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早孕期必要时为了确定妊娠,或阴道有流血为确定妊是否正常,需做血或尿的妊娠试验; 2)确定为正常妊娠后,在当地医院决定进行系统产前检查的孕妇需做:血型、Rh因子、肝功能、乙肝表面抗原、甲胎蛋白;血清巨细胞病毒,弓形虫的IgG及IgM抗体; (3)有其它科疾病的孕妇尚需做有关疾病的化验检查,如有甲状腺功能亢进,需做甲状腺功能测定; (4)孕期需查血、尿常规,整个孕期至少查3次血红蛋白,在初次尿常规检查之后,自孕30周起每次产前检查均需查尿常规; (5)妊娠28周每位孕妇需做口服50g葡萄糖后一小时查血糖的筛查试验,结果≥7.7毫摩尔/升者,需进一步查口服100g葡萄糖耐量试验,以进一步确定有无糖代谢异常; 可以做4次B超,8周、20周、28周和临产,此外,3个月后每个月做一次常规检查,查血压、体重、腹围、听胎心等,7个月以后每半个月做一次常规检查,9个月以后每周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