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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补亏损如何做会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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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补亏损如何做会计处?

弥补亏损如何做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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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0-16 14:23:32
  •   1、如果本年度有年初未分配利润,且本年度有亏损;  即“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贷方有期初余额,“本年利润”账户借方有期末余额(利润总额);那么本年度的会计亏损就自然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由年初未分配利润弥补。该亏损的弥补只需将本年的“本年利润”账户贷方期末余额(即利润总额)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贷方即可,实现自动弥补,不需单独编制补亏的会计分录。
        弥补结果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出现贷方余额,即两者相加为正数,为可供分配的利润,因本年度有亏损不能提取法定公积金,但公司可视具体情况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股份有限公司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向股东分配股利,但在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后,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可以按照不超过股票面值6%的比例用盈余公积金分配股利,在分配股利后,企业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金的25%。
        弥补结果若该账户出现借方余额,即两者相加为负数,为年末未弥补亏损,待下一年度继续弥补。该亏损可以用亏损年度后连续5年的税前利润弥补,只需将亏损年度后连续5年的每年的“本年利润”账户贷方期末余额(即利润总额)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贷方即可,实现自动弥补,不需单独编制补亏的会计分录。
        2、如果年初有未弥补亏损,且本年度有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超过5年补亏期));  上一年度末(累计)未弥补亏损额,在5年内还未能弥补的,从第6年起只能用税后利润弥补,以体现企业作为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1)亏损弥补的顺序和来源如下  ①对于上年度末(累计)未弥补亏损(即“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年初借方余额),在本年度应按照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的顺序补亏,但法定盈余公积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②若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仍不足以弥补亏损,再用资本公积中的接受现金捐赠、拨款转入、外币货币资金折算差额等非准备项目补亏,但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股权投资资金准备等项目不得用于弥补亏损。  ③若上述项目仍不能弥补亏损,则用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前的本年度(净)利润弥补亏损。
        ④不应将会计亏损的弥补和年度纳税亏损的弥补混为一谈。年度纳税亏损的弥补应在税法中规定。因年度纳税亏损弥补情况不能在《企业会计制度》所设置的会计账户中清晰地得到反映,所以建议在账户外设置“年度纳税亏损弥补登记簿”,详细记录年度纳税亏损的弥补情况。
      (会计上出现年度亏损不一定就会出现纳税亏损,会计上有年度利润也不一定就不会出现纳税亏损,因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以年度利润为基数按照税法调整得出的。会计上的年度亏损显然首先用本年度期初未分配利润弥补;会计上亏损弥补的对象应当是上一年度末(累计)未弥补亏损额,即现行会计制度中“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年初借方余额。
      )  (2)提取法定公积金  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基数=本年净利润—年初未弥补亏损  ①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按10%,且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②提取法定公益金;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  可供分配的利润=本年净利润—年初未弥补亏损+公积金转入数  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  =(本年净利润—年初未弥补亏损+公积金转入数)-提取法定公积金  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再按下列顺序分配:①应付优先股股利;②提取任意盈余公积;③应付普通股股利;④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3、如果年初有未弥补亏损,且本年度有亏损,那么两者合计数为年末未弥补亏损,待下一年度继续弥补亏损。  《公司法》规定,法定公益金从年度净利润中提取,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因此,法定公益金在未使用前不能用于弥补亏损。但法定公益金被用于职工集体福利从而转入一般盈余公积以后,可以用于弥补亏损,因为法定公益金同样来源于利润的积累。
      

    田***

    2017-10-16 14:23:32

  • 2017-10-16 14:23:31
  • 亏损,只能用以后实现的利润来弥补。股东投入的现金,要么作为实收资本,要么作为应付款项。这个是无法弥补亏损的。除非是股东将现金捐赠给企业,不需要偿还,也不参与分红: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期末将营业外收入转入本年利润,自然相抵,就账面亏损就会减少或抵消。

    C***

    2017-10-16 14: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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