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定金能退吗?
我在昆明某小地产看中了一套房,交了3万定金。感觉销售完全是骗人的,现在不想买了,原因如下: 1、购房协议签订前置业顾问口头许诺的一周之内完成购房资格查询,现在资料交了十多天了一直没回应,在我再三追问下,才知道资料都没有递交房管局; 2、购房协议... 我在昆明某小地产看中了一套房,交了3万定金。感觉销售完全是骗人的,现在不想买了,原因如下:
1、购房协议签订前置业顾问口头许诺的一周之内完成购房资格查询,现在资料交了十多天了一直没回应,在我再三追问下,才知道资料都没有递交房管局;
2、购房协议签订前置业顾问口头许诺的购房优惠免配套费12600元,经后来落实,昆明市配套费应该是不在允许单独收费,计入建安成本;
3、购房协议签订前置业顾问口头许诺,签订协议有5万商铺抵用优惠劵,1万车库抵用优惠劵,交了钱立马变成自己购买才有优惠,不存在优惠劵的说法;
4、当时对于小地产不太放心,职业顾问说亮出了他的优惠底牌,让我们交1万元置业基金抵扣首付减2万,交了那1万后,也没有开收据给我,还让我不要给别人说,我估计被他私吞了;
5、购房协议签订前置业顾问口头许诺,他们跟银行的关系很好,贷款20天可以下来,现在定金交了半个月了,什么都没有消息,再三追问下,才说现在银行贷款名额用完了,要到明年1月左右才有贷款;
我当时也不知道怎么就被忽悠了,现在很后悔,小老百姓攒钱也不容易,来网上寻求法律顾问,3万定金和1万置业基金能退吗? 展开
你好,你的三万元可以要回来,不过一万置业基金恐怕不行,就怕业务员不承认;稳妥的做法是,你找律师和你一起去把钱要回来,不过,不是要三万,因为受到欺诈可要求退还并赔偿损失共计六万元。
既然有这么一个关系,不妨试试,不行再说。
不必客气,这个肯定能要回来,不用担心的;
-------------------不必客气;以己之力,助力法律维权!
你好,你的三万元可以要回来,不过一万置业基金恐怕不行,就怕业务员不承认;稳妥的做法是,你找律师和你一起去把钱要回来,不过,不是要三万,因为受到欺诈可要求退还并赔偿损失共计六万元。
既然有这么一个关系,不妨试试,不行再说。
不必客气,这个肯定能要回来,不用担心的;
-------------------不必客气;以己之力,助力法律维权!收起
找中介啊,这事就得中介处理, 那就是你的,他有什么权力拿走?
以前听说那边交通不是很方便,七七八八的周边建设都还没整好,但听说现在好多啦~11号线都开到那边了,南有沪宁高速公路,北有312国道和将与上海金沙江路相通的博园路,西有市郊环线,东有沪嘉高速及嘉金高速公路。 周边配套设施都发展得非常完善了,而且房价在整个上海来说算低的了。
经适房要是你老公的母亲的名字申请下来的,那么产权证不可能加到你的名字,只能是你老公的名字和他母亲的名字
你是想找房地产方面的资料吗?如果是房地产资料的话广居网吧。里面内容比较齐全而且网站做的比较讨人喜欢。网址是pt.guuju.com希望能帮到你 全
我个人是觉得长沙房产超市网好一点,信息比较全面,而且包含了装修等信息,还不错 其他两个网站也都还好啊 在长沙都做的比较大的
长沙应该有很多的房产网可以看房吧 ,像搜房网,长沙房产超市网都不错的啊.搜房网很大不晓得他们那边怎么样,不过长沙房产超市网倒是比较不错
项目整盘容积率为1.01,绿地率为42.1%,建筑密度为24.8%,项目总计1986户。一期在售79栋住宅201户,容积率0.5。
