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支付的各种滞纳金、罚款和违约金等,其性质是企业正常营业活动 以外发生的支出。因此在会计处理上应计人营业外支出,企业发生的上述支出时, 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 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 ] 6号)规定: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 费用(即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根据会计制度对违约金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的办法和土地增值税政策 规定,违约金不属于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全部
答: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为:(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详情>>
答:《企业执行现行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解答》([1994]财会字第31号)规定:“企业支付的各种滞纳金、罚款和违约金等,其性质是企业正常营业活动以外发生的支出。因此在...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