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三法司是什么(清朝三法司是什么意思)
明清时代,全国高级司法机关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合称“三法司”。“三法司”没有单独的从上而下的审判组织系统,当然也没有“独立审判”的原则,与现代国家的司法机关不能相比。 由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法司”会审的案件,习称“三堂会审”。1、刑部执掌全国“法律刑名”,管理地方上诉案件;审核地方上的重案和发生在京师答杖以上的重案;同时也审理中央官吏违法的案件;有权决定流刑案件。2、大理寺复核刑部判决的流刑案件,刑部审理不当,可以驳回更审。3、都察院监督并弹劾刑部、大理寺的司法活动和发生的严重错误。清朝的监察机关不仅监督司法机关的审判活动,而且也接受诉讼,审理有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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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能,但要有所节制并注意姿势详情>>
问:小孩子可不可以常吃维生素C?都说维生素C能提高人的抵抗力,日常生活煮菜时,维生素...
答:维生素 是要补充的 但是建议食补 每天吃些水果就可以的 比如:枣 橘子 苹果 草莓 等等 如果有时间你可以看看维生素C的药品说明书,就知道了。不可以长期...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