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经营主体的定位是什么?
各类经营主体的定位是什么?
各类经营主体的特点决定了其功能定位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具备的适度规模、家庭经营、集约生产的特点,决定了 其主要形成在二三产业较为发达的特点,劳动力转移比较充分。农村要素市场发 育良好的地区,功能作用体现在通过从事种养业生产,为生活消费、工业生产提 供初级农产品和加工原料。
农民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 实体,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特别在农资采购、农产品销售和农业生 产性服务等领域具有比较有效,带动散户、组织大户、对接企业、联结市场的功 能,应成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 组织。
龙头企业集成资金、技术和人才,适合在产中服务和产后领域发挥功能作 用。在产中主要为农户提供各类生产性服务,包括农业生产技术、农资服务、金 融服务、品牌宣传、新品种试验示范、基地人才培训等方面。在产后主要开展农 产品加工和市场营销,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增加农业附加值。
答: 完整经营主体定义参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即“本办法所称完整经营实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经营业务和经营资产独立、完整,且...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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