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征占补偿费的分配使用问题是什么?
农村土地征占补偿费的分配使用问题是什么?
农户家庭承包地被征收或征用后,其补偿安置费如何分配使用,是有关地方的干部和群众都关心的问题。现实存在的问题是,当被征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偿费高的时候,被 征地农户要钱而不要集体给调地,而未被征用其承包地的农户则不同意,往往提出土地是集体的,土地补偿应当人人有份,提出将未被征地户的家庭承包地,调补给被征地农户,由大伙均分征地补偿安置费。
如何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处理这一问题?在实践中可 坚持按以下规定公平处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严格区分补偿安置费的 性质及份额,即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产值的6 ~ 10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 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 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 ~6倍。但是, 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2。 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被征占承包地农户的利益,根据《土地管理法》的上述规 定,我省《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承包期内,对因国家征收或者征用而失去耕地、放弃安置补偿费用,要求继续承包耕地的农户,经村民或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多数成 员同意的法定程序后,可以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在个别农户之间适当调整承包地。
也就 是说,被征地农户要安置补偿费还是要耕地,应尊重被征地农户的个人,如果要求继续承包耕地,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同时要明确指出,要补偿费时只能要安置补偿费这部 分,土地补偿费应归集体统一安排用于全体成员。
答:土地补偿计算公式: 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土地补偿费用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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