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所得税处理?
企业取得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如何进行所得税处理?
(1)企业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用企业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或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3)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改良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4)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的5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5年期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处理。 。
答:根据《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人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 118号)第一条的规定:企业政策性搬迁和处置收人是指因政府 城市规划、基...详情>>
答:不用,第二年参加培训。详情>>
答:也不是,需要参加的都必须去详情>>
答:不同省市继续教育时间不一样的,不过继续教育一般从8月份开始,到明年第一季度。你可以问一下你会计档案所在地的财政局或上财政局网上查一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