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贿赂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律师解答全部
贿赂罪的成立条件是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2、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3、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15分钟获得解答!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二、单位商业贿赂立案标准1.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2.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2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3、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规定关于个人行贿的规定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三、商业贿赂的立案标准是什么?1、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2、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四、什么是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的立案追诉标准?本罪的立案标准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可以参照2016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行贿罪的最新规定。
1、行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2、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的,同时构成下列情节的1)向3人以上行贿的;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4)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6)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答:详情>>
问: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体静脉注入了空气,也不知道是多少量,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
答:在打点滴时如果不小心从输液管进入了少量空气,那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少来年感的空气进入了血管后,会被吸收掉,不至于形成较“大”的血栓而产生危险。既然您已经过了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