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租回交易形成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思路有哪些呢?
售后租回交易形成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思路有哪些呢?
对于售后租回交易,应参照如下标准,判断租赁的性质: 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②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符合以上标准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对于出租人来讲,无论售后租回形成了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其账务处理与其他租赁业务没有区别;但对承租人来说就要区别对待。售后租回形成的融资租赁,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转移,销售与售后租回是同一项交易,其实质是承租企业的一种融资行为。
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会计上并未真正实现,由此而形成的收益或损失不可确认为当期损益,应将其视为融资费用的递延,并按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
答: 问:我单位购入固定资产,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与融资公司签订售后回租合同,我单位固定资产出售给融资公司,融资公司支付我单位款项。我公司分期支付租金,取得融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