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什么作用?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什么作用?
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办法。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扩大整省试点范 围。统筹协调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 地制度改革试点。全面加快“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 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认真总结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 在充分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防止外部资本侵占控制的前提 下,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维护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占有和使 用权,探索农村集体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 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人。
允许地方多渠道筹集资金,按规定 用于村集体对进城落户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宅基地的补偿。抓紧 研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法律,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资格。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稳妥有序、由点及面推进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确认成员身份,量化经营性 资产,保障农民集体资产权利。
从实际出发探索发展集体经济有效 途径,鼓励地方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改 革,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研究制定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 度改革的税收政策。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水权水市场建 设,推进水资源使用权确权和进场交易。
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 建设。
答:2015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主要包括:一是按照中央审议通过的 《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 指导试点地区重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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