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故意伤害致受害人重伤二级的如何处罚?

首页

故意伤害致受害人重伤二级的如何处罚?


        

提交回答
好评回答
  • 2024-03-28 23:00:00
      一、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如何处罚,法律有何规定法律分析
    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对行为人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故意伤害罪,是指针对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定的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重伤处罚,故意伤人怎么处罚故意伤人重伤的处罚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三、过失致人重伤罪,如何处罚根据《刑法》第235条的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需要说明的是,过失致人伤害的只有导致他人重伤的才负刑事责任,否则不负刑事责任。
    过失致人重伤罪主要特征是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身体健康的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给他人身体造成重伤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但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不对本罪负刑事责任。
    (4)主观方面,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或过于自信的过失。新刑法对本罪降低了法定最高刑。1979年刑法规定本罪的最高刑为七年。
      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如何赔偿,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专业分析1、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
      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拖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故意伤害至人重伤赔偿应予赔偿。
    【温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五、故意伤人重伤的处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而致人重伤的,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丧失听、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以及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损害的伤害。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想***

    2024-03-28 23:00:00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最新资料 推荐信息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