贷款的购房客户,在还款过程中,因出现意外的经济困难无力支付余款而提出退房; (3) 因房价下跃而提出退房
退房纠纷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开发商的原因,也有购房者自身的原因,情况错综复杂,案例各不相同。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致使房屋不能达到购房者的满意是造成退房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一般而言,由于以下原因常常导致购房者提出退房: (一) 广告宣传营销言过其实; 很多开发商在前期销售中为了吸引购房者来看房,往往在广告宣传中会语言很华丽,比如什么几A级幼儿园入住,什么黄金海岸,什么皇家园林设计,这些往往言过其实,给购房者一个很大的虚假承诺。而一旦房屋交付使用,广告中的海景房和江景房等美好的景象却无影无踪,使购房者无法从“美好梦想”中一下回到现实,于是“愤而退房”。 (二)售楼员的口头承诺成为“空头支票” 很多购房者购房有一定盲目性所以一般比较相信置业顾问的描述。她们因经济利益的驱动为了促使购房者尽快签订合同,以拿到高额的售房提成,对很多没有的配套进行默许或者作出口头承诺。等房屋交付后购房者肯定会很失望进而退房。 (三)房屋存在质量问题; 这类问题往往不能得到开发商及时解决时,一气之下,要求退房。 (四) 物业小区管理混乱。 开发商出售房屋前,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要先委托好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但在实践中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实际上是一家人,物业公司人员的从业资格大多达不到法律规定的条件,因此前期物业管理质量普遍较差,导致业主不满意而提出退房。 (五)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 此类一般出现在期房中。商品房的开发建设周期较长,期间又较多地受各方面因素尤其是资金的影响,开发商往往迟延交房。而当购房者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后迟迟不能入住时,很容易提出退房。 (六) 房产证迟迟办不出; 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是开发商无法控制的,因为这要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即使在开发商手继齐全的情况下购房人积极配合,因政府主管部门的原因不能及时办出房产证的情况也大量存在,还有一些开发商本身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初始登记,使办理产权证的条件不具备,甚至有的购房者购买房屋产权问题导致落户不成,这样关系到购房者切身利益的产权证迟迟办不出来,导致购房者退房。 有时,因客户自身的原因,也会导致退房纠纷的发生: 1 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因工作调到外地或出国定居而提出退房; 2 分期付款或按揭贷款的购房客户,在还款过程中,因出现意外的经济困难无力支付余款而提出退房; 3 因房价下跃而提出退房
其实导致房屋漏水的根本原因,是业主对防漏环节不重视所致。在购买新房时,业主就应当着手起检漏工作。房屋在交付使用时应当出具室内检验报告,然而开发商几乎无人愿意出示,这就给房屋上下排水和防漏埋下了隐患。所以,业主在房屋装修前应当先检查房屋的防漏设施是否合格。 其次,入住后装修不过关也会引发渗漏问题。装修过程,砸墙、开水槽、铺线路时,很可能破坏房屋原有的防水层,导致漏水。 在新建的楼房中,卫生间和厨房地面的防水层如已按规范完成,只要防水层不被破坏,一般不会出现渗漏问题。但不少房屋在装修中,往往会因增加了洗浴设施或进行水路改造,而导致原有的防水层被破坏。因此,装修后必须对防水层进行修补或重新做防水施工。尤其在更换卫生间原有地砖时,要先用水泥砂浆做地面找平工程,再将地面完全清洁干净后,做防水层,这样可避免防水层因厚薄不均而造成渗漏。 此外,不少老龄房由于年久失修,漏水问题尤为严重,大多都是因排水管道和防漏设施超过使用年限所致。 譬如以前用的铁管容易生锈,胶管也容易被腐蚀。虽说一般防水层如没被破坏,能保持八年至十年的时间。 但业主并没有防患于未然的意识,总是等到漏水时才予以重视。管道和防漏设施在使用了一定期限后,最好提前翻修。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1、保险(放心保)退保手续不要忘 买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合同法》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3、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 购房者最好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较复杂。
1、定金(订金或押金)阶段: 在这个阶段房屋买卖合同还没有成立,严格来说不存在退房的问题,实际上是退还定金的问题。 2、已经签订了合同但是尚未履行: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想退房首先与对方协商,看是否能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要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签订正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协议。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双方同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由谁来承担的问题。如果达成协议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对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也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要求对方履行。如果买卖双方中的一方违约,且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根据《合同法》第96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诉讼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即后签订的解除协议的效力)。 3、已经签订合同并部分实际履行: 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方已经付完房款,办理了入住手续,但是房产证还没有办理下来。在这个阶段解除合同既有买方的原因也有卖方的原因,比如卖方觉得房价在上涨,不想卖了,想反悔。或买方觉得房价在下跌,也不想卖了。这个阶段除与上述要求一致外,还涉及物业装修损失,搬离时间等问题。如果卖方违约,装修的损失应经过房地产评估机构确定装修损失,买方还应与物业公司签订解除物业管理的合同,如果达不成协议买方可以向法院诉讼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房产证办理完毕阶段: 房产证办理完毕之后,房屋的所有权已经完成转移,除非合同里有约定,否则一般情况下买方不能办理退房的。如果卖方已经为买方办理完毕房产证,但是卖方垫资或中介公司垫资,且合同约定如买方不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卖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买方退房及承担相应的损失。
