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办理归集业务,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质量,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对相关归集业务办理流程进行如下调整: 一、办理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系统内个人账户转移业务,提供的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需加盖转出单位公章,取消转入单位加盖公章的规定。 二、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业务,需提供补缴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再进行汇款。补缴款已到账的,待审核通过后登记入账。有暂存款的,待审核通过后登记入账,暂存款不足的,由缴存单位补足差额。 三、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经审核需留存复印件而单位未提供的,由中心办理业务的经办人员负责复印留存。全部
答: 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 单位: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 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职工:...详情>>
答:1、缴存单位应及时记载单位每月归集及支取明细,每年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账一次; 2、缴存网点在每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结息日后30日内向单位提供对帐单及利...详情>>
答:你好,销户提取要三个月才到帐。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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