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维修养护的责任由保修单位转移到物业产权人身上,在业主分散的情况下,如果没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要在短时间内向业主筹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或更新、改造的费用十分困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设立,为物业及时得到维修养护提供了基础性条件。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履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义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相当于房屋的“医疗和养老保险金”,其建立有利于提高和保持房屋完好率,延长房屋的使用寿命,达到物业保值增值的目的。全部
答:第二十二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详情>>
答:你们最好不要这样,将来你们维修一定还是抓瞎,可以召开业主大会,或者简单一点,让业主委员会投票通过就可以了。需要在公告栏公示你们的动议。望采纳谢谢详情>>
答:p>首先是修公用部位和设施,比如公用走廊,电梯,下水,屋顶,外墙面等。取暖,网络,水电等由运营单位负责,保修期内由开发商负责,人为破坏公安抓人修。其次,申报后走...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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