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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业户口有权继承农村土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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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业户口有权继承农村土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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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3-29 04:00:00
      一、非农业户口继承农村土地的权利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非农户口是不可以继承农村的宅基地与耕地的。我国法律规定,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的前提是其“村民”身份,村民首先要属于这一村集体才能取得宅基地。同时村民有的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所有权还是在村集体,村民不能随意处置宅基地。
      所以,宅基地不属于个人财产,也不是遗产,不能被继承。《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引用法规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三条二、农村户主改城镇户口,其家人还农村户口,土地确权时有影响吗房产您可以继承,房产属于您的,如果拆迁,您有权得到补偿。
      相关法规山东省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因买卖、继承、赠与房屋而发生宅基地使用权转移的,买房户、继承人、被赠与人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之一的,可依法办理宅基地用地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应按本办法第十
    八、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
    (一)农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包括男到女家落户),原有宅基地不能解决住房确需分户的;
    (二)实施村镇规划或旧村镇改造,需要调整搬迁的;
    (三)因国家、集体建设项目占用原宅基地需要搬迁的;
    (四)离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工、军人、归侨、港澳台同胞等,经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定居,农村确无住房的;
    (五)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八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村集体依法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宅基地;
    (二)经批准新划宅基地后原有的宅基地;
    (三)户口已迁出本村且已不居住的宅基地;
    (四)集体供养的五保户腾出的宅基地;
    (五)其他应当收回的情形。
      第十九条应收回的宅基地有地面附着物的,村集体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对拒不交回的,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实行有偿使用制度,有偿使用费标准为每平方米每年1—5元,但是,影响村庄规划实施的,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应当依法拆除,腾出宅基地。由于历史或规划原因超过法定宅基地面积标准的旧宅基地及占用的村内空闲地暂不能收回的,也可实行宅田挂钩的办法扣减相应的承包田。
      三、农村土地所有权可以继承吗?法律分析
    农村土地所有权不能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这一规定充分说明,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可能取得所有权,所以也就不存在所有权的继承问题。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四、非农村农户可以继承土地经营权吗1、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单位进行的承包,不是看个人的户口性质。
      只要作为承包方的户存在,那么合同期内的土地承包权就继续存在;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应当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但承包方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2、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进行个别调整的,即承包方依法交回的承包土地和发包方依法收回的承包土地,应遵循的程序是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是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其收回的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激***

    2024-03-29 0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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