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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值怎么处理?固定资产折旧提满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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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值怎么处理?固定资产折旧提满后?

固定资产折旧提满后,残值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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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13 01:17:34
  •   固定资产可以没有残值率,但是要报请税务机关备案。  提完折旧以后,就属于已提足折旧但是尚在使用的固定资产。在该固定资产未被处置之前,无需做任何账务处理。等到处置时,则将该固定资产的原值和累计折旧一并转出,再此同时残值也相应的被处理了。      最新固定资产计算折旧年限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释义」本条是对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的规定。   虽然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长短,只是涉及缴纳税款的时序问题,但是国家每年财政收入的要求、通货膨胀或者紧缩等经济情况的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决定了,若不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基本要求,仍然会影响到国家的税收利益。
      所以,国家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的共有特性,对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最基本的强制规定,以避免国家税收利益受到大的冲击。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并未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直接的规定,而是笼统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参照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原外资税法实施细则则对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作了规定: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短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本条基本沿用了外资税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但也作了小幅度的调整:首先,增加授予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可以作除外规定的权力;其次,将飞机的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10年;再其次,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的最低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4年;最后,将电子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3年。
      

    我***

    2018-12-13 01: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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