我也在那里买了,我给楼主说一下: 教育:绮罗小学500米 腾冲八中 1000米 幼儿园(项目对面规划中) 交通:华严路延长线,保腾高速(修建中)热海路(修建中) 生活、农贸市场(项目对面规划中) 办公:,民航大厦,行政中心(项目对面规划中) 酒店:锦程大酒店200米,民航大酒店180米,项目内酒店(建设中) 休闲娱乐:文化广场(项目对面规划中)文昌宫(旅游景点修整中)水音寺(修整中)腾冲热海湿地旅游景点
小学:丰台六圈小学、丰台四合庄小学、看丹小学、丰台区第八小学、第二实验小学怡海分校、丰台区实验小学、葆台小学 中学:北京八中怡海分校、郭公庄中学、丰台第一中学、丰台二中 大学: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首都经贸大学、北京电子科技大学 综合商场:欧尚超市、资和信百货、鹏润购物中心、总部基地金融广场、苏宁电器、居库、家家乐购、乐华梅兰家居建材 幼稚园:南极星艺术幼儿园、丰台第四幼儿园、丰台第五幼儿园、怡海幼儿园、南极星艺术幼儿园 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银行总部基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科技园支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花乡支行、丰台科学城邮政储蓄 医院:丰台医院、时珍堂中医院、解放军第307医院、花乡医院 休闲娱乐设施:世界公园、华科高尔夫俱乐部、御康公园、花乡公园 餐厅:北京7天连锁酒店、北京西国贸大酒店、雁门汇丰宾馆、瑞兆快捷酒店、速8酒店、闽西酒店、北京雁门汇丰宾馆、冠京饭店
找到?中介,直接了?并?他立下?收字??手?C?碼并其本人姓名):租?裘魅?炔??f議即刻失效,定金不退!!!(中介行?I??甚多,不值得去?思量).
对方没有签字盖章自然是无效的,如果已经登记过可以到交易中心找到备份合同那就是有效的!
按建设部规定,阁楼部分凡层高高于2.2m的部分,其面积可以计入房产证,低于2.2m的部分不计入房屋面积。但开发商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 你遇到的开发商显然是利用了这一规则,而且他站得住脚,因为采用斜面结构的阁楼不受合同中关于层高的限制。你唯一可以检查的是高于2.2M的部分是不是56平方米。是的话你就无话可说了。 低于2000元/平米,好便宜,你哪儿啊?
还款年限是由你贷款的总额和你的还款能力决定的。 还款数额是按你的家庭月收入的一半计算,要是收入少了,月还款就少,贷款期限就长。
程程说得对,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这代表土地己经抵押给银行啦!!如果土地使用证迟迟拿不下来,小心变成烂尾楼,这年头开发商为了赚钱这种骗子太多了,真是防不慎防,所以买房最好到一些有规模的最好是以前开发过房产的楼盘购买,才有安保性!!
你可到房产交易所去查询一下,如证实手上的“证”真实、且无抵押记录,你就无忧了。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办理房产证需提供以下资料 1.购房发票原件 2.购房合同原件 3.房屋初始登记证 4.测绘图纸 5.身份证复印件 6.该小区总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因此,开发商为了办理房产证收取购房合同是合法的.但是依据惯例,购房合同应一式四份,一份留给开发商,一份交房产局办理房产证,一份交土地局办理个人土地使用证,一份自己留着.所以,你可以向开发商索取留给自己的购房合同.
