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舞弊具体有哪些呢?
会计舞弊具体有哪些呢?
(一)贪污公款 贪污公款是指会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盗窃、骗取或者采用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有款项的行为。它一般发生在会计员与出纳员相互兼职或者相互串通的情况下;有时,由上 述人员兼任采购、报账人时,虚报冒领也可能发生贪污现象。贪污公款是会计人员易发生的行为,在国家有关部门所统计的行业犯罪中,居于较前位置。
由于贪污手段多样,不断实施技术翻新。 (二)贪污公物 贪污公物是指会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盗窃、骗取或者采用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有物品的行为,这种行为容易发生在会计人员兼任实物保管人或借领用物品之机冒领实物 之时。比起贪污公款,贪污公物对会计人员具有很大难度,因为掌管账簿与现金同在财务(会计)部门,贪污行为的实施拥有地缘优势,如要超越本部门实施贪污公物的行为,无疑障碍重重。
(三)挪用行为 挪用行为是指会计人员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产私自或违法用于别处的行为,具体形式表现如下: 1.私自挪用 私自挪用是指会计人员在未经单位主管领导授权的情况下,将单位钱财私自挪作他用,尤其是用于个人的某种支出或用途。
最常见的是以白条抵库,私自将公款用于本人或他人的生活消费或进行经商活动。 2.违法挪用 违法挪用是指会计人员受单位领导的支配,将法定用途的资金改用于其他用途。在企业中,专款专用的管理已不多见。在行政事业单位,财政预算拨款仍限定了具体的用途,违法挪用预算内资金用于预算外项目、事业费行政费用于基建支出、基建拨款改用于经商等,还常常发生。
(四)偷骗税款 偷骗税款是指通过在账务处理或其他会计处理环节造假的手段,以达到给国家少交税款目的的行为。偷税行为在一般企业中均可能发生,骗税主要发生在有出口业务的企业中。可以按偷骗税的税种或具体方法,将此种行为划分为许多种,在此不再赘述。
(五)转移财产 转移财产是指将单位账簿中已作记录的财产或应作记录但未作记录的财产,转于账外的行为;也存在将本单位财产以捐赠、低价转让、无偿租用等方式转出的做法。转移资产的主要表现形式是: ①将应入账的资产有意隐匿不报,放置账外; ②将账内资产借故销账,将相应资产实物转出; ③将本公司财产长期让其他公司或个人无偿使用; ④将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款项转入第三方账户或由个人私收等。
转移财产为私设"小金库"、贪污挪用单位财物提供了条件,可能潜伏着某些经济犯罪行为,应当深入追查。
答:会计舞弊的特点: (一) 弄虚作假越来越复杂化、多样化新的会计与税收制度不断出台, 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与国际接轨, 减少了利用会计账户进行欺诈和舞弊的可能性。但...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