延期交房违约金依据的标准一般是合同。现实生活中,房屋买卖合同对于开发商的约束力并没有那么大。主要原因是购房合同是开发商提供的,对于延期交房等可能产生纠纷的一些情况,开发商早就想到了应对的措施,规避其中带来的一些风险。而约定的违约金低于购房者实际损失的时候,购房者很难举证自己的实际损失有哪些。 而在购房合同中,往往会规定由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延期交房是合理的。而即使这些不可抗力因素属于合理的延期理由,也不能无限制地延期下去,必须要有个期限。当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给予一定的合理延期期限。而合理与否,需要由购房者和开发商协商。或者通过法院或者仲裁部门裁定。
退房注意事项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退房纠纷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开发商的原因,也有购房者自身的原因,情况错综复杂,案例各不相同。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致使房屋不能达到购房者的满意是造成退房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一般而言,由于以下原因常常导致购房者提出退房: (一) 广告宣传营销言过其实; 很多开发商在前期销售中为了吸引购房者来看房,往往在广告宣传中会语言很华丽,这些往往言过其实,给购房者一个很大的虚假承诺。而一旦房屋交付使用,广告中的海景房和江景房等美好的景象却无影无踪,使购房者无法从“美好梦想”中一下回到现实,于是“愤而退房”。 (二)售楼员的口头承诺成为“空头支票” 很多购房者购房有一定盲目性所以一般比较相信置业顾问的描述。她们因经济利益的驱动为了促使购房者尽快签订合同,以拿到高额的售房提成,对很多没有的配套进行默许或者作出口头承诺。等房屋交付后购房者肯定会很失望进而退房。 (三)房屋存在质量问题; 房屋在交付使用后,有的的房屋出现渗水、脱皮等质量问题时,这对于新房业主来说往往难以接受。这类问题往往不能得到开发商及时解决时,一气之下,要求退房。 (四) 物业小区管理混乱。 开发商出售房屋前,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要先委托好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但在实践中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实际上是一家人,物业公司人员的从业资格大多达不到法律规定的条件,因此前期物业管理质量普遍较差,导致业主不满意而提出退房。 (五)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 此类一般出现在期房中。商品房的开发建设周期较长,期间又较多地受各方面因素尤其是资金的影响,开发商往往迟延交房。而当购房者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后迟迟不能入住时,很容易提出退房。 (六) 房产证迟迟办不出; 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是开发商无法控制的,因为这要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即使在开发商手继齐全的情况下购房人积极配合,因政府主管部门的原因不能及时办出房产证的情况也大量存在,还有一些开发商本身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初始登记,使办理产权证的条件不具备,甚至有的购房者购买房屋产权问题导致落户不成,这样关系到购房者切身利益的产权证迟迟办不出来,导致购房者退房。 有时,因客户自身的原因,也会导致退房纠纷的发生: (1) 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因工作调到外地或出国定居而提出退房; (2) 分期付款或按揭贷款的购房客户,在还款过程中,因出现意外的经济困难无力支付余款而提出退房; (3) 因房价下跃而提出退房。
在业内专家看来,楼市新政出台后,一些购房者因不符合购房资格或者首付款比例增加而无法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通常会出现买方想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定金,而卖方不愿解除合同,或者拒绝返还定金的纠纷。这其中涉及几个法律问题值得分析。 北京易准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锦炎表示,首先要明白,无论限购前还是限购后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都是有效的。因此,限购限贷政策的规定不影响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的效力。但这里面因调控政策突然出台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可分为限购和限贷两种情况分析。 一种情况是限购。在政策出台前购房者是有购房资格的,但因为政策出台,购房者丧失了购房的主体资格。此政策构成了对房屋买卖双方的不可抗力。《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因限购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向对方主张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另一种情况就是限贷。即政策以提高首付比例等方式对购房者的贷款条件进行了限制,从而影响了购房者的履约能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此种情形属于《合同法》上的情势变更。所谓情势变更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杨锦炎说,购房者因为首付条件的提高,无法履行合同的,可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 政策出台之后,对于买卖双方,应按着公平的原则妥善处理。交了定金的买卖双方可以根据纸质的合同加以甄别,看是否因为不可抗力政策而无法实施房屋买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视情况而定,该退的定金还是要退。
