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条件:
⒈助理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能工作一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能工作二年以上。
⑶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能工作三年以上。
⑷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能工作七年以上。
⑸初中如下人员,从事专业技能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有员级职务。
⒉中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能工作五年以上,担当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能工作六年以上,担当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能工作十年以上,担当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⑷初中如下人员须从事专业技能工作十五年以上,担当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⒊高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当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能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当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能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当中级职务五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