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岗生产人员的培训有哪些规定?
对在岗生产人员的培训有哪些规定?
为确保安全生产,对在岗生产人员的培训工作也应切实做好。(1)在岗生产人员应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考问、反事故演习、技术问答、事故预想等现场培训活动。(2)离开运行岗位3个月及以上的值班人员,必须经过熟悉设备系统、熟悉运行方式的跟班实习,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再上岗工作。(3)生产人员调换岗位,所操作设备或技术条件发生变化,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实际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4)200MW及以上机组主要岗位运行人员、地区(市)及以上供电企业调度部门的调度人员和220kV及以上变电站的值班人员,应创造条件进行仿真系统的培训。(5)所有生产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触电现场急救方法:所有职工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答:《安全生产法》第五十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 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不同行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