这是不合理的!!! 在你拿钥匙之前的取暖费都可以不交,而且是按照天数算的,而不是全额。 我买的房子在可以办入住之后我一直没办,到最后我去办的时候,取暖费还是按照办完入住以后的第二天开始算的。 所以这种状况是不合理的,拒绝交款是应该的,因为你要维护自己的利益! 如果交涉不成,你可以到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比如房管局等等。
按国家法律规定,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签定的合同为无效合同,不过因为存在历史原因,可能会办得了证,我建议你到房管局咨询一下你这种情况是否能办得了证,再试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问题,可以诉至法院要求双方签定的合同为无效合同,请求返还购房款。你可以试试看。
我是在上海买的二手房,采用上海市房屋买卖标准合同,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以买到。
在利率调整以前的贷款年利率是5。04%,月还728元。随着个人存款利率的上调银行的贷款利率也随之上调至6。66%,对于11万的贷款的影响不大。这点你不用担心。
那要看你签的合同上怎么写的。如果写了定金不退的话。那就能退了。
购房合同在房管局备案的主要目的是防止一房多卖,等房子竣工验收合格(期房),或现房,要买卖双方依法交纳有关契税,办理相关手续(如测绘)后,完成产权的交易过程,办理产权证后,才意味着办理确权手续。别着急,备案和确权是两码事,一般归两个部门管,一步一步来吧。
出售该房产需要先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继承公证的时候需要所有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包括其父母)同时到场,当然,如果产权人当年留下经过公证的遗嘱并且对该房产的归属有所教代就不这么麻烦了
公积金贷款需要住房公积金帐户建立在一年以上,并且申请之前连续半年交费没有中断。至于能申请多少公积金贷款需要看申请人的缴存金额、信用等级、收入情况、资信状况等等综合因素。 只要是产权清晰的房产原则上都是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但是别墅、公寓、写字楼不允许使用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需要住房公积金帐户建立在一年以上,并且申请之前连续半年交费没有中断。至于能申请多少公积金贷款需要看申请人的缴存金额、信用等级、收入情况、资信状况等等综合因素。例如北京规定最高可以申请到40万元,但是不得超过所购买房产的价值的80%,也就是说首付最低20%,事实上一般都是30%的首付,20%很难达到
使用公积金贷款并不是把钱拿出来,而是享受公积金的贴息政策,贷款利息低于商业贷款利息。 但是现在有些地方规定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不允许马上提取公积金
你到 查询 因为一般只有1年才发给你1次帐单。 网上可以随时查询的。 你到 。然后注册个名字,输入自己的公积金账号,(给你的对帐单上有的) 然后就可以去查询公积金了。
那你们就把两个 人的名字都写到合同上去(作为共有权人)就可以去提另一个人的公积金,不过贷款的额度只能是一个人的,因为没有结婚登记。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城镇职工在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个人资料:申请贷款的个人(以下简称借款人)身份证明及配偶的相关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的复印件各4份;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或离婚判决书,丧偶者须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的复印件各4份;交购房款的有效凭证复印件4份;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各4份;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4份;以及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印章。另外,必须提供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以上这些材料,一定要带上原件及相应份数的复印件。 房屋建审资料: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或房改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审平面图及楼层平面图。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者,可以到受委托的银行及经办网点办理公积金贷款,还可就近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分中心、管理部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首先要问清楚开发商的项目按揭银行情况,问清楼盘“五证”是否齐全、能不能给自己提供相关手续等。假如开发商虽然“五证”齐全但不给购房者提供,也不可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在法定退休年龄内,贷款年限最长期限为30年;贷款额最多不超过40万元,贷款额在30万元以内的,借款职工可以向接受委托的银行直接申请,30-40万元,必须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财政部 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暂行规定》 (财综字[1994]126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形成稳定的住房资金来源,促进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转换住房分配机制,提高职工解决自住住房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性住房储金。在职工工作期间,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均应按职工个人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缴纳,归职工个人所有,作为职工个人住房基金,专户储存、统一管理、专项使用。 第三条 所有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以及三资企业中方员工,均应缴纳住房公积金。离、退休职工以及临时工、三资企业外方职工不缴纳住房公积金。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制度一般按属地化原则实施。 第二章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第五条 起步阶段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各按职工个人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的5%缴纳住房公积金。今后随着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收入提高,可对缴交率进行适当调整。三资企业及其中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交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缴交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工资额按国家统计局的规定计算。 第七条 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由职工个人支付。 第八条 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来源: (一)企业从企业提取的住房折旧和其他划转资金中解决,不足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定,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中央企业由财政部派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组)审核。 (二)行政、事业单位首先立足于原有住房资金的划转,不足部分,全额预算的行政、事业单位,由财政预算拨付;差额预算的事业单位按差额比例在财政预算和单位自有资金中解决。财政负担的经费,按单位隶属关系和财政体制,由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分别负担。 (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比照企业开支渠道列支。 第九条 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由职工所在单位发工资时代扣,连同单位为职工缴纳的部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纳,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专户”。 第十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本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三章 住房公积金的支付 第十二条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家庭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及家庭自住住房大修理支出。 第十三条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偿还和转移: (一)职工退离休、离职或出国定居时,可由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二)职工调动工作时,其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转入新单位该职工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帐户; (三)在职期间去世的职工,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第四章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 第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和顺序: (一)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抵押贷款; (二)职工自住住房大修理贷款; (三)城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贷款; (四)单位购买、建设住房抵押贷款; (五)在满足支付需要和安排以上贷款后,其余额可用于购买国债。 第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按上述范围和顺序编制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报当地人民政府审定后,下达给受委托银行。 第十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程序: (一)住房公积金使用人(或单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使用申请;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根据住房公积金使用规定及年度使用计划和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交纳情况审查贷款申请; (三)受委托银行按有关规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的使用人(或单位)进行资信审查,确定是否给予贷款,办理贷款手续并按期回收贷款。但不能对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的使用人(或单位)以外的使用给予贷款。 第五章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第十七条 各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制定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管理等有关具体规定,审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计划和财政收支预决算。实施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领导和监督。 第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付、核算和编制使用计划等管理工作。 住房公积金机构的具体设置,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职责: (一)核定住房公积金的缴交基数; (二)督促各单位按月汇缴住房公积金; (三)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使用计划; (四)审查住房公积金使用人(或单位)的使用申请; (五)监督受委托银行按协议办理住房公积金存贷款业务; (六)进行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七)偿还职工住房公积金本息。 第二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核定后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列支。 第二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由当地人民政府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委托指定的银行办理。 第二十二条 受委托银行要按照委托协议的规定,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报送报表和交割凭证,接受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及其管理机构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财政部的统一规定执行,审计、监督部门要加强审计、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未经批准不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要如数补交,并罚缴滞纳金。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住房公积金。凡违反第十四、十五、十六条规定的,要限期返还,对挪用单位和个人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颁布实施。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出一部分,公司部分租房公积金在帐户中扣除,个人部分在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是已工资的百分比来计算的,公司和个人各出一部分,公司部分由住房公积金办公室在帐户中扣除,个人部分在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你买了房子,可以继续购买.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第三十六条规定,本中心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和单位提供缴存、提取情况查询服务。职工只能申请查询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不能申请查询他人的住房公积金。申请查询住房公积金,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职工申请查询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必须出示本人的身份证。不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无身份证的,不予查询。 二、单位因公务或者工作,需要查询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必须提交以下的证明材料: 1.