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社制度对比周朝的井田制如何?
周朝的井田制是在生产力极低下的情况下,奴隶社会实行的一种土地所有制度,它是当时那一特定时期下的产物,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井田制必然走向瓦解。
而人民公社是社会主义社会时期我国农村的基层单位,是农业、工业、商业共同组成的一个大公社,土地制度是其中的一部分,是劳动群众联合起来,走集体所有制的一种形式,管理过分集中,经营方式单一,分配上实行平均主义。在我国建国初期,实行这一制度也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其弊端也很明显。1978年我国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农村改革,实行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农业生产责任制,于是农村人民公社的体制发生了根本变化。1985年人民公社退出历史舞台,农村成立了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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