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城属高新区,再有一百平就可落户济南,就为将来给孩子上学还有用,那要在高新区上学,要不然户口在济南怎么都没有用
未来城属高新区,再有一百平就可落户济南,就为将来给孩子上学还有用,那要在高新区上学,要不然户口在济南怎么都没有用收起
没错!就是选好学区房的重要1.啥子是学区房!学区房,顾名思义,都是分布在名校周边的房产,根据“就近入学”相关规定,在义务教育阶段,凡片区内的适龄儿童皆可免试就读。学区房的出现折射出现行教育体制方面的弊端,主要体现在一个城市教育资源的分配非常不均衡,造成一些所谓的“好”的优质中小学,这也同时体现出教育的不公平性。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都能享受到优质教育的权利2.购买学区房的注意事!1、下手前先了解当地入学政策2、区域配套及社区配套需相辅相成3、合同注明,避免买学区房无法读名校3.学区房四大要素!购买“学区房”要特别注意户口的迁移问题,同时还要注意“山寨学区房”,也就是说,购买学区房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否则会弄巧成拙。 1、落户是关键2、注意片区调整3、了解政策规定4、辨别山寨学区房
70年到了可以补地价的!房子永远是你的!你想太多了 只是地租给你了而已70年到了续租就好了
只是个人意见啊, <br/>我觉得她跟你结婚不是因爱, <br/>可能只是想安定下来. <br/> <br/>如果实在放不下.就找她约个时间见个面, <br/>当面的沟通一下.听听她的意见, <br/>你好做决定, <br/>不是吗 <br/> <br/>别等到以后再后悔, <br/>希望我说的能帮到你 <br/> <br/>加油吧~~
在石家庄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要求好像是 <br/>1.夫妻双方都是本市户口并且3年以上 <br/>2.在本市没有住房 <br/>3.家庭年收入4.5万元以下 <br/>才可以一级一级申请~应该挺麻烦~~
您确定您是农村吗?您可以向村委会申请宅基地的或者申请旧房改造,您应该是有随着一方老人同住的吧,可以申请建成楼房的。<br/>你是哪个省的?地方性的规定吗?农村为什么不能建两层房子?有文件依据吗?政策法规?我没听说过
现在你的问题似乎不是房产的问题<br/>而是你对这段婚姻的恐惧<br/>我觉得,如果真的那么多不能解决的问题<br/>就先看看吧,毕竟还有做好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br/>如果嫁错了,将来可是回不了头的...<br/>就算离婚也得顶着个'离异'的头衔<br/>再找人家,人家多少也会嫌弃<br/><br/>生活很现实的,人都是这样<br/>嫁女儿就想嫁个有钱点的,不用担心女儿以后生活<br/>娶个媳妇就不想要比自己条件差的,担心她是为了钱<br/>人都是这样自私的,不是吗?<br/>这就是现实,很现实的现实
你的情况属于个人拥有二套房,根据国家限购政策,你不得再新购住宅性用房,但可以买非住宅性房子,如店铺、写字楼类。<br/>希望对您有帮助!
