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以后对公银行账户不注销可以吗?
公司注销以后对公银行账户不注销可以吗?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存款人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二)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第五十四条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登记证,银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存款人未按规定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的,应出具有关证明,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第五十六条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答:如果只是普通的销户,即变更基本帐户,可以直接去银行办理。但只能把现有的资金余额以转账的方式汇入新开户的基本账户,不能提取现金。 您问的应该是公司在工商注销后的银...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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