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需要查询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提交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并出示查询人的身份证。 非本单位的职工或者非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不予查询。 2.律师办理案件需要查询涉案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介绍信和《受理案件通知书》(提交复印件,交验原件),出示律师执业执照和身份证。 3.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执行公务需要查询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提交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或者《协助查询通知书》,出示查询人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 三、单位申请查询本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提交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出示查询人的身份证。 带给你住房工资 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和个人按同等比例缴存,所谓“个人缴一块,单位贴一块”。为什么单位要贴一块?有人说是单位福利,有人说是单位补贴,莫衷一是。我们不妨结合住房制度改革的大背景来做个分析。计划经济时期,住房实行实物分配,能否分到房子以及能分到多大的房子主要取决于单位效益的好坏,那时人们的工资里没专门用于住房消费的组成,人们也没有以工资积累去购买住房的消费习惯。住房制度改革取消了实物分房,单位不再给职工分配住房,转而实行货币化分配,即在工资里体现单位对职工购买住房的支持,这样以来,职工从依赖单位转变为自住其力,单位由全包全揽变成发放住房工资,因此,将住房公积金定性为住房工资应更妥切,而且这份住房工资具有法定性、强制性的特征,从而与住房福利和住房补贴区别开来,后者可以由单位根据效益情况而自主决定发放与否。 带给你储蓄和财富 住房公积金制度采用的是“个人积累制”模式,即个人帐户所积累的资金,完全归个人所有,强调“以自己的积累解决自身的住房需求”,与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基金采用以社会统筹为主、以个人帐户为辅的做法形成鲜明对比。 如果你是住房公积金缴存者,你就拥有一个住房公积金帐户,这个帐户相当于在银行开设了一个“存折户”,不管是你个人缴交的部分还是单位为你缴交的部分,都归你所有,日积月累,就能形成一笔可观的“储蓄”。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这笔“储蓄”自存入你的帐户之日起就可以获得利息,并且按年复利计算,不交利息所得税。也就是说,你即使不动用住房公积金,你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这笔“储蓄”也有收益,而且收益水平并不低,按现行存款利率测算,已接近一年期整存整取利率。 因此,国家强制要求缴交住房公积金,实际上是以法定强制储蓄的形式为你营造着一笔个人财富,这笔个人财富可能转化为实物形式――即你可以动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也可能表现为货币形式――即归你所有的、能产生不错收益的储蓄存款;还可以成为你的退休收入――如果你从来就没动用过公积金,或者你以前曾动用过但后来又有了积累,在你退休的时候,就可以将你的住房公积金本金和利息全部提取出来,作为退休收入自由支配,为你描绘安定、美好的退休生活多一份收入来源。 带给你低成本的贷款 作为缴交者,你只要按规定缴交了住房公积金,就是尽了缴交义务,依照“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的法则,你相应地就享有了包括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内的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因此当你需要购买住房时,你不妨善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利。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越性主要体现在为你提供低成本的资金融通。相对于银行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比较低。同样是10年1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前者年利率为4.41%,后者为6.12%,前者比后者少支付利息10102.74元。孰高孰低,一眼即明。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利息差,在前些年房贷利率处于低位、且下降态势时,为很多借款人所忽略。但2005年3月17日央行调整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提高幅度小于商业性住房贷款,更加拉大了两者的利息差,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优势可谓更加明显。不少借款人甚至提出能否允许将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动议。 当然,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也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在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帐户存储余额是挂钩的,目前的倍数最高已经从15倍放宽到40倍,如果按贷足20万元(基本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不包括补充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住房公积金帐户中至少要有5000元的存储余额。另外,借款人申请贷款前还须连续6个月缴存住房公积金。 带给你放心的还款 借款人通常的还款方式是现金还款,或者授权银行从指定的还款卡中扣款。但你是否知道,住房公积金能带给你方便、安全的还款方式? 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的办理手续很简单,你只要带好材料到贷款银行,签订《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书》后,银行就会按照你的委托要求,定期从你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自动扣款,用于归还你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性住房贷款,由于这种还款方式只需一次委托,即长期有效,而且是直接从住房公积金帐户中扣款,既方便,又安全,大可放心。 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一次性还款法,即一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另一种是逐月还款法,即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当月贷款本息。前一种相当于每年办理一次提前还贷,节省利息支出,降低以后的月还款额,后一种减少借款人的月现金支出,减轻现金流的财务压力。两种方式没有优劣之分,需要借款人按照自己的情况加以选择。但不管哪种方式,都是尽量用活你的住房公积金,让其持续地提高你的还贷能力,方便你的财务安排和还款计划,这实际上也是一种提高自住其力能力和住房消费水平的体现。 带给你特殊需要的照顾 住房公积金是专项的住房储金,其使用有严格的限制,主要用于住房消费。但在现实中,有一部分职工已经失业,或者家庭遭到变故导致生活困难,他们面临的首要的问题也许不是改善住房,而且解决当务之急的生活困难问题,但按目前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规定,他们之前已经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还不能提取出来用于解决生活困难,只有在其符合购买住房或者达到退休年龄等条件方可动用。 令人欣喜的是,这种状况正在改变。据悉正在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中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中规定,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本人、配偶或者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等用途。这种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规定,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实际上体现的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对部分特殊群体的特殊需要给予照顾和关怀,让住房公积金能“尽其所用、利民所需”,凸现出制度的人性化色彩。
