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作为一个产业,也是按照一定经济规律发展的,房子的价格是由开发成本和供求关系决定的,土地的取得成本越来越高,富浴的农民要进城,房子价格还是上涨的趋势,政俯经济房例外,但数量有限,你要想买房想办法挣钱吧.
鉴于房客迟迟未归,我认为应该向当地的公安局申请,解除合同.然后再收回房屋.其物品再帮他保存一段时间.
房价平稳是政府宏观调控的意愿。 平均价格是统计层面的一种计算方法,对于调控有借鉴意义,但是对于购房人来说意义不大
那边的房价格一般在五千五到六千五左右,我一个业主的房子是楼中楼,要出售五千八,当然他那是走楼梯的,你那带电梯的可以卖到六千五左右吧,如果你需要跟了解,你给我打电话:8413588
主要是政府没有遵从市场经济的法则,虽然想法是好的,但是效果相反了,越控制土地、限制开发商、给开发商提高税赋越导致房价高涨,老百姓的心态是买涨不买落。时间就是2004年春天土地整顿开始的。
只要政府继续严格控制土地,土地继续实行招拍挂,房价就会继续上涨,政治经济学里面有阐述。物稀为贵,但是追究有个和老百姓接受程度的平衡点。
71万首付6.3万即可.受益人没有问题.但是管道费等不太合理,但是你的售房合同有这条,你只有认了
高房价虽然能够促进建筑、建材、装修材料等行业的增长,但是同样减少了老百姓在其它领域的消费,肉烂在锅里,其实并没有为整个国家的GDP增长做贡献,只是有可能为当地的GDP做了贡献但只是暂时的。
其实房价狂涨不仅中国,全世界都是这样,指不过中国更离谱罢了。 原先以为今后两年内不会跌,但从现在全世界范围生产资料疯涨的情况看,全球性的经济大萧条就要开始了。明年3,4月份房价开始跌。
没有哪个国家大城市的房价是跌的,既使短期跌,哪怕大跌,长期看都是上涨的.人口增加,土地减少,哪会跌呢!
房价是合理的,房价高是因为收入太低导致的购买力问题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您要是办理公证就一定要办理全权委托公证,就是您把房款一次性交清,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业主手中的一切相关票据及房本都会给您留存的(原件除了身份证原件)办理全权委托公证此房就和原业主没有任何关系了,前提是你不贷款并且此房合乎上市要求,双方签署正规的买卖协议.
事实上及时出售也是需要先将剩余贷款还清,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转按揭。 房地局规定,处于抵押状态的房产不予办理过户,而按揭还款状态的房产就属于不允许过户的,相比没有多少人敢买未还清贷款的房产。 办法有三: 1、自己筹措资金还清剩余贷款之后出售并办理过户; 2、由购买方在办理过户前向业主支付一笔首期款,业主用该笔首期款还清剩余贷款之后再过户与买方,这需要和买方协商解决; 3、有些中介公司、担保公司有该项业务,可以办理垫资手续。 房产转让的税收是按照全部销售额度征收。 此外,该房产需要有房产证
根据房款总价才能准确算出来的。 主要费用有: 1、图纸费 2、产权登记费 3、印花税 4、契税 5、工本费 6、他项权利费(仅适用于贷款购房客户)
记得以前我在房管所咨询过办房产赠与手续。那个工作人员还说,只有不在的人才能办理。 估计各个地方不一样。最好还是到所在地房管所咨询。
那就要看对方能不能证明你的“欺骗行为”了。 如果你的朋友一串通,自然就把你推向不利境地。 而且使用权公房是不可以自由交易的,也就不能够设定抵押,所以你们的抵押行为自始无效。
不会的,既然合同中没有详细说明,你可以随时要求买受人支付余款,但应该给买受人一个合理的准备时间,那就是贷款所需的合理时间,是有法律依据的。
.国管中心的公积金往往是过户后2个月左右.时间不等,长的话有3个月的
高利贷如果20年25万怕是利息就要200万了。 目前的银行贷款利率就是如此,而且很可能进一步上涨
要从总量上来分析。[宏观、立法的思想] 房地产暴利、一次性筷子?投机奢侈和浪费消费,后者更甚。日日如是! 这是全民的习惯,做乘法,是天文数字,且恢复周期较长。 我国现在的国情是:浪费与消费不足并存。 请平静对待。立法的完善需要过程。
主要是因为一次性筷子明显的是使用木材制造,具有破坏森林的性质,而且有其它可以替代的产品,所以加以限制,可是什么叫做豪宅本身就没有定论,不能以面积、价格来确定,小城市50万元的房子就可能达到200平方米,可是大城市100万元都是普通住宅,以面积分的话很多地方农民的住宅都有500平方米以上的,所以无法确定豪宅的定义就无法征税。
现在各公司在签定购房买卖协议当日基本是交纳定金10%,有的公司是转业主一部分,有的是都留存中介公司,只要你看清合同各项条款,确定业主房屋产权是可以合法上市的及业主身份证原件的无误就可以了。各地过户时间不同。
1您看一下房本或契税发票日期够不够2年,如果够的话就不涉及5.5%的营业税,目前买方需要交纳1.5%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您需要交纳0.05%的印花税,通过公司卖您需要交纳代理费2.5%,您最好通过一家正规公司就是透明交易不吃差价的帮您卖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