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1管县”改革的内容是什么?
“省1管县”改革的内容是什么?
“省直管县”是省财政与市、县财政在收支划分、转移支付、资金往来、预决算、年终结算等方面,直接开展相关业务工作的管理方式。2009年6月,财政部发布《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提出的改革内容有:一是在收支划分上,确定市、县财政各自的支出范围;合理划分省与市、县的收人范围。二是转移支付、税收返还、所得税返还、专项拨款补助等由省直接核定并补助到市、县;市级财政部门可通过省级财政继续对县给予转移支付。三是市、县各自编制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和年终决算。四是建立省与市、县之间的财政资金直接往来关系,取消市与县之间日常的资金往来关系。五是年终各类结算事项一律由省级财政与各市、县财政直接办理,市、县之间如有结算事项,必须通过省级财政办理。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有24个省(市、区)对875个县实行财政直管。
答:近年来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投人不断增加,2003年首次超过2000亿元。2006年中央提出“三个髙于”的政策,即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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