可以到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咨询,WWW.SHGJJ.COM
城市住房公积金是市(县)政府用于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及中低收入的居民住房问题的专项基金。城市住房基金从同级财政现在用于住房建设、维修、管理和补贴的资金,当地提取住房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房地产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及出售属于国有资产的住房回收资等渠道筹集。 建立职工住房公职金是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的在于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困难。按照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 1:筹集住房资金; 2:提高职工个人购房、建房能力; 3:使房屋福利分配制向房屋货币化分配转变。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住房储金。它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通过"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的办法建立的一笔属于个人的住房消费资金,专项用于个人支付住房方面的费用。 什么是单位住房基金? 单位住房基金是为解决单位职工住房问题、转换住房机制而建立的专项基金。通过建立单位住房基金,把企业单位用于住房和生产的资金分列,使住房资金的来源和使用合理化、规范化、固定化,为实现住房实物福利分配转为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工资分配奠定基础。建立住房基金要立足原有资金的划转,即依据国家的房改政策和有关财务规定,把单位现有用于住房建设、现代管理和补贴等支出的资金进行核定,并按相应的规模建立住房基金备查账户。单位住房基金主要用于资助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支付出租住房的购、维修管理费用和出售住房时个人支付房价与住宅造价之间的差额,以及提租后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发放房租补贴。 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用? 在您离退休前,您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 购、建、大中修自有住房; 偿还用于本人的住房方面贷款; 支付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的5%的部分; 您退休时,可以一次结清并支取全部住房积金本余额。 住房公积金由谁交纳?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的长期储金,它由职工及职工所在单位交纳。职工个人按月交纳占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单位也按月提供占职工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两者均归职工个所有,随着工资发放时交纳,存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 为什么抵交价要按住房公积金贴现值的80%计算? 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用于住房消费的资金,既要用于购、建住房,又要用于支付维修住房的费用。为了不加大购房职工的经济负担,在计算房价时,把单位资助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贴现值打了一个80%的折扣,就是为购房职工预留部分用于维修费用的资金。 在什么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本息可以一次结清退还个人? 当职工离退休时,其积累的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退还职工本人。 另外,当职工在职期间去世,其结余的公积金本息,可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根据<<继承法>>办理提取手续。 你能享受多少住房公积金? 根据规定,职工个人所在单位应按职工个人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的5%交纳住房公积金。今后可能会对缴交率进行适当调整。三资企业及其中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交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贷款额度与公积金缴交余额相关,贷款最高限额10万元,同时不得超过购买住房房价的70%。 贷款额度计算: 贷款额度=(借款人和其配偶及其参与计算贷款额度人员计算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之和)× 35% × 12个月 × 贷款年限。 公积金的贷款还款期限为1-30年。
只有到你买房子的时候,可以直接提出来,不过钱不多. 也可以直接使用这个钱来贷款,好象可以贷10倍的金额 但是有个封顶
如果后者也是住房贷款那么要执行高利率,即6.12%;如果后者是消费贷款(非购买住房贷款类),那么你的购房贷款属于负债资产,你需要向银行提供抵押物并且由银行审核决定
不合理。 本人既有住房补贴,也有住房公积金。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应受到何种处罚? 违反《条例》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将受到何种处罚? 违反《条例》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们济南我不知道,但是北京是这样的!要连续交满6个月,如有中断要续满一年!而且,一般几十块钱的公积金,开发商是不会做的
首先你需要有住房公积金帐户,而且该账户建立时间在一年以上,申请之前连续半年交费没有中断。 如果你购买的是新房,一般有开发商代办相关手续,如果是二手房,那么需要在和业主签订合同之后自己去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国家的贷款贴息政策,利息低于商业贷款。
我跟你的情况比较雷同。 在离开原工作单位前,可以补交。 离开单位后不能补交了。 保险虽然不是连续的,但可以累加。 影响不大。
购房合同一式四份为两套(两个正本两个副本),一般开发商会留一套(其中正本应该是你的),房地局一份正本,银行一份副本。在贷款期间会保留在他那用于后期办产权证,产权下来以产权为凭证合同自动失效。贷款没还清前产权抵押在贷款银行,留在手里有的是复印件有的是原件上加盖‘此房在抵押中’的章。贷款还清后再去银行解押。
首先需要弄明白,你是打算再用该房产抵押贷款还是打算另行申请贷款再买一套房子? 如果是打算用该房产抵押贷款那么是不大可能了,现在各银行已经不允许给已经设有抵押权的房产发放贷款了;已经有抵押(公积金贷款抵押)不能再抵押 如果是打算用贷款按揭方式再买一套房子,那么只是贷款利率高于第一次贷款的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