1、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 2、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建设部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房人。买房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房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房人的,买房人有权退房;买房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将上述规定写入合同,并且同时规定,买受人选择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双方约定的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4、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 业主最好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较复杂 至此,消费者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而在开发商退回全部房款后,购房人与开发商的买卖合同也意味着得以解除。此外,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保险受益人为贷款银行,所以最后一步就是解除借款合同后再办理保险退保手续等。
如果开发商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期限内交房,且并未履行相关的违约责任或者其后未在购房者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交付,购房者可与其解除购房合同,要求退房。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通常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因为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4、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 业主最好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比较复杂。
一、什么情况下会产生退房纠纷 从法律的角度讲,根据退房理由和依据把退房纠纷分为两种: 一种是,按照约定退房,即合同中有一些条款明确需要买受人可以退房,例如,开发商设计变更、逾期交房、面积差异处理等等,条件成就时,买受人就可以依照此条约定主张退房。 另一种是,按照法律规定主张退房,简单说,按照合同法规定不能实现购房目的或者发生影响合同效力的行为,这些为法定退房事由,例如;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国家政策变更导致依照约定无法办理贷款,导致无法履行付款义务;有严重欺诈、重大误解等影响合同效力行为等等。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即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退房。即作为买受人的我们,如果前两种事由都没有发生,那么只好考虑无理由退房,即违约退房,同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但是,必须说明的是,此种退房方式也需要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退房条款,如果没有,是不可以主张无理由退房的。 二、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法定情形 根据有关法律、规章的有关规定,购房人所享有的在以下6种法定情形下的退房权利: (一)购房合同无效而导致退房。 如果开发商的销售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开发商已将土地设定抵押却没有告知购房人,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等等,根据法律规定,该购房合同无效,购房人有权退房。 (二)购房合同被依法撤销而导致退房。 对于购房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或者开发商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使购房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购房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但通常情况下,购房人想以此作为退房的理由,往往举证较为困难。 (三)套型误差而导致退房。 对于交房时的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的,或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而合同中又未约定处理方式的,购房人有权退房。这种情形适用于按套计价的预售房屋。 (四)面积误差而导致退房。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从2003年2月1日起,凡实际测量的与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3%的,购房人有权退房。 (五)规划设计的变更而导致退房。 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或者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开发商未能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购房人的,购房人有权退房。 (六)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而导致退房。 主体结构指的是承重墙、梁、柱等,如果发生地基基础的沉降超过允许变形值,钢筋混凝土构件产生变形、裂缝,砖石结构没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等质量问题,并经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当然,对于一般的门窗、墙壁等方面存在的质量问题,除非双方有明确约定,否则,购房人无权仅据此退房。 商品房退房不同于其他日常生活消费品的退换,涉及资金数额巨大,权利义务关系是比较复杂的,并且由于退房程序比较严格,所以办理起来非常麻烦。如果我们对商品房退房的法律规定不是很了解,也不熟悉其办理流程,那么最好委托给专业律师,省时省力,还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4、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 业主最好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较复杂。
建设部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房人。买房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房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房人的,买房人有权退房;买房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