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人是否可以弃权?
团内选举,选举人是否可以弃权?
可以。《团章》第2章第14条明确规定:“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根据《团章》上述规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第5章第43条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第5章第39条均明确规定,团内选举 选举人可在选举时投弃权票。这种弃权票,既可以对选票上的部分候选人投弃权票,也可对选票上所有的候选人投弃权票。这就是《团章》第2章第14条规定的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的权利。
答:《准则》要求,“党内选举必须体现选举人意志”,这是对落实党 员选举权的核心要求,对于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提高党内选举质量 具有重要意义。第一,保证党内选举必须体...详情>>
答:自己能生孩子为什么要领养,领养孩子需要感情慢慢的培养,小孩大了知道不是亲生父母会产生隔阂的,不宜于教育.自己生的孩子有血缘关系,感情有生具来的,心心相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