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书
三书即聘书、礼书和迎亲书:
聘书 聘书是订婚用的书,于“纳吉”(过文定) 时男家交给女家。
礼书 礼书是“纳征”(过大礼) 时使用的书,礼书内会详细列明礼物种类及数量。
迎亲书 顾名思义,迎亲书即迎娶新娘时的书,即在“亲迎”时使用。
六礼
纳采 又称“采择”,相当于后世所称之“提亲”、“说媒”。表示男方曾审慎考虑之后所做的决定。 《文公家礼》说:“纳其采择之礼,及今世所谓言定也。”而古代较为朴实简单,具《仪礼士昏礼》记载,士大夫阶层所执的见面礼,即称“贽”或“挚”,仅“用雁”。其原应执雉而已,但雉不易活捉,多为死雉,婚时不宜,且婚礼为人生大事,故特许新人得越其身分等级穿戴与使用衣着行头。唐杜佑通典里就记载了三十种纳采的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