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用,即运用不能,患者肢体无瘫痪,感觉障碍及共济失调,但不能准确完成有目的的动作。包括:
(1)观念运动性失用病变在左顶叶下部。临床表现为患者不能执行一种他了解性质的有目的动作,尤其面部和上肢动作如前臂的屈伸、握拳,指的屈伸,手势等。
(2) 观念性失用症病变为左顶叶或双顶叶广泛性损害,患者无意义地、混乱而歪地执行一种动作,特别是复杂动作,如点火吸烟、把火柴塞进嘴巴而用纸烟当作火柴擦火柴盒。
(3) 结构性失用左顶叶或双区病变,患者无个别动作的失用,但动作的空间排列变得失调如不能照样模仿简单的火柴排列,摆积木及画图,但却能完全认识自己的错误。
(4) 穿着失用症病变见于右侧颞顶枕联合区。当双侧性时,降低更明显。患者穿衣不能,衣服里外不分或将腿伸进袖子里。
(5) 口-面失用症病变由中央回下端盖部前份或额下回后份病变引起。表现为不能在命令下或模仿下执行口面部随意运动,如吹口哨、示齿、舌向各方向伸出,舔唇等。
(6) 肢体-运动性失用症病变由运动前区受损引起。表现为不能实施快速,交替的动作如用一个手指弹琴似地轻敲。常只累及单侧上肢及手指远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