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商品住房的专项维修资金由购房者按照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专项维修资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二、公有住房售后的专项维修资金来...详情>>
答: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维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详情>>
答:p>首先是修公用部位和设施,比如公用走廊,电梯,下水,屋顶,外墙面等。取暖,网络,水电等由运营单位负责,保修期内由开发商负责,人为破坏公安抓人修。其次,申报后走...详情>>
答:详情>>
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