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材包装前应再次检查并清除劣质品及异物。包装应按 标准操作规程操作,并有批包装记录,其内容应包括品名、规格、产地、批号、重量、包装工号、包装日期等。所使用 的包装材料应是无污染、清洁、干燥、无破损,并符合药材 质量要求。在每件药材包装上,应注明品名、规格、产地、批号、包装日期、生产单位,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易破碎的药材应装在坚固的箱盒内;毒性、麻醉性、贵细药材应 使用特殊包装,并应贴上相应的标记。
药材批量运输时,不应与其他有毒、有害、易串味物质 混装。运载容器应具有较好的通气性,以保持干燥,并应有防潮措施。药材仓库应通风、干燥、避光,必要时安装空调 及除湿设备,并具有防鼠、虫、禽畜的措施。地面应整洁、 无缝隙、易清洁。药材应存放在货架上,与墙壁保持足够距离,防止虫蛀、霉变、腐烂、泛油等现象发生,并定期检查。 在应用传统贮藏方法的同时,应注意选用现代贮藏保管新技 术、新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