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超声检查:在孕6〜8周,主要是排除或及时发现异位妊娠(宫外孕)
或异常妊娠(葡萄胎等),了解胚胎是否存活。
第二次超声检查:在孕11〜14周,主要是做胎儿NT测量,结合孕妇血清血检 查,评估胎儿染色体异常的风险度。
第三次超声检查:在孕18〜24周,主要是系统筛查胎儿发育及诊断胎儿致命 性畸形,包括无脑儿、脑膨出、开放性脊柱裂、胸腹壁缺损内脏外翻、单腔心、
致命性软骨发育不全。
第四、五次超声检查:在32〜38周,排除一些在妊娠晚期才出现的胎儿发育
异常,了解胎儿的位置、胎盘位置及成熟度、羊水的多少等;判断胎儿有无脐带 缠绕、绕颈几周及绕颈松紧等情况,而且还能了解脐带的血流情况,评估胎儿宫内的安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