你是首套房是吧?第一,社保你有没有呢,有的话基本没影响,没有也没什么大的问题,一般的中介公司都能帮忙做纳税证明,收入证明也很简单,你没有社保可以用银行的流水账的。第二,所谓的那个6限购令,你在的城市有没有出具体的政策呢?其实这些你随便找个中介问一下他就会告诉你,其实很多东西都是可以合理规避的。
事实已经成立了,你还能说什么呀。口头的协议也是协议。肯定不能领取房产证。你说是小产权,最好你和对方要求提供一些相关的批准文件。如果对方说的是小产权而又不给你提供一些批准文件,那么他就存在欺诈成分。因为小产权至少要有一些当地政府或上级批准的文件,否则就是违法建筑。那你就能打赢官司
正确答案:A,C,D 解析:职工用于住房消费时可以提取公积金,条件包括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比例由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目前一般为10%~15%。职工丧失缴存条件时的提取条件之一是,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学区房要看孩子多大了,近一两年上学可以考虑,如果差的多就算了,目前政策频出,这方面政策也在变。<br/>不过有钱,有条件可以考虑买房。
给你这样的建议 你现在需要买房 社保没有一年 那这个条件肯定不行 还有一种方法 那就是您现在成为广州户口也是可以买房的 那现在您需要怎么成为广州户口呢 那就是人才引进 如果您在广州有亲戚可以搭户那就可以先搭到亲戚家 如果没有那就可以先落到集体户到时买好房了再迁到房产上 具体办理方式是 先向广州人才市场申请办理人事代理 这样你就可以把档案户口落到广州
首先要告诉你,好消息,你的房子是能够再卖出去的,不过得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你的产权证必须要拿到手(没有产证的交易属非法买卖行为)。 第二,你得把公积金贷款部分的钱还清,把借贷的债务注销掉。 第三,就是你的费用了,有全额营业税、交易税、印花税。 注:全额营业税:成交价的5% 印花税:成交价的0.05% 交易税:产证面积乘以2.5元 出售的方法:你可以委托合法的正规中介所挂牌出售。 以上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的、强制性的个人长期住房储蓄基金。职工个人每月按一定比例扣缴工资,所在单位每月拿出相等金额,两数相加,存入职工个人账户。此项储蓄基金归职工个人所有。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是为解决职工住房建设投资基金和职工个人买房、建房及缴纳新增加房租之用。但此房屋公积金不能抵交住房租金,不得上市流通。如有结余,可存入房改金融机构,作为职工个人住房基金,单位不能挪作他用。 如职工住房已解决,到退休时,可连本息一起支取归退休职工个人所有。
公积金贷款只能用开于房口所在地城镇国有土地上开发建设的房屋的贷款,你的户口在农村是不能用来做住房贷款的,但买过房之后可以凭相关证件将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通过提现的方式提出来。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都应该缴交住房公积金的。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六章 罚 则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所以,如果公司没有给您缴纳住房公积金,您可以向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
如果你的公积金账户建立1年以上,且申请贷款前连续交存超过1年的,那么应该贷款到七成问题不大。
可以用装修的名义取出,很多人都是这样,因为房子的买卖很麻烦,不足5年的还要缴税。
如果是商品房,那么税费为: 1 契税:成交价格1.5%,非普通住宅3%; 2 印花税:买卖双方各0.05%; 3 如果产权证书或者契税税票填发时间不足5年,需要按照成交价格全额交纳5.5%的营业税; 4 如果当地已经强制征收个人所得税,则个人所得税为:(成交价格-购买价格-合理费用)×20%; 5 如果是经济适用房,则需要综合地价款,居住不足5年与满5年交纳标准不同; 6 如果是房改房,则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一般是建筑面积×当年成本价×1%(北京市区为15.60院/建筑平米); 商业贷款: 首付款一般是房产评估价值的30%(注意:评估价值与实际成交价格不同,多数时候评估价格要低于实际成交价格,那么评估价格与实际成交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也应当列入首付款); 公积金贷款: 需要贷款申请人建立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且连续交存1年无中断,首付款一般是评估价格20%,北京地区公积金贷款上限为40万元; 组合贷款: 首付款20%或者30%. 如果计算月供,则需要告知贷款数额和贷款年限,以你现在提交数据无法帮你计算
最好是能让新单位给您缴住房公积金, 然后把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给转过来, 否则到退休时手续都不知道到哪里去办理。 单位不缴可以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指导。 第二章 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应当设立由人民政府负责人和财政、建设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工会代表、专家组成的住房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 第九条 住房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应当按照精减、效能的原则,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 县(市)原则上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需设立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委托住房委员会指定的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第三章 缴 存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六章 罚 则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举个例子,你工资10000元(不是你实发的工资,单位给你照工资表的工资,三险一金的扣缴基数),那么住房公积金是你工资的8%,你个人要缴纳800元,单位要缴纳800元,你公积金应该是每个月1600元,你们所在区域内的上年平均工资公布的数据,比如公布的是人均工资是1500元/月,那么的缴纳的公积金不是以上的算法了,只能以3倍来提取,1500*3=4500元,然后你每个月有4500*16=450+270=720元,不知道你是否理解了。
你要贷63的话只能做商业贷款,你可以把公积金提出来做商贷,具体贷款的年代要看你的还款能力,一般10000的月还是68.83元你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计算一下 商贷的费用都差不多 利息是5.58-5.85%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的,与户口无关。建议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投诉。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六章 罚 则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