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坚定;
2.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教师职业,具有奉献和团队精神;
3.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4.须是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等院校及一本以上师范院校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应聘英语学科的英语水平须达到“英语专业八级”;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正常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 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它不符合招聘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